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灵魂剖析(1 / 2)
辞职报告
尊敬的黄春江 书记并省委:
我郑重地请求辞去我在党内外的一切职务。这不仅仅是因为身体原因,而是我这几个月来经过认真思考作出的决定。简而言之,我请求辞职的原因,一方面是我感到自己是个不称职的党的高级干部,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严重影响;另一方面,我通过自己的辞职,力求纯洁党的血液和机体,为推进人事体制改革作出微薄之力。
我请求辞职,首先是为了承担应尽的责任。虽然中纪委对我的调查结论还了我个人清白,但是,我的妻子、儿子有严重的腐败行为,我作为他们的直系亲属和管教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连自已的妻子儿子都管教不好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在重要的领导岗位上,我也无颜向党和人民作出交代。香港财政司司长因为夫人买了一辆价格低于市场价的车子而引咎辞职,为什么我们大陆的党政干部不能如此?任何制度的变革都需要有一批先行者和牺牲者,我愿担此一卒。
我请求辞职,还在于自己品德上存在问题。古人对君子品德要求极高,认为须“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我们今天的党政干部按理更应如此。以前我曾向组织上交待过自己与叶如云的感情经历,组织上对我未加追究。但是,我对自己无法宽恕。我与叶如云是真心相爱,且在婚前偷吃了禁果,可是,当叶如云遇到暴徒的强奸,心灵在滴血,精神在崩溃,最需要我给予理解、关怀和抚慰的时候,我却残忍地离她而去。虽然其中有些误解和外部因素,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却主要是不敢承受世俗观念的压力,不愿在仕途上因此受到影响。一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和前程而逃避责任、抛弃爱情的人,有什么资格去领导、教育别人?一滴水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也能透视尘埃的污垢。
如果说我对叶如云的死负有间接责任的话,那么,我对杜莲英的腐败就有直接责任了。我从一开始就不爱杜莲英,只是出于她父亲对我的培养之恩,加之自己也希望借她父亲的权力鱼跃龙门,才勉强与她结婚。婚后由于感情不合,加之缺少对她的教育帮助,才使她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不要说我是她的法定丈夫,即使是她的一般同志,也理应尽到责任,可是,我没能做到。
我认为,评价一个人的品德,不能像目前流行的那样只看其政治表现和工作表现,因为这些场面上的东西都是可以修饰或伪装的,而对亲人尤其是家人的所作所为都是相对真实的,可谓细微之处见节操。我先后伤害了两个女人,两个家庭,透视出了我内心深处的卑下和不负责任,而长期以来却戴着正经、清白的光环,这让我常处于自责和愧疚之中,也对社会形成了负面影响。
由于自己久病而没有及时医治,现在随时面临死之,我不得不抓紧时间向组织坦露我的肺腑之言,了却夙愿。是死是活,我都无撼。最后,我以屈原的两句诗作为共勉:“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亦余心之所苦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祈盼接受我的辞呈。
敬颂
秋祺
薛祺坤
戊子年中秋前夕
黄春江 书记看完这份辞呈,在上面作了如下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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