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卯兔三千独宠一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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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地人主这是何意?”

屏蓬看着慢慢逼近的少年,明明是一个不大的小人儿,看似柔弱可欺,只需它一尾巴打下去,定会被打得血肉模糊,可就是这么一个容易撕碎的小人儿,神情严肃,剑风凌厉,不发一言,提剑追来。

不一会儿,屏蓬就直挺挺的躺在地上了,腹部被刨开,金丹已经被带走。

孟忧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间只记得被喂了什么东西,全身暖意升起,剧痛感全消,除了眼前还是一片黑暗以外,其他的一切都恢复如常,甚至还可开口说话了。

少年看着兔子睁开了一双淡若琉璃的眸子,好似还是不能视物,随即又恢复了失落的神情,一把按上兔子的脑袋,“阿青,你怎么样?伤处可还疼?”

一个声音从兔子口中说出,似水如歌,清澈动听,“不疼。”

少年有些意外的松了手,“啊!你会说话!阿青,我没听错吧?是你在说话,对吗?”

“那个,你听我说……”调整了一下姿势,孟忧摆出了一副严肃的神情,“我们现在是在一个幻境里,若是时间长了,我们会迷失自己的。唯今之计就是快点历劫,然后快点出去,明白吗?”

“唔……这样,”少年捏着下巴,做出思考的表情来,“历劫是什么?”

孟忧:“简单来说,就是被雷劈。”

“这样的话,是挺简单的。”

“我们需得先活下来,这段时间就只能先麻烦……人主了。”孟忧想了半天,实在是想不出来该给这个少年一个怎样的称呼,只好诚恳的问道:“敢问人主为何名儿?”

“什么是名儿?”少年皱起眉头来,“我没有名儿,他们都说我是人,都叫我西地人主。”

孟忧想了一会儿,少年的声音如同天上的星子一般闪耀,犹如明月一般皎洁,“晔夕,闪耀如星辰,日夕后可见。”

少年舒展了眉头,“晔夕,这名字不错,我从今天开始就叫这个了。话说,你还没说过你是什么品种的呢?为何如此不同?”

听到少年的问题以后,孟忧忍不住黑了脸,“话说,你会写字么?”

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不会啊,怎么了吗?”

孟忧心里的猜测一下就出来了,这个少年果然摆了笔墨纸砚是用来观赏的,“既然你不会写字,那为何你屋内会有墨香?”

“什么叫作墨香?喔!你是说桌子上那块不能吃的石头啊?”晔夕有点惋惜的说道,“那是前些日子一个从外面进来的人带过来的,他说这是宝贝,可在我看来,咬不动,还硌牙,只能那么摆着了。”

孟忧忍不住瑟瑟发抖,真担心哪天这少年一觉醒来觉得腹中饥饿,就把身边这只眼盲的兔子给吞了。

晔夕看了看不知不觉退开很远的兔子,调笑道:“阿青,你放心!我不会吃你的!你是我的宠物,我是不会吃宠物的!”

这可未必,人在身陷困境的时候,哪里还想得起铮铮誓言呢?思及此,孟忧不免又多了愁思。

少年人不能敏锐的感觉到孟忧此刻的情绪,只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竟是跟着对方一起沉默,大一点的声音都不敢发出来,仿佛怕惊扰了什么。

晚上的时候,夜风果然比白日里凉了不少,晔夕不知去哪里找了些奇怪的树枝,编成了一个筐子,在里面铺上厚厚的兽皮,温软舒适。

他将孟忧小心翼翼的放进筐子里,再仔细的用兽皮包裹起来,本就窄小的身躯,这一包裹,竟像一个美味的肉卷,静静躺在筐子里,动弹不得。

“你放心好了,我会保护你的,休息吧。”

孟忧趴在柔软的兽皮内,侧过头来,听着少年酣睡中略略喘着粗气,心下有些感动。

他们素未谋面,他却能如此掏心窝子的对一只兔子好,什么都跟它讲,愿意给它撑腰,愿意保护它。虽然它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只宠物,可有的时候,孟忧却觉得,他将它看得竟是比命还重要。冲着这一份恩情,孟忧说什么也不愿丢下他,独自离开的。

“阿青!”

睡梦中,孟忧突然被紧紧抱住,一个激灵,她本能的开始挣扎,可是那怀抱却很暖很紧,她连挣扎的四肢都动不了,只觉得全身仿佛被施了定身咒一般。

晔夕捧着兔子,认真的呼着热气,满脸惊慌道:“你怎么就僵硬了呢?阿青,你可不能死,死了就再也出不去这幻境了。”

僵硬?死?

孟忧觉得这少年也未必太小题大做了些,不过就是冷了一点嘛,不过就是动不了了嘛,不过就是……呃?这从身上掉落下去,摔碎的冰块声,是怎么回事?

孟忧只觉得在这变换无常的西地里,面前这个单薄的少年,是她从此活下去的支柱了。

少年人的怀抱温暖到灼热,不一会儿就将她身上的薄冰融化开来。

孟忧哆哆嗦嗦的说道:“其实,你完全不必抱紧我的,没那么冷……”

“什么叫做没有那么冷?!等你真正变成一个冰棍的时候,你再知道冷,也没用了!”

晔夕将它抱上床榻,盖上那厚实的兽皮,一人一兔,相拥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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