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不速之客。(2 / 2)

加入书签

白皙的手指缓缓拂过他的眉眼,他笑的好开心,她同样也笑的甜美,登记那天是她重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

“啪。”

将结婚证合上,她别再看下去了,拿出纸和笔,她静下心开始画设计图,短夹克,配萝卜裤,她记得之后这萝卜裤风靡一时。

又设计了几款长袖衬衫,有大蝴蝶结的,有立领的,衬衫下的裤子,她设计了两种,主打萝卜裤,和喇叭裤,这两种正经流行一段。

她不过是抢了别人的创意,严格来说是剽窃,可从时间上看,又比别人超前,如此矛盾的两重体。

不过,市场经济就是这样,谁抢占了先机,它就是谁的,不作他想,心地坦然,继续着自己的创作。

她又设计了两款风衣,都在腰部做了特别处理,用上腰带,女人的曲线美马上就出来了。

大衣配上衬衣长裤,这种组合看着就时尚,颜色上她也选择了几种主色调。

这个年代人们还是喜欢靓丽的颜色,大衣以红色为主,红色要正,穿起来才漂亮,黑色暂时不选择,米色和粉色倒是可以搭配着来,还有艳丽的黄色。

这些都不是她盲目选择,服装讲究潮流,这个年代黑灰蓝烂道街,人们早已经看够了这几种颜色,像这些色彩艳丽的服装一出来,肯定一炮打响。

这些都画完了,已经后半夜了,被陈致远扰乱的心总算又平静下来。

看来忙碌是最好的疗伤圣品,只要一忙起来,你也就没心思想别的了,时间变得飞快,日子也变得充实。

陈致远卖完鱼回家,每天都恨自己,为什么不回家看看茉莉?

天知道他有多难才能克制住去见她的心?农村的路不好走,土坷垃多,骑车就颠颠簸簸的,他很心疼车,这是茉莉送他的,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擦的锃亮。

这才能安心去做其他的,否则连饭都吃不进去。

陈母这些日子闹腾的更欢了,十月的时候会有公审大会,她估计是怕大哥被判刑,心中的焦虑日甚一日。

骑进村子,疲惫的看着不远处的家门,他真不愿意回来,在这个家里他压抑的都快疯了。推开院门,和往天一样进屋拿脸盆,先洗去一身尘土,然后擦车。

可刚进屋就感觉空气不对劲,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王叔家的闺女,那个爸爸喝多了,和她爸开玩笑给他订的娃娃亲对象来了。

剑眉紧皱,妈对她的热情劲儿有些不对。

懒得管这些,他端着盆去缸里舀水,像是没看到那个姑娘一样。

现在他不喜欢说话,不管是跟谁,就算是红霞他也不愿意多说,一天比一天沉默。

“致远啊!看看谁来了,你王叔的闺女,你爸活着的时候还给你们订过亲。”

陈母见儿子回来了,忙拉着姑娘迎过来,那姑娘羞答答的看着致远,那目光中的爱慕都不加掩饰了。

“妈,别胡说。”陈致远瞪了母亲一眼,他是结婚的男人,妈当着人家姑娘这么说什么意思?

端着水想出去,这屋里他不愿意呆,更不想看那个像是发花痴一样看着他的姑娘。

严格说王玉红长的不丑,圆乎乎的脸,皮肤有些自来红,身体很结实,在农村属于最受欢迎那类姑娘。

体格好,能干活,好生养,性格又好。

她从小就喜欢陈致远,爸给她订了娃娃亲正和她的意,在心里她一直把自己当成致远未过门的媳妇。

以为他们俩的事就是板上钉钉,十拿九稳。

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了那个女知青,人家小脸长得俏,后来还跟他结婚了。

根本就不管他们的婚约,和那个女知青结了婚,他们结婚那天,她可是哭了一宿。

家里从那天开始就给她张喽对象,人家致远都结婚了,他们也没必要守着那个玩笑娃娃亲了。

可这姑娘却不同意,看哪个都不顺眼,最后就这么单到现在。

听人家说他和那个女知青分开了,她就等不及找上门,不想再失去这个机会。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