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出庭证人竟然是精神病?(2 / 2)
审判长公孙辉再次说道。
“苗露萍,作为本案的证人,关于出庭证人的权利义务,我已告知。”
“你是否已经知晓,请给出你的回答!”
苗露萍还是沉默不语。
审判长公孙辉心生疑惑,又说了一遍。
“苗露萍,请回答是,或者不是!”
苗露萍还是一言不发。
苗露萍的沉默,让公孙辉有些尴尬。
公孙辉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把目光看向林昊,希望林昊能给他一个解释。
这时,被告席上的邵远迟疑地举起了手。
邵远支支吾吾地说道。
“那个……审判长,苗露萍她精神有点问题。”
“医生说了,她的精神状况并不是很稳定,时好时坏的。”
邵远这么一说,观众席当即一片哗然。
被告律师申庆也趁机举手道。
“审判长,我有异议。”
审判长公孙辉面无表情道。
“被告律师,请发表你的异议。”
公孙辉起身说道。
“我质疑原告方1号证人苗露萍的证人资质。”
“经专业机构鉴定,证人苗露萍患有精神疾病,无法对其所作证词负责。”
“我方认为,苗露萍并不具备证人资格,不应当被列为本案的证人。”
“这是关于苗露萍精神状况的鉴定证明,请法庭查阅。”
说着,公孙辉将一份材料递了上去。
随着申庆的加入,和证明材料的出现。
现场的观众更加议论起来。
这个证人怎么是个精神病啊?
精神病也能出庭作证吗?
林律是不是不知道啊?
他怎么找了个精神病来当证人啊?
诸如此类的议论声不绝于耳。
看完证明材料,审判长公孙辉说道。
“根据这份材料显示的鉴定结果,原告方1号证人苗露萍女士,确实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疾病。”
“对此,原告方是否知晓?是否同意取消1号证人的证人资格?”
在一片议论声中,林昊淡然说道。
“我方当然知晓苗露萍患有精神疾病。”
“不过,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可以出庭作证!”
“更何况,苗露萍可是本案的关键证人,对于证明本案的事实,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我方坚持让苗露萍女士出庭作证,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愿意承担!”
“而且我必须指出,大家刚才也都听到了,审判长说的是,苗露萍女士确实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疾病。”
“要知道,一个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人,只有在病情发作期间,才能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未发病的正常情况下,同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林昊此话一出,观众席的议论声更加热烈了。
没想到林律居然知道她有精神病!
那林律还敢让他作证?
发病不发病的林律也控制不了吧?
万一给他来个反向作证那怎么办?
林律胆子真大!
法庭上逐渐变得嘈杂起来。
咚~
审判长公孙辉敲响了法槌。
“请大家保持肃静!”
公孙辉严肃地说道。
“既然1号证人的资质并没有问题,且原告方坚持,那就请苗露萍女士继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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