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野性之火( 3)(1 / 1)
白天还轻易看不见它们的踪迹,一到夜晚,一双双恐怖的蓝色眼珠子在半空中移动,有时逼近,有时退远。总之阴魂不散,它们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种。马儿也是极度的恐惧,脖子上的套铃响的都要摇碎骨头了。石头更不敢大意,不知何时就落入狼口。而这种岁月,一般狼也是很难逮到猎物。一旦遇见,就豁出命猎杀。晚上虽很热,但有一件事必不可少,那就是必须点一堆火,还不能让它熄灭。狼怕火,遇见火就有些退缩了。火对于狼是神秘的克星,不过石头在草原这么多年,也不明白狼为什么怕火,狼又为什么对月亮那么钟情?
高温无雨的气候里,木柴像被浸了煤油似的,一见火就霹雳啪啦,真是干茶烈火,那么短暂的一股劲儿,瞬间就化为灰烬了。因此,白天不光只顾赶路,还得找寻树枝。几乎每个夜晚,都的准备一捆。还好,石头走了好多天,基本能看到枯木树林。那几只狼也一直尾随好几天,它们也真够执着。石头和马儿的神经绷得很紧,丝毫不敢放松。尤其那匹马,走走就往屁股后面瞅瞅,动物嗅觉和听觉绝对要好过人类,即使放牧人也不如。这时候,石头得依靠马的判断,只要它惊得把持不住,危险就步步逼近了。石头除了两件法宝外,还用羊套子背了些石块,不妙时,这些石头一定能够派上用场。其实石头也是在等待机会,给狼群一个下马威。狼群和人群一样,总有不服号令而冒失行事的,独想自己表功。这种料色的鲁莽一般总给了对手难得的机会,因为它孤军一只。
终于机会来了,还好是个白天。若夜晚,它看得十分清楚,可石头和马就如同瞎子了。马的觉察力超过石头不知好多倍呢,况且这匹马是石头的伙计(搭档),当它发现一只狼偷偷逼近时,就轻轻用前蹄子划拉石头的胳膊,石头马上意识到了有情况,把已经削好尖的坚硬木棍放在膝盖盘,羊刀子插在胸前,在一个早前挖好的浅坑里伏爬着,只露出头,谨慎地观察前方的动静。马儿是诱物,它似乎早就明白了主人的心思,明知那匹狼距离不远,却显得异常稳定,只是扑哧摇了摇头。身子慢慢挪动着,后蹄子半朝向狼的方向。一般,马呀,牛,还有一些动物,后蹄子相当厉害,借助地面之力蹦起来,聚集了它全身的力气,快速一蹦后蹄踢到的地方都是致命硬伤。狼十分清楚马后蹄的强大威力,它只能在马儿麻痹大意的时候,发起神速般的攻击,动用无比锋利的狼牙,一下窜到猎物的脖颈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死咬住猎物咽喉,直到猎物窒息而死才松开牙口。
这时,狼到了它认准的冲击范围,所有的动作都在一瞬间完成,比风都快,只嗖地一声,它已经到了马的跟前,马本能反应地受惊了,后蹄子砰砰向后猛力踢去,但马不及狼聪明,狼直接就是扑上马的颈脖方向。
当马向后本能地一扬头,正好留出了空隙,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慢,几乎刚刚好,就狼猛扑上来一瞬间,石头也猛地站起来,用尽浑身力气将一根尖溜的棍子,截止了当地插进了狼嘴。伴着一声哀嚎,狼噗通栽在了地上,棍子从狼嘴穿堂进去,从脖颈出戳了出去。狼在地上,四肢朝天拼命地挣扎一阵,嘶哑的声音越来越低,那种惨景真是惨不忍睹——狼眼滚圆地睁着,嘴里直冒脓血,大便小便都给痛得憋出来。
石头站在那里看着它,心里有些自责,毕竟它是狼,曾经那匹老狼的同族,今天却残忍地杀死了它。他甚至不知道挥起棍子的力气究竟多大啊,直接戳穿狼的喉咙。石头连声叹了几声,谁也无法体会他内心的那种痛苦滋味,杀死了老狼的同类,几乎是恩将仇报啊。可是,石头自己也没有任何别的选择,这种环境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他那刻要是有一点儿犹豫,狼牙直接就会扎进马的脖颈里,他的伙伴就要呜呼了。
那匹马惊的魂都出窍了。一种前提就是没有惊慌的跑起来,如果跑起来,那么石头即使有三头六臂也救不了它,那就意味着绝对会被狼咬死。
一切的结果几乎都是在顷刻间决定了,马配合到了极致,石头又十分坚决,且顺手,直接就是一劲儿的棍子。马围着石头和那狼尸嘎达嘎达绕来绕去,发懵地抖擞了好几次,直到石头叫停才停下来。可能它为自己没有被咬死而感到后怕,也可能为主人的果断而折服。
石头难受的心理在残酷的现实中只停留了片刻。他清楚的自己自责对于生存会勾成极大的阻碍,他必须果断地采取一切行动,要不他就剐下自己的肉喂给那些饿狼。一会儿那些情绪就一扫而光了。他不但杀了它,而且还要吃掉它。
石头剥皮剔骨的本领一绝,已经不知操刀多少次了,不到一刻钟,一匹狼的皮和骨头都分离出来了,脊椎上的肉又能维持石头几天的生计,他要留着那张狼皮,等干硬后充当坐垫子,而那狼头和五脏就地挖坑掩埋。
石头清楚,这次侥幸杀死一匹狼,必将遭到狼群疯狂复仇。狼是有仇必报的冷血动物,为了复仇甚至不计代价。所以,石头不能原地待,需赶紧上路,至少离天黑之前,走的离这里远一些,并能找到足够的干柴。还得思考下一步如何对付它们。
果不其然,石头刚停下来,一双凶恶的蓝光就又出现了,而且是鬼哭狼嚎一片。石头心想,“恐怕已经激怒了它们,也许今夜就是今夜,若真是这样,他和马必死无疑,而且死相会很惨!”他赶紧点起火,并招呼着让马俯卧下,把能抠挖的石块都放成一堆,继续削出几根棍子来,放在方便处。他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不问安达阿木尔要把长刀呢?那样狼群冲来,就可以挥劈乱砍。不过马上自己就否定了自己,即使有刀也是顾了一面,顾及不了另一面,狼嘴本就是一把把锋利无比的绞索,一咬一撕,马上就血肉模糊了。它们的绝杀就那恐怕的“封侯”,只要两排獠牙扎进喉部,立马就断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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