第6章 离婚章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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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气归气,他还是要劝一劝:“你可真想好要离婚?法律虽早颁布,可至今还无一人离婚,尤其是女子。”

“无人离婚,却已有诸多下堂妻。文舅舅,我不要当下堂妻,我要让那些面临被逼下堂的女子知道,法律的存在不是摆设,是武器,我们不想接受不公时,可以拿起武器反抗。”

“世间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我先走出一条路,别人才知道此路可通,才能踩着我的脚步走。”

“文舅舅,我知道这事难,可我要去做。”

文士钊激动站起来:“法律不是摆设,是武器。世间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好好好,这两句话说的实在精彩,我要记下来,讲给学生们听。”

又道:“扶光,敢为天下先,愿以己身开道,你是好样的,是民主时期女子的典范。”

谢扶光不敢戴这么高的帽子,她也没有这么高义,生在乱世,她人微力薄,能做的寥寥。

接下来,文士钊同她讲了离婚章程。

首先,离婚需要登报声明。

其次,夫妻需签订离婚书,还需要至少三位德高望重的人签字证明,否则无效。

最后,还需双方父母同意,一方不同意都不行。

前两条都不是难事,难的是最后,沈家公婆绝不会轻易松口。

谢扶光想到难了,也没想到这么难,难怪女子不提离婚,提了也很难离成,而男子更是直接休妻就好。

“可否起诉离婚?”她问道。

“可。”文士钊道:“但那条路更难走,最后能否判决,全看法官。”

而法官很容易被买通。

谢扶光:“先走第一条路,还请文舅舅帮我拟定一份离婚书。”

花朝递上她昨夜整理出的资料,是这三年她补贴出去的嫁妆,为沈家赚的钱财,以及离婚后她要带走的财产。

文士钊看的心惊肉跳,这么多钱财,沈家决计不会答应。

“先试试。”谢扶光道。

她要走的这条路,本就是一条难走的路,并不会因为她降低要求就会变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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