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二合一(1 / 2)
帝鸿怔住,随即苦笑道“你说的倒是轻松,可我师父总说我道法还未大成,不让我下手。”
羲和一想到广成子的胡说八道就来气,怒道“你生来便是作为人皇诞生的,你的责任是发展人族,修什么道”
帝鸿被羲和又吼了一句,更加委屈了“这不是我的想法,是我师父的主意。虽然我也觉得你说得对,可是我师父法力无边,他只在山脚下设下一道屏障,我便被困在其中,无法离开。”
帝鸿神色郁郁“我连自由都没有,还谈什么去建设人族。”
看到帝鸿阴郁的脸色,羲和立刻就心疼了,在心里又将广成子反反复复骂了一遍,面上对帝鸿却不再发火,刻意温柔了语气,说道“那假如我有办法帮你离开这里呢,那你愿意和我回到人族吗”
帝鸿怔怔看着她,半晌之后,重重点头。
羲和立刻笑了起来,伸出手,微笑着看着帝鸿,眼神充满了鼓励,说道“那我们现在就走吧”
帝鸿有些惊疑的看着羲和,迟疑道“就这样直接走你说的那个迷惑我师父的办法是什么”
羲和歪过头,狡黠的笑道“这一点你无须担心,直接和我离开就好了。广成子他一定不会追上我们的。”
“你应该尊称呼他为仙师。”帝鸿嘟囔道。
羲和保持着微笑的弧度,笑容看上去特别的假。
仙师她不骂他就不错了,还叫广成子仙师,美得他呢。
帝鸿心中还是觉得嫘祖这说走就走的方法很不靠谱,可是看着嫘祖的笑容,不知怎么了,就跟着了迷一样,下意识就觉得她可以信任。
等帝鸿回神以后,他已经把手搭在嫘祖的手上,被嫘祖牵着拉着跑出了崆峒山。
常仪本来想送她们,但是羲和考虑再三后,为了常仪着想,还是没让常仪动手,而是靠着自己和帝鸿慢慢的回到了人族。
因为路途遥远,羲和模仿着她平日在天庭是巡日用的神车,做了一辆马车出来,与帝鸿一起驱使。
路上,帝鸿忍不住用打量评估的眼神审视着羲和,问她“原来你真的有办法,我都从崆峒山出来好几个月了,我师父居然一直都没
有找过来。”
羲和哼道“你师父来历的确不凡,可这世上又不是就没有比他更厉害、更不凡的人物了,想瞒过他的视线,并不难。”
帝鸿看着羲和,问道“我回人族以后,为了避免立刻被我的父母发现,被他们送回崆峒山,我准备先想个化名,将身份伪装一下。”
羲和沉吟一声,问道“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将自己真正的身份表露出来”
帝鸿想了想后,说道“待我做出一件能够弘扬我功绩的事情以后吧,这样我劝服他们就有理由了。”
羲和这方面从来不担心帝俊的,他能把天庭从无都有、发展成洪荒两大族之一,能力是相当优秀的。
羲和又问道“那化名你想好取什么了吗”
帝鸿盘腿坐在车上,想了想,指着车道“就叫轩辕吧,唉,以此名来记我人皇之路这一行的辛苦与不容易。”
羲和听帝俊这么一说,险些也要哭了。
不容易的何止是帝俊啊,她更不容易好吗帝俊好歹没有记忆,习惯了人族的生活,也不觉得苦。
她不一样,她恢复了记忆,想起了前世在天庭时的奢靡与万妖服侍,若是有修为在身也就算了,灵光附体,应付一下旅程并不算难事。
偏偏没有,一路走来,腰酸背痛,难受不已。
帝鸿、现在称呼为轩辕,他看着羲和苦巴着脸,笑道“你看上去好柔弱,我一路走来,看你的骨肉越来越僵硬,行走也很艰难,似乎备受折磨一般。”
羲和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没理他。
轩辕叹道“虽然如此,但你的性情却极为坚毅,从未唤过苦与难受。”
羲和还是没理他,轩辕沉默片刻后,问道“我之前听你说,你是部落里的桑女,可以和我说一说,桑在族中指什么吗”
羲和这下终于有了点反应,她打量了轩辕几眼,忽然拍了下脑袋,懊恼道“幸好你提到这一点,要不然我险些给忘了。你要是想瞧瞧进入部落,这一身的装扮还要换一下。”
羲和见轩辕不解,耐着性子和他解释道“你身上的衣服,名为布料,除了一些妖兽和先天生灵天生化形会变出这种衣服外,就只有蚕丝、蛛丝等结出的丝线才能编
制出这种布料。”
“而目前人族是没有这种衣服,所以你穿着这种衣服进去,估计很快就有人会猜测出你的身份不凡。”
轩辕闻言,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又看了看羲和身上那件朴素的布裙,不由挑眉“既然你说人族没有这种衣服,那你身上穿的是什么”
羲和笑了“我穿这种衣服,自然是因为我的身份不同。我之前就与你说过,我是部落里的桑女。”
“桑女知道是什么吗以桑养蚕、取茧成丝的女子,第一个发现蚕丝妙用的便是我,人族第一块制成布料的也是我。所以我有一件衣服是很正常的事情。”
轩辕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羲和的眼神越发浓郁深沉。
他沉默了半晌后,忽然问道“嫘祖,你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子”
羲和淡淡道“你在山上修行,又见过几个女子”
轩辕默默停顿了片刻,坚强的继续道“虽然我没见过其他女子,但我却知,再也没有旁人在我眼里比你更特别了。”
轩辕踌躇了一下,忐忑道“待我回到人族之后,倘若我能证得人皇之位,到时候你可愿与我为妻”
羲和转过头来看着轩辕,视线一下子就撞进了轩辕的眼眸里。
她微微抿唇,笑道“好啊,那你可要快点成为真正的人皇。”
轩辕立刻笑了起来,看着羲和的眼睛似乎盛着星光一般,闪闪发亮。
又过了一个月之后,羲和与轩辕终于回到了有熊部落。
轩辕如今的衣服已经换掉了,换成了和大家一样的兽皮装。
只是他容貌俊美,身姿挺拔,一出现在人族里,还是引起了羲和周围的人的好奇与围观。
对此,羲和的回答一律是“他是我在外面捡回来的人族,我看中他了,等我长大以后,我要让他做我的男人。”
轩辕听到这话脸红的不行,周围人族听说他已经被嫘祖看上后,也只能遗憾放弃对轩辕的想法。
嫘祖虽然看着瘦小无力,但是那手养蚕抽茧成丝的手艺却无人能及,物以稀为贵,这导致嫘祖在部落里非常有名。
当然,布虽然厉害,但在目前还在为食物挣扎的人族里,并不是必需品。
之所以嫘祖这么被人
推崇,是因为布是唯一一个能在烈山部落直接换到粮食的东西。
据说烈山部落的人皇神农有一个孩子即将诞生,神农氏到处收集各种奇异的宝贝与物品,准备着迎接自己孩子的降生,柔软的布料最受他喜爱了。
也因此,嫘祖的手艺才在有熊部落极受重视。
至于有熊氏部落有自己的人皇,却还对着别的人皇毕恭毕敬这种事情
咳咳,这种元首级大事和他们这些屁民有啥关系他们安安静静的只负责求生就行了,最后谁赢了,就听谁统治呗。
轩辕和嫘祖回到人族之后,很快就融入到了部落里,生活勉强还算平静。
轩辕一直跟着广成子学道,剑术极佳,平时里很容易就会打到猎物。
只要吃食准备好后,轩辕就会在有熊部落里乱转起来,观察着人族的情况,寻找着改变的转机。
终于有一日,让轩辕发现了一个足以改变人族、甚至是颠覆人族现有情况的契机。
他认识了一个名叫仓颉的人族。
仓颉是个外表看上去非常普通、且还有些神神叨叨的人族,轩辕第一次碰见他时,看到仓颉来着一根树枝在上乱画,他当时不由自主的走过去,站在仓颉旁边看了很久。
仓颉也不在意轩辕过来要看得是什么,见有人过来,就对着地上的图案一个一个比划道“这个字,是鱼;这个是数”
“字”轩辕缓缓出声,打断了仓颉的讲述。
仓颉一脸认真的看着他,说道“对,就是字,我在创字。”
轩辕打量着他,问道“你为何创字”
仓颉闷闷答道“很多人的记性都不好,他们什么东西都记不住,所以我想创下文字,大家只要看得懂字,把其中内容记下,以后忘记的事情,再翻一下以前的记载,就能都想起来了。”
轩辕看着地上那形象很简单,但是又意外好懂的字后,沉吟片刻,赞道“此举大善,必功利万代千秋。”
仓颉抬起头,满脸奇异的看着他“你不觉得我创字这种举动是没有用的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