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行伍出身的兵卒,整体实力肯定和江湖客有不小的差距,但几个特殊个例,还是可以有的。”
甘罗双眼发酸,合上书册,嘴里念叨起来。
秦朝施行的是征兵制。
秦律规定,男子十七岁,必须傅籍,承担服兵役的义务,直到六十岁。
凡到傅籍年龄者一律服兵役二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在京师或边疆,称为正卒。
另外,每年还必须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主要是修城、筑路、运送军需等军事性劳役,称为更卒。
由于秦朝多次大规模用兵,实际上征兵时并未完全按制度行事,而是为满足战争需要,无限制地强行征兵。
并同时无限制地役使未当兵的农民,为秦朝修宫殿、建陵墓、筑长城。
如修筑骊山陵役使刑徒和奴隶七十余万,北筑长城动用民力四十余万,南戍五岭又用五十万人。
据估计,秦朝服役的人每年在三百万人以上。
这一做法直接导致了阶级矛盾的激化。
后来农民阶级由于不堪重压,被迫起义,秦王朝在农民起义的大风暴中很快地走向灭亡。
甘罗,虽然是拿钱雇佣百姓作工,实质却是每个作工的百姓,只能干一个月的活。
充抵更卒役期。
正在争的大军士卒,则全部处在两年军役的正卒役。
他给王翦和蒙武下令,役期结束的正卒,除因功晋升军官的士卒且愿意继续参加战争的人,可以留在军中以外,其他人,悉数送回。
军卒,可都是劳动力。
开荒、种田、修路等等,缺人的地方,多的是。
刚刚他下发给各县的命令,就是安置役期受伤和立功士卒的政令。
他试图用服役期间,修习军中武学的士卒,替换全郡捕快。
加强郡县府衙的武力,稳定境内安定,尤其是刚刚攻占的夜郎国之地。
乃至于镇压江湖。
几万大军当中,总会有那么一些在武学上颇有天分的人。
他的计划中,各县的捕快,要有镇压二流武者的实力。
郡府捕快,要有擒杀一流武者的实力。
当然,这是个长远目标。
短期内,很难实现。
但也比用一群粗通拳脚功夫的不入流武者担任捕快的强。
为此,他还提高了捕快和基层胥吏的待遇。
秦律规定的俸禄,他一点都没改。
想发钱,名义多的是。
懂得都懂。
随之而来的,就是全郡官吏的俸禄,多了不少。
他如此看重厚待基层胥吏,就是指望能从基层中发掘一些有真材实料的人物。
以及培养一批能干实事的中低层官员。
这个时期,胥吏是可以晋升为官员的。
而且晋升的条件,不像后来的几个朝代那么苛刻。
秦国名相,李斯,就曾担任过小吏。
既然有意培养、提拔基层胥吏,相应的取用制度,肯定不会少。
他打造吏部,不就是用来干这活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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