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离婚吗?谁不离谁是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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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离婚吗?”

“今天谁不离谁是小狗!”

“……”

大清早的,苏糖忍着腰酸背痛跑进余淼淼的屋里。

余淼淼正在搓床单,清冷的脸上无动于衷:“我是替身,白月光没回来前,离不掉。”

苏糖一秒蔫了。

距离白月光回来,还有两年!

“好漫长……”苏糖绝望了,软趴趴地贴到余淼淼身上:“姐妹,我可是为了陪你才暂时不离婚的,你今天得给我做好吃的。穆景州那家伙,把我折腾得浑身没劲儿。”

“给你烙糖饼?”余淼淼把床单晾起,说。

苏糖一下就来劲儿了:“再剁点儿猪油渣拌进去,老香了……”

“听你的,去烧火。”

“走!”

苏糖和余淼淼本是影视学院的死党,正准备毕业后一起大展宏图。却在研究新接的剧本时,一起穿进剧本里,变成八零年代初的妯娌。

一个舔狗,一个替身。

原剧里,苏糖对穆家老三穆景州情根深种。

为了舔到穆景州,有事没事就往穆家跑。今个儿送点果子野菜,明个儿帮忙干家务……各种讨好各种表现。前不久假装被混混欺负,又在穆景州英雄救美时故意撕破衣裳。

穆景州不得不把她娶回家。

这段“佳话”,不知道要被十里八乡蛐蛐多久。

余淼淼的情况单纯点儿,因为和白月光长得相像,被穆家老二穆景云娶回家当替身用。

余家二老本来就想“卖女儿”给儿子娶媳妇。穆家来提亲,便不要脸坐地起价,要了一百八十八块彩礼!堪称岔河村最贵的媳妇。

十里八乡日常蛐蛐二号。

可其实,她们的丈夫心里早就住进白月光:沈明珠,半年前才离开岔河村的下乡知青。

那位才是女主!她们只是衬托女主善良和幸福的恶毒女配。

比如:吃醋联手陷害沈明珠,往屋屋里放毒蛇,把她推下悬崖,骗进野猪坑……最严重的一次,沈明珠差点儿被痞子强/暴。

妥妥的恶毒女配行径。

也导致她俩最终被穆家两兄弟厌恶、憎恨。

穆景云一米八五的个儿,妈生暖白皮。看着俊朗斯文,实则占有欲极强、内心偏执。

沈明珠一句“二嫂欺负我”,就让穆景云把怀孕的媳妇一巴掌扇进冬天结冰的河里。直接冻到流产、终身不孕。

穆景州性格内敛,平时不怎么说话,但狠起来比穆景云还离谱!

苏糖挺着大肚子滚下山坡,差点一尸两命,最后不被送到精神病院,也是穆景州为了沈明珠亲自动的手。

可其实,穆景州和穆景云两兄弟也都是配角,沈明珠成长路上的工具人。

在别人还只知道挣工分的时候,有颜有本事的这两兄弟就开始悄悄干别的营生了。

等到完全开放时,两人已经积攒了几大百元家底。后来又凭借这笔资金,乘着开放的东风钱翻钱成为万元户。

可惜,配角终归只是配角。

他们存在的意义是为沈明珠提供经济价值和情绪价值。等沈明珠念完大学、当上明星后,他们就被抛弃了。

最后,沈明珠却嫁给真正的男主——剧团主任陆建民,抱着铁饭碗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而穆景州和穆景云伤心醉酒,一个失足掉河里英年早逝,一个公司破产跳楼自杀。

正经男配都下场凄惨,舔狗和替身能有什么好下场?

她俩,一个舔到尽头一无所有,被穆景州送去精神病院。一个替到最后心碎成碴,自杀身亡。

这样的婚姻,不跑还等几时?

可这个年代风气保守,婚姻被视为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逃婚绝对不是上上签——还没跑出县城呢,就得被抓回来。

只能离婚!

然后光明正大的离开那倒霉的兄弟俩。

于是,问题又来了——哪有人结婚两天就离的?

不仅要还彩礼钱,还要被戳着脊梁骨骂一辈子,哪还能再发展她们的演艺事业?

娘家也抬不起头。估计最先抓到她们,就是娘家人!

目前她俩,既还不起彩礼钱,娘家也不接受退货。

最重要的是:余淼淼是心甘情愿当替身的……

“唉,淼淼,你要记住,我都为了你才留下来受罪的啊!”苏糖一边烧火,一边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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