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章 媳妇儿,我是小娘们儿(1 / 2)

加入书签

宋舒茜的翻译工作开展的很顺利。

这年头字典难得,一个部门才有一本,需要大家协调使用。

宋舒茜自己就有。

可能是一直喝灵液,无论原主还是她,都过目不忘。

所以她翻译起来很轻松。

甜甜都要酸死了,散步时间,两人出门溜达,“茜茜,我好无聊呀。哎,明明那个一直想要工作的人是我,有工作的却是你。”

宋舒茜知道她不是真的不高兴,就是故意耍宝,也由着她。

还会给她出主意,“你要不要学点啥?要不画画小人书?我最近看小人书,觉得那些讲革命故事很有意思。你在军营,有便利条件,让刘营长帮你去打听一下,故事不就来了。”

甜甜头摇成个拨浪鼓,“我不行的,看到书就困,写字能要了我的命,如果有可以教人打架的就好了,这个我特别擅长。”

想到甜甜的武力值,宋舒茜点点头,这个确实合适。

只是,这里是军营,会打人的实在太多了。

甜甜没有优势。

但宋舒茜来了灵感,“甜甜你看看公安局招人不,还有火车站的列车员,厂子里的保卫科。你的武力值去这些单位都是加分项。”

甜甜也很高兴。

之前她计划去宣传科或者财务科,这俩地方很轻松。但就是一直嘴上说说,实际行动一直没有,她都要觉得自己是个懒惰的人了。

如今看,分明是她不喜欢,被动的当然没那么上心了。

“我回去就让老刘问问,只要他们给我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就可以。”  宋舒茜赶紧拉住她,“先不急,现在肚子最重要。你先定个方向,让老刘朝着这个方向使劲,我也让卫建国帮忙关注,有消息了告诉你。

只是无论去公安局还是去火车上做乘警,都会很忙,你得想好了,孩子怎么办。”  一句话,浇灭了兴奋的小火苗,她舍不得不管孩子。

工作的事儿,暂时搁置。

往回走时,遇到一个穿着非常时髦的女人,中长发简单的扎起来,穿着到脚踝的皮靴和一件长到小腿的棉袄,带着大红色的围巾。

见到宋舒茜她们穿着大棉衣、大棉鞋,很是嫌弃。那样子像是在看什么丑东西。

甜甜和宋舒茜面面相觑,“这是谁?”

宋舒茜特别懵,那女的刚才是看不起她们吧。

好久没有遇到的这样的人,都快忘了这种感受了。

她们两个确实穿的不好看,两人身上的军大衣,都是用自家男人不穿的改小的。棉鞋里面放了非常多棉花,还加了兔皮,脚肿了只能做大两个号,样子的有点土。但手工棉鞋,可舒服了。

还是甜甜消息灵通,“这是新来的三团长媳妇儿郑白薇,听说是沪市的,她刚来就引起不小的轰动。拜她所赐,咱俩的败家名声,好了很多。

这位衣服一周换两三套,饮食起居都很讲究。主要是她住在筒子楼那边,等于活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

筒子楼是那种每家都挨着的,一层有十几户,你家晚上孩子哭几次,左邻右舍就都知道。

甜甜住那边时,一直收敛自己的性子,家里改善伙食吃的最多的就是鸡蛋,白水煮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