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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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看到10厘米厚的档案袋,感觉非常奇怪,难道刘美玲不是贪污腐败分子,留着这么厚的档案干什么?

没想到打开档案之后,发现里面的问题严重了,更重要的是孙小果,当年的案卷就在里面,怪不得自己的案卷丢失了,原来都在当年办案的人手里。

看着自己的案卷,孙小果终于松了一口气,苦苦追寻的真相,终于要打开谜底了。

案卷上写的非常清楚,孙小果当年坐牢的时候只有15岁,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孙小果应该去少管所,也不应该去监狱,因为不是成年人,未成年人按照道理来说,不应该这样的结果。

看着这个厚厚的案卷,孙小果用了整整一个晚上,才想明白了怎么回事?

原来同母异父的哥哥郑恺,因为跟着母亲,悄悄看到孙小果结婚了,这个有钱的女人可能永远无法忘记自己的儿子,也没有办法忘记自己的女孩。

为什么孙小果这么早结婚,可能原因就是这个,然后母亲离开之后,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也为了将来更多的继承财产,更重要的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孙小果的母亲有这样的过去。

孙小果的母亲身份可不简单,当年其中的一个人就是郑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巧合。

孙小果的手指都发白,仅仅为了掩盖一个人的过去,却毁掉了自己的一生,这些人真的是心狠手辣。

按照案卷上显示的人名,孙小果才明白,那两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了,魏雪和杨蓝。

有意思,真他妈有意思,漏洞百出的档案,判决法官就是吴松山,记录员王攀,检察院公诉人刘美玲,公安局办案民警常飞,公安局办案民警领导吴杰。

上面又出现了一个主要领导的签字宋史同,然后还有一个大领导的签字。

怪不得当年的结果是这个样子,有这两个人的签字,领导写得非常好,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尽快处理此事。

所以自己当年的宣判非常简单,根本没有什么庭审过程,简简单单之后,询问了几个问题,当场就判决了。

这上面的公安局笔录,让孙小果没有想到,所有的证人证言都对自己不利,但是证据上还是比较完整,只有一把水果刀,水果刀上有孙小果的指纹。

除了自己的档案,孙小果发现,还有一份受贿的记录,更让自己没有想到的是,当年自己的案子,刘美玲得到了06500,000港币,那个年代的06500,000,怪不得对方能够买得起房子,怪不得这个人有这么多钱。

原来刘美玲在职业生涯当中,只做过三次,第一次就是孙小果的事情,第二件事就是冯绍娟的事情,第三件事就是退休前又办了刘玉的事情。

所以很多事情都没有问题,光第一起案件来那个年代500,000,那时候的房子七八0,000块钱一套,500,000港币足够可以买好几套房子。

如果选的房子位置不错,遇到拆迁之后,现在有10套房子真的不多,根据自己记录的东西,刘美玲的眼光还是不错的,曾经遇到过三次拆迁。

根据这里面的购房合同,除了原始资金06500,000港币之外,第二次那是因为自己的事情,刘美玲给别人送礼了,第三次事情居然就是办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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