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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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则手中提着一把长剑,剑尖上不时滴落下来一滴暗红色的血液,在他的身后,金灿金也是暗红色的血液沾满了一身,就连玉溪的身上也有一些鲜血。

此刻的宗则正站在村落中,满地都是被他和灿金诛杀的猪头族兽人的尸体。

那个男孩宗则并没有去追,想必不久后男孩会自行回到村庄里来。

当男孩跑走之后,狼匪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作为兽族主力族群族长的他对这些事情是非常了解的,当下便解释给宗则听。

原来,那个村落原本是属于飞精灵统辖,这个村落的人族的祖上都是曾经金家的战士,被精灵族俘虏后圈养起来。

之前宗则在金家老一辈那里就听过,精灵族是一个自诩为贵族的种族,在他们眼里拥有人族的奴仆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所以精灵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将战场上的俘虏杀害的事情,所有的俘虏他们都会带回贫瘠大陆变成自己的奴仆。

后来,在贫瘠大陆的环境越来越好的情况下,精灵族和矮人族甚至给了被俘虏的人族和他们的后代一些便利的条件,容许他们自行聚集起来形成小小的村落,这样不但让人族少了一点点反抗情绪,而且人类之间互相结合还能产生更多的后代。

甚至听说现在有的人族都成为了一些精灵族重要人物家中的管家。

但是,这是精灵族和矮人族对待俘虏的态度,对于兽族来说,人类永远都是他们的食物。

少年口中的匹克族就是所谓的猪头族人。

宗则在一开始听到少年对猪头族人的称呼和对狼匪的称呼也是心中暗自思索。猪头族叫匹克族,狼族叫沃尔夫族,这不正是地球上西方的语言吗?

后来问询狼匪才知道,这个称呼以前是没有的,后来在神魔大战的时候光明神族给他们起了这样的名字,只不过兽族虽然倒戈到光明神族的一方,但是最后依旧遭到了发配,所以兽族自己并不喜欢用光明神族起的这个名字,只有一些人族会如此称呼他们。

宗则明白了,这个称呼想必就是西方神族的语言。而地球上的西方人,信仰的不正是西方神族吗?

说起来,这个猪头族还真是一个悲催的种族。比起以前的穿山甲族好不了多少。

猪头族的人天生好吃懒做,吃的比谁都多,但是从来不愿意劳作,是整个兽族最为懒惰的种族。

这么一个种族之所以能够存活下来,是因为猪头族人有一个很大的优点,那就是繁育能力超级厉害。其他的种族一胎能够生出两个后代都算是新闻了,可是猪头族一胎最少都是八只。

而八只后代一般只有一个能够成为开启灵智的猪头人,而其余的七只无一例外都会发生返祖现象,成为一只货真价实的猪类妖兽,而且还是毫无战斗力的妖兽。

所以,猪头族对于整个兽族的最大贡献就是在关键时刻,猪头族会成为兽族的食物,让兽族能够成功地继续繁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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