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2 / 2)
当事人阿鹿声音朗朗的道:“陈家少爷说我偷盗,可有人证物证,若是没有,按照朝廷律法言律第九十六条,读书人诬陷他人罪加一等,轻则处笞刑三十,重者剥夺功名,发配蛮荒之地。”
陈少爷脸上一愣,律法言律第九十六条是什么鬼?这奴仆之子怎么会知道这个?
“好一个精通律法的少年郎!”却是陈县令挺着肚子,一脸笑意的走出来。
山里,读书最认真的是阿寻。
最不认真的是小五。
最擅长偷懒的是神佑。
最有目的性的是阿鹿。
阿鹿做任何事,目的性都极强。
就像,他知道郭先生学识很好,可是他并不愿意学。
哪怕是郭先生讲的精彩绝伦,他还是按照自己的目标看书。
他把朝廷律法看的十分透彻,不仅仅是申国的,熙国和荆国的律法,阿鹿也看。
而且是会反复看很多遍,直到倒背如流为止。
此刻,少年鹿歌一身粗布,袍子上没有任何装饰,脚上一双耐穿的紧腿皮靴,颈脖笔直,长发只用一条黑带扎起来,五官干净利落,个高腿长,十分清爽。
和咄咄逼人的华服陈家少爷站在一块,阿鹿天然能给人好感。
也是陈家少爷那张长脸衬托的阿鹿显得英俊帅气的多。
听到县尊的声音。
陈家少爷一下子执手行礼,谦卑了许多。
而其他人自然都弯腰行大礼。
县尊是一地父母官,当得此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