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无可狡辩(1 / 1)
看到方千觅和韩策的那一刻,徐小磊满脸惊讶,整个人都是有点僵硬的。以至于他愣了好几秒,才不太自然地转过头来。
他今天早上才刚发完那个关于方千觅的帖子,自然对方千觅和韩策印象深刻。所以看到他们出现,他下意识地感到紧张。
他想,他们应该不会是来找他的吧?
他早上的时候明明全副武装,把自己的脸全遮住了才找了离学校最远的网咖上网发帖子。一般人即便追踪到ip地址,也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找到他的信息,更别说直接找上门来了。
于是在紧张过后,他又暗自放松了一下。
但他不知道,韩策不是一般人,他是警察,要找出一个人,对他而言并不难。
就在徐小磊回过神来,自以为韩策和方千觅只是碰巧出现在这里时,辅导员已开口对他说道,“徐小磊,你两个朋友有急事要找你,你和他们好好聊一聊。”
未等徐小磊反应过来,辅导员说完这话就起身离开了。
徐小磊正要皱着眉头说自己根本不认识韩策和方千觅时,韩策已快步走到了他面前,一边从自己身上拿出证件,一边盯着他的脸直接开口道,“徐小磊,你好,我是警察韩策。今天来找你,是为了一起网络造谣事件。
我想你也应该很清楚我为什么要找你吧,微博id‘我为年狂’的用户是你,对吧,徐小磊。”
没想到韩策居然是警察。徐小磊面色变了变,却又强自镇定下来。
他讶异于韩策他们能这么快就找到他,但同时又很肯定自己出现在网咖里的时候,全脸都给遮住了,只要他矢口否认,他们肯定拿不出证据证明他是发帖的人。
而警察办事,不是最讲究证据吗,没了证据,韩策根本就拿他没办法。更别说捉走他。
想了想,徐小磊果断地否认道,“警察哥哥,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我为年狂?这什么鬼id名称?
其实我本人很少玩微博,就算有申请过账号,也只是偶尔拿来转发微博抽奖。
我的微博id叫‘时间留恨’,我班上的同学都知道。”
徐小磊说话的时候,方千觅就一直打量着他。系统提供的徐小磊照片是学生入籍档案上的大头证件照,照片上的徐小磊显得有点木讷。
但生活中的徐小磊,表情生动,尽管眼神隐隐约约透着股漠然,却依然不影响他的颜值,他不算耀眼的大帅哥,但在一群高中生里面,他身材挺拔,面容俊朗,还是挺扎眼的。
而现在,他眼睛是红色的,虽然他说谎了,但他的神态却非常自然,如果不是方千觅能看到他眼睛变色,也难免会觉得他说的是实话。
——“虽然徐小磊只是个普通大学生,但他的心理素质未免太好了吧,明明在说着谎话,表情却毫无破绽。”
韩策表情有点冷,面对那些明知证据确凿却还坚持说谎的嫌疑人时,他向来都是这种态度。
他打开手机,将从网咖那里拍到的照片调出来,沉声道,“徐小磊,你否认也没用,我去极地网咖调查过。
今天早上八点的时候,你到这家网咖上网,用了这台电脑登录id名称为‘我为年狂’的微博账号,在贺知年的微博超话里发布了一篇题目为——[年度渣女方千觅,用尽心计妄想搭上贺知年]的帖子。
你很聪明,用口罩和墨镜还有帽子把自己的样子遮住了,也在电脑上清除了网站浏览记录。但没用的,警方能立刻恢复电脑的使用记录。
另外,即便监控没有拍到你的样子也没关系,因为你已经在电脑上留下了指纹。只要从电脑上采集指纹,再和你的指纹作对比,就能证实你是发帖的人。”
韩策这一番话说得非常真,可徐小磊不傻,网咖里面一天人流量那么大,他用过的那台电脑上面肯定有非常多的指纹,警方的技术自然还没先进到可以在那么指纹中分离出属于他的那一组指纹。
韩策不过是在诈他而已。
想到这些,徐小磊的表情显得更加放松了。
他说,“网咖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一天之内少说也有五个人用过那台电脑上网,更别说之前用过这台电脑的人,你们警方真能从这些指纹组里分离出每一组指纹?”
韩策不禁仰起头,勾起唇角笑了,“本来按你的说法,这事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但你一定没想到吧,因为要应对卫生部门的检查,极地网咖在今天早上六点半的时候进行过全场卫生消毒,里面的每一台电脑都被清洁工用消毒水擦拭过。
而在清洁完毕后,你是第一个使用那台电脑的人,并且,你为了不引人耳目,故意选择了最角落里,光线最差,硬件较旧的那一台电脑。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自你离开后,就再没有人用过那台电脑,毕竟去网咖上网的人都是为了体验那种极致的超快网速。所以那台电脑上只会留有你一个人的指纹。”
韩策说这话时,方千觅看到了韩策的眼睛变红了。她是真没想到,韩策会为了这么小的案子说谎。
——“他在说谎诈徐小磊?可是徐小磊会这么容易相信他的话吗?”
她再望向徐小磊,徐小磊的表情已不像原来那么轻松,手也不由自主地叠放在膝盖上。
——“徐小磊是开始觉得紧张了吧?”
尽管如此,徐小磊还是打心底里觉得韩策在诈他,他反驳道,“你少糊弄我,那家网咖生意那么好,一台电脑一天之内怎么可能才有一个人使用过。”
韩策笑笑,“我有没有糊弄你,网咖里的监控录像可以作证。事实上,我也正是看了网咖里的监控录像,才敢肯定是你发的帖子。
现在证据确凿,徐小磊,你无可狡辩了。根据我国律例,网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很显然你已涉嫌诽谤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