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为了出国他走入了深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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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说说飙车,在我国法律中,对于飙车行为的定义和惩罚极为严格。飙车不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还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根据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危险驾驶罪”被正式纳入法律范畴,为这类行为设定了明确的法律界限。

根据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涵盖两种主要情形: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通常被称为"飙车"。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而且构成犯罪,嫌疑人将被送至法庭接受审讯,可能面临1至6个月的拘留和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也被视为危险驾驶罪,法律对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进行严惩,这个在后面数值也有修改。若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或严重后果,将面临更严格的量刑标准,如加重处罚、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具体量刑时,法律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血液酒精含量、事故责任、驾驶地点、载客情况、严重违规行为以及是否抗拒检查等。例如,驾驶者在高速公路上飙车,或者醉酒后再次驾驶,都可能导致从重处罚。

总的来说,飙车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因此,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是每个公民的首要责任,严禁飙车。

然而很多自我感觉良好的“鬼火少年”们都在通过这样的方式吸引别人的注意,公然在街头“翘头”炫技,以噪声“炸街”,并以为这些都是很“拉风”的行为,甚至面对执法人员时,也依然我行我素。这些行为都涉嫌违反行政、刑事、民事等多种法律规定,危害巨大。因此,我国是严禁飙车炸街等行为的。

李成曦却不这么想,在他的认知里,民主和自由就应该是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喜欢做的事。李成曦自己改装过摩托车,刚上路的第一天就因为冲撞公路中间的栅栏被交警抓了,罚款并通知他家长领回去整改。

还好他当时上路的时间是半夜,虽说嗓音扰民,但起码没有人员受伤,要是放在白天车水马龙的时候,撞了人造成了后果,那要负的责任可就大了。李成曦被他爹带回去之后,没收了摩托车不说,还挨了好一顿打。以至于他的飙车梦被扼杀在了起步阶段。

说到这里李成曦表情满满都是不服气:“炸街怎么了?那是我体现热爱的方式。扰民怎么了?你自己把耳朵堵住呗,我又没让他们听。”

“你炸街你还有理了,也就是你运气好,要是真造成了什么严重后果,你就进去呆着吧,进去了你就老实了。”或许是警察的气场天然就有种对这些杂毛小青年有种压制感,李成曦看了看祝潇潇,没有说话。

“你如果只是想飙车的话,那去缅北干什么?缅北可没有速度与激情,再说你不是想去欧美国家吗?”

李成曦顿了顿,又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我那段时间一直挺消沉,就在朋友圈在QQ空间发牢骚嘛,然后我有个小学同学就联系我说,他这几年在缅北混得挺好的,那边钱容易赚,想要去欧美国家的话也比从我们国内出去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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