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出庭证人竟然是精神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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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公孙辉再次说道。

“苗露萍,作为本案的证人,关于出庭证人的权利义务,我已告知。”

“你是否已经知晓,请给出你的回答!”

苗露萍还是沉默不语。

审判长公孙辉心生疑惑,又说了一遍。

“苗露萍,请回答是,或者不是!”

苗露萍还是一言不发。

苗露萍的沉默,让公孙辉有些尴尬。

公孙辉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把目光看向林昊,希望林昊能给他一个解释。

这时,被告席上的邵远迟疑地举起了手。

邵远支支吾吾地说道。

“那个……审判长,苗露萍她精神有点问题。”

“医生说了,她的精神状况并不是很稳定,时好时坏的。”

邵远这么一说,观众席当即一片哗然。

被告律师申庆也趁机举手道。

“审判长,我有异议。”

审判长公孙辉面无表情道。

“被告律师,请发表你的异议。”

公孙辉起身说道。

“我质疑原告方1号证人苗露萍的证人资质。”

“经专业机构鉴定,证人苗露萍患有精神疾病,无法对其所作证词负责。”

“我方认为,苗露萍并不具备证人资格,不应当被列为本案的证人。”

“这是关于苗露萍精神状况的鉴定证明,请法庭查阅。”

说着,公孙辉将一份材料递了上去。

随着申庆的加入,和证明材料的出现。

现场的观众更加议论起来。

这个证人怎么是个精神病啊?

精神病也能出庭作证吗?

林律是不是不知道啊?

他怎么找了个精神病来当证人啊?

诸如此类的议论声不绝于耳。

看完证明材料,审判长公孙辉说道。

“根据这份材料显示的鉴定结果,原告方1号证人苗露萍女士,确实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疾病。”

“对此,原告方是否知晓?是否同意取消1号证人的证人资格?”

在一片议论声中,林昊淡然说道。

“我方当然知晓苗露萍患有精神疾病。”

“不过,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可以出庭作证!”

“更何况,苗露萍可是本案的关键证人,对于证明本案的事实,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我方坚持让苗露萍女士出庭作证,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愿意承担!”

“而且我必须指出,大家刚才也都听到了,审判长说的是,苗露萍女士确实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疾病。”

“要知道,一个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人,只有在病情发作期间,才能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未发病的正常情况下,同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林昊此话一出,观众席的议论声更加热烈了。

没想到林律居然知道她有精神病!

那林律还敢让他作证?

发病不发病的林律也控制不了吧?

万一给他来个反向作证那怎么办?

林律胆子真大!

法庭上逐渐变得嘈杂起来。

咚~

审判长公孙辉敲响了法槌。

“请大家保持肃静!”

公孙辉严肃地说道。

“既然1号证人的资质并没有问题,且原告方坚持,那就请苗露萍女士继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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