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林夏的信仰(1 / 2)
两人回到办公室后,林夏更是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着烟。
眼下只能希望尽快找到真凶,让自己能减轻一点处罚了。
“咳......”
被动吸了不少二手烟的金胜,刚想张口说话,就被呛了一口。
“不好意思,我们干刑警的,就好这一口,不然没精神。”
林夏直接把烟掐掉之后,还顺便把旁边的小窗户给打开通了一下风。
过了好一会,房间内的空气才清新了很多。
“林警官,事情发生了这么久,很多线索的时效性也早就已经过了。”
“倒是叶凡跟我说过几个情况,我觉得你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林夏眼睛一亮,“你说。”
“叶凡的舅舅,就是死者张志,几年前就已经跟他老婆姚倩开始谈离婚了,甚至分居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都没有离成。”
“上午我去过死者的小区,本来是打听几个人的,但是无意中发现,姚倩在叶凡走后,去过死者家里。”
“更是听说,张志的遗产,目前全都已经被姚倩给继承了。”
“还有叶凡的女朋友,李小曼。她在出事之前没多久,到过叶凡家里,甚至住了一晚上。”
“在叶凡入狱之后没多久,她的女儿就进行了手术。”
“据我所知,先天性心脏病的手术费,那可是相当不菲的。”
“这要是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怎么可能?”
金胜的这些话,让林夏听后觉得很有道理。
像这种有预谋的杀人案,动机无非就是那么几个。
利益、情爱、愤恨.....
(心理变态的那种,喜欢玩随机、报复社会)
眼下金胜说的这两个女人,至少给自己提供了一定的破案思路。
..........
时间已经不早了,金胜告别了林夏之后,就从治安局出来了。
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律师,所要做的工作只是帮委托人打赢官司。
至于破案,那是警方的事情。
当然,作为一名热心市民,在适当的时候,肯定会义不容辞的提供协助的。
现在金胜已经找到了两个疑点,可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
刑事跟民事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举证这一块。
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和被告都负有举证责任68。
刑事诉讼中,应当由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方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因为履行控诉职能的机关(检察署和警方)具有强大的侦查能力,可以动用国家权力去收集证据。
相比之下,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法受到很多限制,收集证据的能力较弱68,基本上只能靠律师。
故此,对于金胜来说,找到控方证据中的漏洞,提出质疑就行。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案子,金胜还是想努力做到万无一失,一炮而响最好。
不过眼下,金胜还是先去祭了一下自己的五脏庙,接着回家睡觉。
...........
金胜走后,林夏没有回家,而是重新对叶凡的卷宗看了起来。
并且结合了金胜下午说的各种信息,开始了细致的分析。
对于一个老刑警来说,让犯罪份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玩套路,丢个替罪羊出来,然后逍遥法外,那是绝对不可能原谅的。
不光是对方,更是不能原谅自己。
这是一个刑警最基本的信仰。
林夏就是这么一个人。
正当林夏手里夹着烟,皱着眉头在思考的时候,小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挂着二级警衔的年轻人,脸上挂着微笑,走了进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