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其人其事(2 / 2)
接下来半个小时,基本上卢子贵说,叶三省偶尔问,朱其拿了个笔记本有时记几句。
原来所谓那个金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是工行一位中层干部,从行里辞职出来,当时主要做工行的业务,然后扩大到县各大银行,再扩大到所有的经济案件。
门小文是后来加入的,不到五年,因为他叔叔的原因,创始人封了他一个主任,其实这个金融律师事务所一共有五个主任,五个人算是股东,由他们五个人分摊房租水电和其它费用,但是其他加盟的律师,每个案件,按照事务所帮他们疏通关系提供援助的力度,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所以整个律所,原则上是一个大家合作共享的关系。
但是自从门小文加入后,这种大家平等互助的关系有所松动。主要原因是因为门小文觉得他叔叔是司法局长,大家沾了他的光,所以他不想出分摊费用,相反,所有律师交纳的管理费用,他又要多吃多占,蛮横使用,弄得其它四位主任苦不堪言,正在讨论是否另起炉灶,抛弃这个金融律师事务所。
——他们唯一觉得难以割舍和可惜的,是“金融律师事务所”这个招牌,实在是大气,现在取这样的名字,无法再通过了。
也正是因为大家都不待见门小文,所以卢子贵才愿意跟他们说这些。
律师不待见门小文,还可以理解为同行相轻,但是连大部分法官都很讨厌他,因为他几乎每次庭辩,都会故意加上几句“我叔叔说”,让主审法官腻歪得不行。而且一旦判决不如他意,就要找院领导反映,就要申诉,要合议庭,所以很多法官都不想跟他打交道。
只是现在法院法官分发案件,是随机摇号,没有选择,躲不过这个瘟神,遇上了,只好先跟他沟通商量,门小文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总是向那些无知的当事人吹嘘,说法官都怕他,只要他代理的案子,绝对要按他的意思判决,绝对不会输。
然后,是他的当事人,几乎最后都要深受其害。
有一桩离婚案最能够说明问题。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只有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是子女的抚养问题,一个是财产分割以及抚养费问题。
这个离婚案件中,女方婚后一直在家照顾女儿和家庭,没有收入,男方开了一家餐馆,生意不错,年利润能够达到三十万,男方愿意承担抚养费用,并且承诺以后每年将餐馆利润的三分之一给予女方,女方本来已经同意,可是门小文眼红这家餐馆,撺掇说餐馆一年利润多少不能掌握,而且经营权变化这些很难掌握,不如直接要求三分之一股权并且参与经营。
然后门小文再找男方协调,劝说,男方最终答应。
门小文在这个调解期间觉得男方女方可以忽悠,又让女人提要求,说怕三分之一股权被男方欺负,要求再引入一位股东占三分之一股权,这样三家平均,门小文再找男方协调,纠缠到最后,男方抗不过门小文的花言巧语加威胁,最终寻找了一位“双方认可”的股东入股,而这位股东就是门小文安排的朋友。
然后这家餐馆股份一分为三,门小文利用手中的三分之一股权,再假心假意地关心女方,粘粘糊糊,骗得了女方的信任,两人股权加起来对付男方,男方无法应付,不久就不得不把手中最后的三分之一股份廉价转让给门小文,最终这家餐馆落到了门小文手中。
可是换人如换刀,餐馆换了经营者,生意慢慢萧条,门小文见势不对,再次忽悠女方,说是因为门小文朋友那三分之一股权分散,导致管理不善,让女方高价收购,跟着,再把自己的三分之一股份也一并劝说女方收购,自己金蝉脱壳。
最后的结局是,男方一个生意不错的餐馆化为乌有,女方付出一大笔现金,拿到了一个生意亏损的餐馆,最终低价转让,两败俱伤。
这就是门小文典型的原告被告一起吃。
卢子贵还说了一些门小文的“事迹”,叶三省和朱其清楚了他们的对手是一位人品低下,不择手段的人渣,他们的心沉重起来:门小文越是无赖,越是难以对付。
昨天他们那个看似志在必得的计划,有些想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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