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给女主送金手指的炮灰小可怜10(6000字)(2 / 2)

加入书签

脸皮厚,喜欢四处占便宜的赵晓燕。

不止女知青,男知青里面也有几朵奇葩。

魏建国邋遢不喜欢洗澡也就算了,臭袜子也一个月不洗一次,整的男知青房间每天臭不可闻。

胡自强欺软怕硬,看不起女人,很喜欢用言语打压女人。

朱永康仗着长相斯文,会念几句酸诗,‘茶’艺也略懂一二,脚踏多条船,哄得村里不少女孩子给他送吃送喝。

赵有才是男版陈丽娟吴静,想借着娶个好老婆回城,或者过上钱票不缺的好日子。

“……总之,老知青里有一大半性格不讨喜的。”天机镜吧啦吧啦,把这些知青的底细给栀栀介绍了个遍。

夏栀栀无所谓道:“管他讨喜不讨喜,只要没惹到我头上,我全当不知道。”

大哥不说二哥,她的性格也不讨喜,还是别蛐蛐别人了。

天机镜:“新来的知青里面,除了脑子蠢笨的重生女主,和孙玲玲这个拿卢曼当傻子哄,想从卢曼身上讨些好处的家伙,其他人都是正常人。”

至于郭超赵卫兵之流,虽然有些小贪婪,但都不是什么太过分的奇葩。

夏栀栀是最后一个自我介绍的。

“夏栀栀,16岁,刚上完高一,来自C省江城。”

言简意赅。

多余的话一句没说。

“咦,你高中没毕业怎么下乡来了?”卢曼没忍住问道。

夏栀栀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弧度,“没办法,我继母不想她亲生女儿下乡,就故意使坏,给我偷偷报名了。”

“这样啊。”

卢曼看向栀栀的目光带上了几分同病相怜。

她也是家里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被逼着下乡了。

不过幸好姥姥姥爷舅舅舅妈都很疼她,她爸还在她舅舅手下工作,不敢纵容后娘苛待她,倒也没过什么苦日子。

“行了行了,别说了,赶紧吃饭吧,下午还得上工干活呢。”

赵晓燕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说完筷子就冲那盘青椒炒腊肉而去,一夹就是一大筷子。

其他人见状,也赶紧抢了起来。

生怕下手慢了,一口肉都吃不着。

夏栀栀:“……”

光看这群人的吃相胃口就败完了,还吃什么吃?

而且——

她看了眼碗里的粗糙的大颗粒碴子粥,一看就剌嗓子,不想喝。

“林墨川,我不想喝这个,怎么办?”

她戳了戳旁边少年的手臂,用气音在少年耳边小声道。

林墨川其实也不是很想喝这粗糙的大碴子粥,只是看着栀栀眼巴巴的小眼神,还是没忍心拒绝。

“都倒我碗里吧,我喝。”

这年代,谁要是敢浪费粮食,不说被PD,也指定会被人念叨死。

就算林墨川家境不错,有嚣张的资本,但这种原则性的错误能不犯还是不犯的好。

于是,林墨川一人承担了所有。

抻着脖子,硬生生灌了两碗非常剌嗓子的大碴子粥。

吃完这顿让人痛苦的午饭后,林墨川立马决定,这饭以后不和知青一起吃了,他要和栀栀单出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