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发财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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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旭八块钱收一只野兔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以一种恐怖的速度传播到了周边的几个村子。

这一天的长白山格外热闹,山下的方圆几十里范围内,几乎都被村民们给下上了猎套子。

野兔的产量正在急速上涨。

而赵东旭则是无比乐呵,之前他让二虎等人加班加点做出的这些猎套子,终于等到了用上场的时候。

赵东旭翻出了自己的全部家底,包括前两次买狍子赚的钱,甚至还找老丈人一家借了一千块钱,全部装在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里,交给了唐小玥负责在村子里收购野兔。

除此之外,大嫂崔艳娜也来了家里,一起帮着忙乎。

说起这件事,又不得不提起王大彪两兄弟,赵东旭先打完人,又把对方送进监狱的事情,已经传遍了四周,大名在外。

所有人都知道唐小玥的包里的有钱,而且最少有上千块钱,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敢打他的注意。

因为既有枪,还敢杀人的王大彪,已经被赵东旭送走了,还有谁能有这种资本去和赵东旭斗?

得益于此,赵东旭的收购生意进行的格外顺利,没有任何人敢来捣乱。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村里人再次见到赵东旭的时候,都会笑着主动打招呼,而且嘴上的称呼也变了,开始对赵东旭喊起了“赵老板”。

忙忙碌碌之下,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凌晨三点,李长海开着货车,准时来到了赵东旭的家门前。

在临出门之前,赵东旭又拎上了自己上次采蜜时,剩下的三斤蜂蜜。

除此之外,他又亲手把两只野兔剥好了皮,处理好内脏,然后单独装上了车。

这一次还是唐二招跟车,知道赵东旭要在送完货之后去李光宇家送礼的他,激动的一宿没睡觉,提前一小时就跑来赵东旭家等车。

三个小时后,货车抵达了白水市。

赵东旭先是去长白大饭店送了狍子,从王富华的手里拿到了送货的单子。

野兔的价格在王富华的宣传下,变成了17块钱一只,刨去给王富华每只兔子2块钱的提成,300只兔子的总价是4500块钱!

王富华给了赵东旭一千块的定金,嘱咐他收取送货的时候一定要看好单子,赵东旭这才走出了饭店大门。

整整一上午的时间里,货车一刻不停的奔返于市内大大小小的饭店,赵东旭也成功的收齐了剩下的三千多块钱尾款。

摸着厚厚的钱包,赵东旭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心感!

在各大饭店店长的热情欢迎下,赵东旭和他们约好了下次送货的时间。

等一切结束之后,赵东旭给李长海拿了100块钱,作为今天的车费,但李长海却不好意思收。

按照寻常来讲,从松江村道白水市,跑一趟的车钱就是50块钱,而且每天也只能跑一趟。

虽然今天,他帮着赵东旭跑了三个小时去送货,但李长海却并不需要负责搬运。

看起来是多了三个小时的送货时间,可其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卸货的时候消耗的,多出的油钱不过10块钱,而赵东旭却直接多给了50块,这让他心底有些受之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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