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2)
炽热,窒息,死亡,新生。
大火来过后,他发觉自己的偏僻之地长满了鲜花。
至此,他开始慢慢回应她,在她的真诚下敞开了心扉——he。】
好冷,又下雪了。
宋时柒站在办公楼走廊等林清瑾出来,她穿着杏白色的短款鹅绒外套,下面一条同色系的裤子,脚上穿着雪地靴。
头顶一个灰白色的针织帽,脖子围着围巾,双手插进口袋,她时不时朝里面看。
宋时柒,阿柒,是林清瑾的青梅,也不完全是青梅。
她家世林清瑾之下,如今能够站在林清瑾身旁靠的是她的巴结。
她小时候不受重视,被父母送到林家当林家少爷的陪玩。
那一群人中,只有六个人留了下来,其中一人就是她。
宋家比林家相差甚远,与林清瑾的其他几个跟班相比也比不上。
其他几个人靠的是家族背景,只有阿柒完全靠的是谄媚,他们其实都不太能看得起她,但因为林清瑾喜欢用她,用的顺手,渐渐的,她也成了大家巴结的对象。
宋时柒把林清瑾当作竹马,当作大少爷,当作喜欢的人。
但事实上林清瑾并不太在乎她,他只是小时候发病,性情阴阳不定,一堆人中只有她熬了下来。
从八岁到二十岁,十二年的时间让林清瑾比较习惯宋时柒,于是就一直让她待在他身边。
当然,他们之间属于等价交换,林清瑾也给了宋时柒的家族很多资源。
阿柒表面上和林清瑾关系很亲近,可只有她本人知道她只不过是类似于古代的贴身丫鬟。
林清瑾允许她靠近,林家默许她照顾,宋家更是恨不得她爬上林清瑾的床能让他们宋家一飞冲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