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伙长,野猪肉来了!(1 / 2)
夜间围猎,不是人决定的。
决定规则的是野猪。
因为野猪十分狡猾,它们的习性便是喜欢夜间行动。
而且极其贪吃。
世俗界的野猪,便是如此。
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出动觅食。
大多时候十几、几十只一群,一亩地的庄稼不过两三个时辰就会被夷为平地。
被野猪糟蹋过的田地,什么都不会剩下。
这是因为野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什么树皮草根、蛇虫鼠蚁,见到什么吃什么。
比陈伙长可狠多了。
在冬季食物匮乏的时候,即便是只是吃地上干枯的树叶也能存活。
过分的是,它们的繁殖速度还很快。
一年两胎,一胎少了五六只,多了十几只。食物充足的地方,一年生三胎都有可能。
一公一母在一起,一年下来,就能形成一个大的野猪群。
山猪洞围猎场,不止在灵幽小洞天这一处。
是河北道只有这一处罢了,大唐境内却有十几处之多,而且分成不同的等级。
有些高品阶的围猎场,甚至被视为猪妖和人族的争锋之地。
除了山猪洞之外,和它相仿的其他妖族狩猎场同样存在,只是数量没有那么多。
所谓狩猎场,猎人和猎物的角色,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优胜劣汰才是永恒的主题。
不过灵幽小洞天内的山猪洞有猎场,是品阶最低的一种,所以对于人族修士来说,出现生命危险的可能极低。
这类猎妖场属于大唐和妖族达成协议的一部分。
妖族开放这样的狩猎场给人族,一是为了赚取一定的粮食和修行资源,另外也是为了消耗种群中多余的一部分,
大唐会同意,当然也有自身的考虑。
备战,练兵,以合理的可控制的范围内,消耗妖族的数量。
否则,妖族很可能会选择对大唐发动兽潮袭击,来消耗低阶族群,掠夺人口土地和粮食。
对于它们来说,甚至前者才是目的,后者只是顺带。
十万大山养不了那么多的妖族。
妖族千万年来有自己的生存规则,它们遵守的是古老的淘汰法则。
优者获得更多,劣者连活着都不被允许。
因为它们活着会耗费族群的资源。
就像灵幽小洞天此时的这场围猎。
在这里活下来的野猪精,回到本族之内,就可以获得比之前多数倍的资源和培养,直到进入下一个品阶的狩猎场。
死在其中的则会成为修士们的口中之食,剩下的会被白马山庄收购,贩卖去各地。
而被留下的读书人,就是第一批食客。
这就是一场博弈。
大唐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哪怕只杀死一头野猪精,消耗对方实力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付出的粮食和有限的资源,就不算是白花。
而野猪精被猎杀的越多,大唐就赚的越多。
两百到三百之间的八到九品的野猪精,两百到三百以内的七品境以下的修士。
会在这里进行一个月的猎杀与被猎杀的游戏。
看似人族在品阶上占了便宜,然而品阶的差距,却被体型和天赋神通轻易的抹平了。
而且双方都不是单打独斗。
野猪精比修士们所差的,可能只有灵智了。
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并不一定能决定结果。
所以,不能让野猪精占据绝对的实力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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