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王明江案的分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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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询问完王和贵关于他儿子的基本情况之后,叶默又了解到,案发当日,王明江在县城骑摩托车载客,也就是说,王明江在买了摩托车之后,就从泥水工,转业当了摩的司机。

本来一开始叶默还认为王明江的妻子陈中梅和她的现任丈夫嫌疑最大。

现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嫌疑人的范围又扩大了许多。

摩的司机这个身份,可追溯出来的嫌疑人就多了,任何一名他搭乘过的乘客,都有可能是凶手。

可是杀人动机这一块,始终得不到很好的解释。

因为王明江身上的财物和摩托车都还在。

如果是抢劫杀人,在杀害王明江之后,肯定会第一时间抢走他身上的钱,并且骑着他的摩托车离开。

可案发之后,当时的办案民警在王明江身上钱包里,发现了五百多块现金,包括手上的一块手表和脖子上挂的一金观音配饰都还在。

这一情况很明显不符合抢劫案的基本逻辑。

这也是本案暂时被定性为仇杀的一个立足点。

为了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待,也为了给自己支队卷宗写上一个句号。

这起案子,叶默是无论如何也要将其破获的。

当年手持匕首,捅刺十二刀,将王明江杀害的人究竟是谁。

这个人为什么要杀他。

这一切的答案,叶默必须找出来。

在询问完情况之后,王明江的父亲王和贵就暂时先回去了。

叶默随后召开会议,成立了专案组,正式对04年3.15王明江案展开调查。

本案由叶默领导,专案组组长老刘,还有刑警队的另外五名同志负责,支队其他科室协助侦办。

叶默现在是领导干部,很多案子不可能亲自去走访调查,他如今更多的是起到一个指挥和领导的作用。

会议室里,叶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

“老刘,第一件工作,就是去安排人传唤被害人王明江的前妻陈中梅,还有她的现任丈夫来一趟支队,另外对二人指纹和DNA进行采集。”

“第二件工作,就是去了解一下,当年王明江骑摩托车载客,大致都在哪些地点,去的最多的地方是什么,重点查一下和王明江同一批做摩的司机的人,此案不排除同行抢客引起矛盾纠纷从而杀人泄愤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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