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成了蚊子血的朱砂痣(二十九)(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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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辞直到听到了喝兴奋了的陈勋吐真言后,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心里已经承认他这个准外孙女婿了,面上却还喜欢各种和他对着干。

原来是还记着年轻时被爷爷坑了的事情,要他爷债孙偿,宋辞看着好久都没有那么高兴过的爷爷,对于爷债孙偿这件事也不在意了。

“老宋,我跟你说,既然来都来了,那就别回去了,小宋管理分部,基本也都在S市了,你一个人待在京城也没意思,不如留在S市,没事就可以找我们喝喝小酒聊聊天,这不是更好吗?”陈勋见现在氛围正好,就把刚刚宝宝偷偷拉他到一旁交待的事情趁这个时候说了出来。

其实就算宝宝不说,他也有这个打算的,老宋之所以一直都不愿意大踏足S市,一辈子就这么一个人单着,恐怕是还记着当年在S市发生的事情吧!

如今因为两个孩子的原因,他好不容易愿意来了,他肯定不会那么轻易让他离开的,要是在让他一个人会京城这么闷着,人早晚都会傻的。

“我留在这做什么,我就待两天就回去了,我还得赶回家里照顾那些娇气的兰花呢!”宋辉摆摆手,拒绝了这个提议。

“咱们这么多年没见,你就待个两天你好意思吗?就算你不愿意常住S市,但怎么着也得待个十天半个月啊!”陈勋继续劝说着。

“还是不了,家里的兰花真得照顾,本来让家里的管家看着就已经很不放心了,要是再待个十天半月,恐怕我那些娇气的兰花早就枯了!”宋辉仍然不愿意留在S市。

陈勋吹胡子瞪眼地看着宋辉:“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还比不上你那几株兰花吗?”

“还有你那些兰花我早就让小宋托运过来了,都已经在路上了,我告诉你,别想找借口推脱,我刚刚只是通知你,不是在问你的意见!”

“老陈,你这又是做什么呢?”宋辉叹了口气,他就知道宋辞那厮这么突然地让他来S市肯定是有什么鬼主意了。

他原本是再也不想踏入S市这个城市半步了的,但是因为那小子告诉他,这一次是来商量他和陈家小娃娃的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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