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血色(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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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问朱珠,你的爱好是什么,她回答道,睡觉啊。大家都以为她在开玩笑,睡觉怎么能当爱好呢。可是看她一脸认真的表情,又实在不像是玩笑。

所以当她跟陈翔说她的爱好是睡觉的时候,陈翔也忍不住笑了。朱珠便气呼呼地问道,“你笑什么!难道睡觉不能当爱好吗?!”

“当然能了!”陈翔看她生气了,便立刻收敛了笑容,摸着她的头哄道,“以后我一定让你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

“你骗人,”朱珠不信,“我妈说等我离开学校就不能再睡懒觉了,要好好工作。如果我上班的话肯定要准时起床,不能迟到,怎么可能天天睡到自然醒。”

“那你就不去上班。”

“不上班你养我啊。”

“我养你啊。”陈翔的回答很笃定。

后来的日子,他也的确兑现了他的承诺,真的没有让朱珠上班,一直养着朱珠。

他给了朱珠两个孩子。

啧啧,这可比上班牛逼多了。

上班,有人朝九晚五一周五天,有人九九六,有人每天十二小时没有双休。

带孩子,咳,每天二十四小时,每周七天,每月三十天,每年三百六十五天,无假无休有木有?!当然,这并不是最狠的,最狠的是孩子生病的时候,你的二十四小时,就像四十八小时一样漫长。最最狠的是两个孩子一起生病。恨不得自己是个陀螺,就算被谁狠抽两鞭子,只要能转的快,谁在乎那点疼。

所以你说你的爱好是睡觉?

吃屎去吧。

可是,现在又是怎么回事?

朱珠睁开眼睛,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片雪白。这种仿佛从冬眠中醒来的感觉,仿佛睡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的感觉,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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