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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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胡冰就出示银行转账记录、收条的原件以及执法记录仪视频。

审判长李光耀问道:“被告人林川,你对检方律师出示的证据有什么异议?”

此时全场人的目光再次集中到了林川身上。

林川脸上并没有太大的表情变化,也没有过多思虑,而是直接回答道:

“对于第一组证据我没有异议。但是我要说明一点,这个视频清晰地显示,在签订代理合同之前,我已经明确告知对方我不是律师,而且需要对方开具证明。”

台上的李光耀听完后也是暗自点了点头。

这个林川从庭审以来的表现来看,应该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律师!

真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考过法考?

“对于第二组证据我也没有异议。这些钱确实是我收的,那些收条也是我开具的。”

此时内心还正在夸赞林川的李光耀,听到了林川竟然全部认可这两份证据,顿时皱了皱眉头。

这小子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你认可了这些转账记录及收条,那就意味着案件不一样了!

如果林川只是给他们代理案件,并没有收钱或者收的不多,那么从他内心来说,肯定是倾向于轻判的。

但是没想到林川竟然大大方方地认可了这两份证据,李光耀心中也是稍稍感到可惜。

此时胡冰则是一脸胜利的微笑。

心想这个林川还是很知趣的,这可是从银行调取的记录,谅你也没有什么可辩解的!

这件案子其实认定起来很简单,由于林川的误导至使被害人陷入错误的认知,只不过林川的行为要更加高级一点,确确实实为这些受害人代理了案件。

但这也正说明了林川诈骗的成立,因为他没有律师身份,违规代理案件从中获取利益,这种案件的认定,几乎是十拿九稳!

看来再有一小会儿,庭审就能结束!

她也能心安理得地接受金鑫的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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