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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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阿鹿声音朗朗的道:“陈家少爷说我偷盗,可有人证物证,若是没有,按照朝廷律法言律第九十六条,读书人诬陷他人罪加一等,轻则处笞刑三十,重者剥夺功名,发配蛮荒之地。”

陈少爷脸上一愣,律法言律第九十六条是什么鬼?这奴仆之子怎么会知道这个?

“好一个精通律法的少年郎!”却是陈县令挺着肚子,一脸笑意的走出来。

山里,读书最认真的是阿寻。

最不认真的是小五。

最擅长偷懒的是神佑。

最有目的性的是阿鹿。

阿鹿做任何事,目的性都极强。

就像,他知道郭先生学识很好,可是他并不愿意学。

哪怕是郭先生讲的精彩绝伦,他还是按照自己的目标看书。

他把朝廷律法看的十分透彻,不仅仅是申国的,熙国和荆国的律法,阿鹿也看。

而且是会反复看很多遍,直到倒背如流为止。

此刻,少年鹿歌一身粗布,袍子上没有任何装饰,脚上一双耐穿的紧腿皮靴,颈脖笔直,长发只用一条黑带扎起来,五官干净利落,个高腿长,十分清爽。

和咄咄逼人的华服陈家少爷站在一块,阿鹿天然能给人好感。

也是陈家少爷那张长脸衬托的阿鹿显得英俊帅气的多。

听到县尊的声音。

陈家少爷一下子执手行礼,谦卑了许多。

而其他人自然都弯腰行大礼。

县尊是一地父母官,当得此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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