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父子”情深 (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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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马德利有什么特殊关系吗?”富强没有回答商培文为什么被拘留,他关注的是何飞构不构成受贿罪,毕竟受贿属于职务犯罪,只有国家公务人员的特定身份才能构成。

“没有。”商培文有些不耐烦,他没好气地回答着富强的问话。“这么大的数额,马德利凭什么能借给你?”富强把所有的疑惑都问了出来。

“不知道,反正他借了。”商培文也真的不知道马德利为什么能痛痛快快地借钱给他,他又不知道马德利是在给他设好了圈套。

“他是否托你找何飞办过事?”富强问的是潜台词。如果何飞没有给马德利办过事,又没有收到马德利的钱,那何来受贿?

“托了,可是我没有向何局说。我知道何局不能给我办事,就没跟他说。马德利认识的人比较多,我不给他办,他也能找到别人帮他办。”富强感到这句话才是关键,商培文都没有跟何飞说过,何飞当然蒙在鼓里了。

“你给过何飞钱吗?”富强仍不放心,他换了个方式接着问商培文。

“没有,一次都没有。这次我向马德利借钱的事,他听说后很生气,让我马上还给马德利。可这钱我已经花了,拿不出钱来还,我就说谎告诉他已经还了。”听了商培文的话,再看商培文的表情,富强是学过犯罪心理学的,他觉得商培文没有说谎。

商培文和马德利在这50万元情节上的供述是吻合的,细节是一致的。马德利认为何飞拿了他的50万元,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富强感到就目前商培文和马德利的供词,何飞构不成职务犯罪。可是对何飞实施留置审查一个月的批件,已经发给了市公安局,这可怎么办?

富强又来到公安医院想看看何飞,也好就有关细节向他再进行核实。可当他隔着玻璃窗看到满身插着管子,正在术后恢复的何飞时,他又止住了脚步,富强改变了主意,他转身离开了公安医院。

双阳市公安局纪委正式接到了市监察委的通知:就目前的证据,何飞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向马德利索取钱财,也没有收取马德利的财钱,因此,不构成职务犯罪。市局纪委书记岳童拿着市监察委的回复,去向常务副局长强鑫汇报。

“这也没有让我们撤销对何飞的审查呀?目前的证据是指商培文和马德利的笔录,那今后还会不会有新的证据呢?你们再好好研究研究,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呐!”强鑫的话非常原则,岳童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今后还会不会有新的证据?”难道强局长还在实施其他侦查手段?岳童疑惑不解。

“你当初为什么不请示我就将审批表报送到强局长?”岳童一直对刘鹏举绕过他,直接填写对何飞采取留置审查措施审批表一事耿耿于怀,他现在已经拿到了监察委不认定何飞职务犯罪的通知,就厉声问起了刘鹏举。

“这……我……”刘鹏举结结巴巴,无法回答岳童的问话。他觉得应该他做的都做了,不应该他做的他也做了,反正他与何飞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现在他也开始退套了。至于是否撤销对何飞的审查,那是领导决定的事,与他毫不相关。

当初他之所以填写对何飞采取留置审查的审批表,是看了强鑫副局长的眼色,以迎合领导的意图罢了。谁都知道,审批的权限在局长,如果局长认为没有必要对何飞采取留置审查的措施,你可以不批呀!刘鹏举能够看得出来,在对何飞采取留置审查措施的态度上,强鑫副局长和岳童书记的意见是不一致的。岳童书记认为,认定何飞受贿证据明显不足,所以他并不主张对何飞采取留置审查的措施,他的建议是用“函询”的方式展开调查而不是审查,通过调查也是可以查清马德利的那50万元是否给了何飞?换句话说,就是何飞是否接受了马德利的贿赂,毕竟是50万元的涉案金额不是小数目,在证据不足时应该“疑罪从无”而不是“疑罪从有”,这也是要依法保护公安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甚至被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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