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什么叫做人间地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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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没有你他娘的那么嚣张?害老子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是菜鸡!”

陈玄帆骂史大俊的话,不少军卒都听见了,一个个都不自在的讪笑了起来。

实际他们这一支队伍,一百零七个军卒加上一条狗,真杀过人的就没几个。

猎妖军招募兵卒的条件,要的就是良家子弟。

什么叫良家子弟?

就是家世背景清白的百姓。

天天干架,腰里别把刀子,没事儿就对着人的脖子,胸口,腰子这些地方戳的,无事生非的,肯定不能算是。

猎妖军就是每日游走在黑暗边缘的军队,守着的是人族的底线。

而且得坚定不移的站在大唐这边。

本身就长歪了的人,进来被阴煞之气和妖鬼邪祟一勾引,立刻一个大跳投敌,那能行吗?

那不行。

所以才得起码是受过大唐统治的福泽恩惠,不会轻易背叛人族的良家子。

当然大唐武德充沛,习武之人互相切磋动手也是家常便饭。

是以这些军卒们在没入伍之前,经常打架倒是能有一半,重伤过人的就只有三分之一。

失手伤过人命的,就只有那么几个了。

杀人害命,在大唐同样是触犯律法的。身上背着命案,除非事出有因情有可原,身后有人能保着你,否则早就去做亡命徒了。

哪还能到猎妖军里当军卒?

州府的驻军中,绝对不收滥杀无辜之人。

这可是在州城附近,必须得根红苗正,而且都是本州府子弟。

不然万一闹出篓子,那还得了吗?

杀过人还能进的,在猎妖九军中,只有一支队伍。

那就是最神秘的混沌军。

只有混沌军会收留这样的人。

因为混沌军眼中不分善恶,只知听从命令,进行杀戮。

出手从来都是寸草不生,片甲不留。

所过之处一片荒芜,连蚂蚁想要偷生都不容易。

是大唐对外的最酷烈的威慑。

以恶制恶的终极大杀器。

就是同为猎妖军的军卒,陈玄帆也不知道混沌军驻扎在哪里。

人们猜测很可能是在某个秘境中。

加入混沌军,也是很多做过恶事的修士,重新回到正道上的一个途径。

为了人族浴血厮杀,用保护大唐的功劳洗刷身上的罪恶。

当然,这不意味着之前的罪恶就存在了,只是官方不再追究,还可以用功绩从大唐官府兑换修炼资源。

有实力的人,死了可惜,就流放边疆戴罪立功,在修真界和在世俗界都是一样的。

算是二次利用也好,说是给一次悔过的机会也好。

总之,大唐需要这样的高级炮灰。

陈玄帆这样规规矩矩长大的好人,想变成这样的高级炮灰,都还有一段路要走。

比如,先真真正正的砍一回山贼。

甲字队的军卒还是沿着蜿蜒山路,大摇大摆的走上了虎狼山。

就像刘一勇说的那样,对付一群普通的山贼,还是在人数在优势的前提之下,没有必要那么麻烦。

冲上去砍翻他们便是。

“上去之后见到人,谁都不许留手,不许胆怯,不许迟疑!直击要害!最好一击毙命!听到了吗?”刘一勇边走边大声地呼喝道。

也别说什么声音大了打草惊蛇了,就山上的那几块料,就是惊了也没有蛇妖厉害。

还是抓紧时间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要紧!

想想都他娘的后怕!

他竟然险些都忘了,身后带出来的这些军卒都是没杀过人的生瓜蛋子。

可是想想看,这能怪他吗?

这些家伙,进入猎妖军到现在闲着了吗?

虽然这是第一次出来驻扎,可他们之前可是实实在在的砍过鱼妖,砍过蛇蟒,砍过黑毛僵的。

即便大部分时间都在挖坑,但是每个人多少都动过手。

加上这次在崔家庄挖鬼物,陈玄帆上去超度之前,所有的军卒都出手了,将鬼物压制住。

能吃能打,训练卖命,实力进步十分快。

尤其是有霍山崔霁这些人总在他面前晃悠,再加上一个幺蛾子陈玄帆,哪点像是新入伍的军卒?

作为队正,偶尔会忘记这些家伙都是新卒,不合理吗?

合理得很。

唯一的问题,就出在他不该忘了,这些家伙没杀过人。

……离谱的是连陈玄帆都没杀过。

“我砍过饿死鬼,刚死了没几天。”陈玄帆企图挽尊道,“勉强也算人,人吧?”

“你别问我,你问你自己。”刘一勇没好气的哼道,“一会儿碰上山贼,谁都不能心慈手软,那些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你不杀他们,不小心就会被他们杀!”

“到时候阴沟里翻船,可就都没脸了!”

“咱们武道修炼都没到铜皮铁骨刀枪不入的地步,没有修为的山贼,拿着刀枪也能砍杀咱们,所以都小心一点,别迟疑,迟疑就会受伤,重则还会丧命!”

刘一勇说完,顿了一下,再次开口确认道:“我再说一遍,这次上山,按照之前说好,不留活口!下手要快!要狠!听没听见?”

“是!队正!”

“听见了!队正!”

“放心吧队正!”

军卒们答应着,还有人冲着陈玄帆叫道:“陈伙长你别害怕,杀人这事儿,一回生两回熟!”

“……我不害怕。”陈玄帆皱眉,心道,我这是害怕吗?

我这只是……有心理障碍。

这么专业词儿,说了你们也不懂。

刘一勇也看了他一眼,说道:“陈玄帆,心里想着这些山贼祸害百姓,十分该杀,你就不会害怕了。”

“……”老子都说了我不害怕!

陈玄帆忍不住叹气,他的确没有害怕的感觉。

只是别扭。

虎狼山上这样的山贼,肯定都是恶人,这毋庸置疑。

现在是太平盛世,至少对于大部分的百姓来说,是这样没错。

宁为盛世犬,不做乱世人。

在此时的大唐,普通人想要活下去,虽然会有些艰难,但毕竟能做到。

百姓有条活路,谁不想安安稳稳的生活?

现在山上生活的人,就分为两种。

一种是山民,结寨而居,种地打猎为生。乱世的时候为了自保也自称为贼。

到了现在害怕官府盘剥,所以还留在山上,自给自足的生活。

偶尔下山和百姓换一些生活所需。

还有一种就是贼寇,不事生产。

虎狼山上的山贼就是这一种了。

自己不生产粮食钱财酒肉,而是乐意去做这些东西的搬运工和享受者。

抢钱抢粮抢女人,劫富济贫,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

而且为了不被官府抓住,往往出手狠厉,烧杀抢掠不留活口。

所以这会儿凡是主动落草为寇的家伙,手上就没有干净的。

多少都会沾着些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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