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几度心碎(2 / 2)
“这个案子很复杂,”那个警察说道,“没头没尾,局里面组织了人力,可惜没有查到太有用的线索,故而暂且搁置下了。不过你放心,我们是不会就此不管的。”
那福根又能怎样,只好继续回到猪圈养猪。
渐渐的,小猪崽长大了,变成了大猪,食量变大了,工作量也变大了,福根逐渐觉得有些力不从心,便向那个年轻警察反映了情况,很快便得到了答复,那就是让福根自己找人,希望能找到几个得力的帮手,共同完成“养猪的宏伟事业”。
福根经过一周寻摸,终于找来了三个“饿死鬼”。
他们三人都很感激福根,视其为再生父母,故而对他言听计从,不离不弃。
这三人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家庭发生了变故,无法再在老家生活下去,迫不得已跑出来寻求生机的。
其中一位名叫阿良的年轻人来自蜀地四川,孩童时代曾跟随一家川剧班子走街串巷,表演为生。随着时局动荡不安,百姓生活日趋拮据,川剧班子便失去了经济来源,阿良被解雇了,他回到了家里,惹上了人命官司,只得外逃,来到此地,成了叫花子。
每当看见大家烦恼,这阿良便会站出来给大伙表演“变脸”,神奇的表演给大家带来了快乐,驱散了烦恼。
无意间福根想到:自己面相其丑无比,就像个怪物,如果也能像阿良一样瞬间换掉这张脸,岂不美好?于是,他请求阿良教他“变脸”,阿良很爽快的答应了。
当天晚上,福根和阿良便来到了猪圈附近,阿良手里拿着好几张“脸皮”,开始教授福根学习变脸。
由于福根学习变脸有着明确的目标,那就是为了让他从相貌上看与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这样他就可以自由走动,便于寻求机会为王先生和爱莲报仇。
就在福根学习变脸的过程中,他听说原来木器店所在的位置已经盖起了房舍,变成了一处藏污纳垢的风月之所---巨大的牌匾赫然悬挂在这所二层楼房最醒目的位置,牌匾上镌刻着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醉心居。
当福根学会了变脸,已经成了“正常人”,他为了确认自己的判断,偷偷来到了“醉心居”附近,他注视着“醉心居”三个大字,盯着从醉心居出出进进的各色人物。
令他困惑的是,这醉心居时不时会有一个少妇出进,这少妇珠光宝气,掌控着内外事宜,颐指气使,很明显是这里的掌柜,用坊间的话说是“老鸨”、“妈妈”,奇怪的是,这个少妇却并不是他之前所见的那个掏钱定做凤床凤椅和小木楼的少妇。
“难道是我搞错了?”福根守在醉心居外整整一夜,看到的只是这个少妇,他边往住处走,边反思着,“难道真的是我搞错了,放火烧毁木器店,害死师傅、恋人和工友的不是小木楼少妇所为,而是这个恶妇,是这个恶妇害死我的师傅和我的恋人……”
为了证实自己判断不差,第二天晚上,福根又偷偷来到了醉心居边上,他这一次扮成了乞丐,靠在醉心居对面的墙根儿,目光却盯着醉心居大门。
不大一会儿,眼前出现了一道强光,福根忍着光线带来的刺激,向前望去,看到一辆小轿车缓缓而来,最后停在了醉心居门口。
随之便有三四个花枝招展、扭着水蛇腰的美少女迎上前来,打开了车门,先从车上下来了三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而后下来的确实警察局长。
福根看到这一场景,甚是惊讶,让他更为惊讶的是,那警察局长带着三位手下显然不是来破案的,而是来这种风月之所消遣时光的,他们似乎与那几个美人非常熟悉,刚一下车便勾肩搭背、打情骂俏走进了醉心居。
“难怪,”福根心凉了大半截,他在心里叹道,“难怪木器店就这样被毁了,难怪王先生、爱莲和三个下人就这么死了,没人管,也没人问,原来他们是一家人,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又怎么可能会主持公道,又怎么可能会自找麻烦呢?”
“你还整天白日做梦,”福根埋怨自己道,“还整天幻想着警察能够惩戒凶手,真是可笑,可笑至极,罪犯和警察早就成了一家人,他们白天人模狗样,晚上混在了一起,黑白交织,混沌不堪,岂能为你一个丧家之犬讨个公道……”
福根失望的靠在冰冷的墙根儿,任凭刺骨的寒风从他脸上、身上掠过,他呆望着灯火辉煌、人来人往、充满欢声笑语的醉心居,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天色微亮,东方泛起了淡淡的红光。
有些迷糊的福根突然被对面杂乱的说话声和笑声惊醒过来,他看到警察局长在众多美人的簇拥下出了醉心居大门,身边还跟着两位少妇,其中以为少妇是他这里的老鸨,另一位甚是眼熟,只是没有看到她的正面,无法确定到底是谁?
就在那警察局长上了车,车灯再次发出强光之际,福根终于看到了这个少妇的脸,他那一瞬间就像被利刃刺到了一般,忽的站起身来,险些大叫一声---这少妇不是别人,正是要求王先生制作凤床凤倚、建造小木楼的那个妇人。
“局长大人可是咱们的贵客,”这个少妇对另一个少妇说道,“是咱们的再生父母,不管我在与不在,一定要给我招呼好了,知道吗?”
“知道了,周姐!”那妇人称其为“周姐”。
很显然,这“周姐”才是真正的老大,而那个少妇只不过是她的木偶罢了。平时,这“周姐”深居幕后,是幕后操纵者,而那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少妇只不过唯其命是从罢了。
“果然是她!”福根向住处而来,暗下决定道,“小木楼,我要报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