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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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知县一直都很喜欢吃蝎子爪,这种根植于童年记忆深处的味道,每一次吃到都会让杨大知县有一种满满的幸福感。

但是杨大知县一直都没想到靠蝎子爬来赚钱,毕竟黄豆这玩意儿在后世并不值钱,烘焙成蝎子爪的黄豆也同样不贵,而在大明时期,黄豆本身就是老百姓的储备粮之一,宁阳县的百姓哪儿有不知道蝎子爪的?所以杨大知县自然而然的就把这个东西给忽略掉了。

但是,杨大知县去厨房里找蝎子爪吃的时候,忽然就想到了这玩意儿有三个优点。

好吃,顶饿,耐放。

只要不受潮,这玩意儿别说放上十天半个月,哪怕是放上两三个月甚至半年都不成问题。

所以,只要烘焙出一批蝎子爪,做好防潮,然后卖给徐达和常遇春,这钱财可不就滚滚而来?

然而正当杨大知县琢磨着这次是该坑徐达还是该坑常遇春时,跛五却撇了撇嘴,说道:“县尊,这些豆子全被大雨淋过,所以早在收豆子的时候,县尊就已经让人把一部分豆子磨成了粉,掺到了炒面当中,百姓家里剩余的豆子本就不多。”

略微顿了顿,跛五又补充了一句:“前段时间你老人家又说让百姓只留下做种子的还有自己吃的豆子,剩下的全部拿去榨油,然后把豆饼存起来,小的估摸着,眼下百姓家里多半都已经没多少黄豆了。”

杨大知县顿时傻眼。

他娘的,合着本官前段时间射出去一支箭,然后这支箭飞来飞去,最后又正中本官的眉心?

这踏马不完犊子了么,没有了蝎子爪,本官拿什么去坑老徐和老常?

要不然,还是想办法让老登爆点儿金币?

暗自琢磨一番后,杨大知县干脆放弃了靠蝎子赚钱的想法,而是直接带着跛五跑到了养鸡场,挑选了一批年轻且没结过婚的小公鸡。

严格意义上来说,杨大知县挑选的这批小公鸡已经是特意培育后的第三代,长肉的速度确实要比第一代的小公鸡们快一些,在同样都长到一斤重的前提下,第三代的小公鸡们大概要比第一代的少用五六天的时间。

听上去似乎不是很多,但是一代一代的培育下来,最后兴许就能差个十几天甚至一个月、两个月。

而随着小公鸡们成长的速度变快,杨大知县打算拿来编排朱皇帝的宁阳县扒鸡也就有了实现的基础。

很快,被杨大知县特意挑选出来的这批小公鸡就被人噶掉并且褪了毛,爪子和翅膀也都按照杨大知县的吩咐进行处理造型。

接下来就是先把这些小公鸡们用盐和酱油、葱姜之类的佐料腌制一番,等到有一些底味儿了再进油锅里炸一遍,最后就是放进高汤锅里进行卤制,要是算上腌制、油炸和卤制的时间,前前后后差不多得有一个多时辰才行。

然后,杨大知县就看着多出来的一堆鸡心、鸡肝、鸡胗和鸡腰子发呆。

杨大知县忽然就想到了沈阳的鸡架文化。

江湖传言,没有一只鸭子能活着离开南京,也没有一只鸡能活着离开广东。

同样的,也没有一个鸡架能完整的离开沈阳——铁板鸡架,烤鸡架,原味鸡架,炸鸡架,鸡架炖土豆……在经历那个物资匮乏且伴随着痛苦迷茫的年代,乐观的沈阳人硬是把鸡架干成了一种文化并且向周边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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