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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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素芳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她认为,强奸只能是男性对女性,不可能出现女性强奸男性,因为这时男女生理不一样的地方。

孙小果花钱找了一名专业的律师,律师到达派出所之后,根据现场的化验结果,也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孙小果单独谈话。

“孙先生你好,我就是你的律师,你知道我的价格很贵,我也了解到你的情况,请你相信我的专业知识!”

孙小果非常有耐心的听,不听也没有办法,想要解决这件事情,就必须通过正当的途径。

只见律师非常严肃的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般情况下,女性给男性下药的行为,不能构成强奸罪!”

孙小果表示不理解,“可是不管对方给我下药了,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我们两个发生性关系也是客观存在的,毕竟她给我下药之后,我不受控制地和对方发生了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我违背了妇女的意志,那现在怎么说?”

“孙小果先生,你不用害怕,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一定是女性。也就是说,强奸的受害者一定是女性。”

“换句话来说就是,男人必须通过暴力的手段,比如说殴打,或者说是胁迫,又或者说是用其他的手段,强行和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的妇女,发生性行为,才能称之为强奸!”

“但是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女性使用药物,让男性服用之后,失去了反抗能力,也就是失去了控制自我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在我国法律体系当中,这种行为不被视为强奸罪!”

“所以你选择报警之后,警方从吴素芳家里搜出了违禁用品,同时在啤酒杯里也化验出来了相同成分!”

“所以警方现在认为,吴素芳绝对是使用了违禁药品,然后通过酒杯里下药的方式,完成了这种行为,也就是说吴素芳明知道下药的行为,会导致你,失去自我控制能力,从而发生性行为,这属于明知道故意行为!”

“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证据,也根据警方,现在通知我们的,大概率孙先生,你不会被当成强奸犯,这个警方的调查结论说的很清楚,就算吴素芳去法院起诉,我们输的概率很小!”

孙小果总算松了一口气,压在心头的石头变轻了,既然自己现在不是强奸罪,那剩下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谢谢你了,我希望你尽快帮我搞定这件事情,我可不想天天在派出所,我需要自由,你放心好了,钱我是不会少给你的!”

而此时的吴素芳依然不明白,自己遇到了什么事情,依然天真地认为,孙小果强奸了自己,要么坐牢,要么选择结婚。

面对警方的提问,老老实实地讲述了一遍过程,连审问的民警肚子里都不断地有想法,这女人是不是脑袋进水了?

好多年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这也是奇葩一个,你说你长得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居然这么性饥渴。

闻所未闻,女性主动约一个男性单身朋友来自己住的地方,然后请对方吃饭,在给对方下药,然后要对方和自己结婚,这究竟是一个脑残,还是对自己的魅力有怀疑。但是派出所民警还是要做笔录的,毕竟这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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