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文化酒店(1 / 2)
第162章 文化酒店
时间快到12时,宁工意犹未尽,把一支红玫瑰送给弹琵琶的姑娘,很有礼貌弯腰伸手,“请。”
他牵着琵琶姑娘的手,在强哥请来助兴乐师的大小提琴,击打乐器陪伴下,跳完伦巴、查查再跳欢快的探戈,琵琶姑娘连续360度大旋转,粉红色的轻纱长裙扬起,露出薄如秋蝉的小三角裤,宁工热血上涌,心中按捺不住一阵的激动。
“宁工,我送你们俩回酒店好吗?”强哥知道了,这位工程师不喜欢庸俗的脂粉女,喜欢会弹会唱,能歌善舞的姑娘,临行沈爷吩咐,一定要招待好宁工,他是咱们社团的摇钱树。
这回宁工不是摇头,而是连连点头,他看上了这位青春靓丽的琵琶姑娘。
“喂,来这里。”强哥招一下手,身穿黑色露肩装的妈咪赶快跑来。
“给这位琵琶小姐买街钟。”强哥掏出二张金牛。香港人叫买街钟就是上酒店开房。
“哎哟,强哥,对不起,这位莎莎靓女是卖艺的,不出街钟,您叫露斯陪吧。”妈咪不敢接他的二张一千元港币。
强哥一把扯她出VIP房门外,“我告诉你,不出也得出,你搞不定,我一刀切下你的耳朵,拿着。”他把二千元塞进妈咪的黑裙里。
“强哥,使不得,这位弹琴的莎莎小姐是洪爷的人,不能出街钟的,您的钱我不敢收。”强哥塞给她的钱已经掉落在肚皮,她撩起没有穿**的黑裙,哭丧着脸弯腰捡起二千元要退回给他。她知道新义帮的人不好惹,但洪爷更不能惹。
洪爷是什么人,使这位妈咪如此害怕,他就是威震港澳的16K坐馆大佬,真名叫洪汉意。此人性格刚烈,手段极其凶残,但有头脑懂谋略,七十年代初从大陆的潮州移民到港,在与其他帮派争斗过程中,屡屡获胜,短短几年就升为大佬,在香港有2000多个小弟。前有杜月笙,后有洪汉意,这是江湖上对他的评价。
“管你是洪爷或者马爷,走!”强哥吩咐站着门外的四个黑衣打手带走弹琴的莎莎小姐。
妈咪一看不对劲,赶紧跑去打电话。
打手刚要把莎莎拖进奔驰车,“站着!”七八个身穿深蓝色西装的大汉,一字排开,挡着车的去路。
“老大条女都想搞,找死啊!”为首的一位戴墨镜的大汉,手拿着明晃晃的西瓜刀走过来。
强哥立即从腰间拔出双截棍,刚想发作。
“算了吧。”宁工说了一声。
宁工发话,威哥只好把莎莎放开,这帮人带着她返回大富豪夜总会。
“强哥,我有办法。”一位黑衣人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强哥点一下头。留下两个黑衣人在远远监视,强哥他们护送宁工前往文华酒店。
深夜二点,两个蓝衣人护送莎莎走出夜总会大门,截了辆黑色的士,送她回家,的士刚开动,在不远处有辆红色的出租车立即跟着。
黑色的士驶离尖沙咀,沿着佐敦、油麻地、旺角,到了深水埗鸭寮街停下,莎莎付了车费正要走回家,突然两个黑衣人冲上来,架起她往红色的出租车走,莎莎刚想大喊,一把冰冷的匕首贴着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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