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1 / 1)
既然决定下手,你毁了我一辈子,我就毁你一家子。刘美玲恐怕从来就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当年只不过是吴松山给了自己50,000块钱,最后闹得一个这样的结局。
老太太一辈子可能做了很多错事,但是刘美玲从来就没有后悔过,反而认为自己最得意的事情就是,平安退休,平安落地,还弄了点钱,安排了自己的儿子,这是刘美玲最得意的事情。
不幸很快就要降临了,只不过还不知道,李青青发现,孙小果一旦犯了错误,马上就会改正,立马抛弃的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准备对这一家子人下手。
江湖上都有规矩,叫做祸不及家人,没想到孙小果是百无禁忌,只要你曾经伤害过我,给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如果不弄的,你家破人亡,那就不叫我孙小果。
你小子报复心,太重了,简直有点斩尽杀绝的感觉,李青青非常小心,这种人一旦记仇,那将是不死不休的局面,谁又能够劝动对方。
考虑到违法犯罪的活动,肯定要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孙小果觉得自己不能够直接犯罪,但并不妨碍自己做事情。
刘美玲检查完毕之后,就回到自己的家,因为当天就出了结果,问题不是很大,却不知道两双眼睛盯着自己。
孙小果突然想到,刘美玲干了一辈子,她儿子也在公检法,那肯定会有冤假错案,只要自己找到证据,剩下的事情就不言而喻。
孙小果是打算找一个专业人士咨询一下,法律究竟是什么?没想到这个著名的律师给出了这样精辟的总结,在中国,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是一个大案子,那要讲究大局稳定,稳定压倒一切。
如果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案子,要讲究舆论影响,绝对不可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是一个小案子,那就无所谓了,要讲究人情世故,说白了就是讲关系和人情。
毕竟犯不着得罪人,能和稀泥,就尽量不要,做得太过分,免得给自己找麻烦。
孙小果听得目瞪口呆,于是问了一句,“那什么时候才会讲法律?”
这个律师摘下眼镜,擦了擦,然后语重心长的说,“当然是在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
孙小果终于领教了,看来自己的计划还需要改变一下,毕竟并不符合当时的国情,报复肯定是要的,换一个方式是最好的,必须寻找一个具有典型的案件。
于是四处打听,很快就听到了一起案件,大约是在八年前,当地发生了一起非常小的打架斗殴事件。
这件事情在孙小果坐牢之前,原因也非常的简单,有一个小偷,到一户人家里偷东西,没想到被主人发现了,小偷直接跳窗户逃跑,主人肯定是不让,就在后面追,最后呢,小偷被一辆机动车给撞了。
这件事件按照普通人的理解,那应该是主人没事儿,没想到主人最后被判决承担50%的责任,赔了小偷20,000块钱,肇事司机承担10%的责任,剩下的是小偷承担40%。
这件事情就是和稀泥,可是孙小果觉得这个事情根本没有影响,因为很多年的判决,只要你收到判决书,没有在一定时间之内进行上诉,这件事情就只能这样了。
想来想去居然没有什么好办法,这怎么办?李青青看得笑开了花,你又想报仇,又不想犯罪,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