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阴狠私生子(十一)(1 / 2)
“软软。”
“哎?”一个声音冷不丁在身后响起,阮软吓一跳。回头看见沈殷站在离她一步远的地方,脸色些许发白。作势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她不禁嗔怪:“你走路怎么没声的,差点吓着我。”
“对不起。”沈殷嗫嚅着唇道歉,眼睛直直盯着阮软,不放过她脸上浮现的任何一丝表情。可是阮软淡然得很,他一点也看不穿她的真实想法。
沉默着跟在女孩儿身后走,沈殷心里忐忑不安。他听到了沈凛说的话,所以也急切地想要确定阮软的看法。他害怕会在喜欢的姑娘眼中看到对自己的厌恶与疏离。
也不知走了多久,阮软终于停了下来。她回头看到少年紧绷着下颚线,神情慌乱无措,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漂亮如琉璃的双眼紧紧盯着她,透着几分委屈与可怜,就像是一只即将被主人抛弃的猫。
在心中叹了口气,阮软向前两步走到他跟前,微微踮起脚尖一口亲在了少年的下巴上:“这下安心了吗?”
果然见少年黯淡的眸光瞬间亮了起来,顺势搂着女孩儿的细腰,俊俏的脸上盛满了欢喜:“喜欢你,软软。”
不自然地偏过泛红的脸,阮软“唔”了声,佯装不耐烦地将跟前放大的俊脸推开,小手在空中晃了晃:“知道啦,烦人。”
一点也没介意女孩儿的态度有些小恶劣,沈殷内心喜悦,仿若被法官判决无罪的犯人。他小心翼翼地捉住女孩儿那只摇晃的手,送到唇边虔诚地吻了吻。
他知道自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也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福利院那些孩子仗着人多欺负他,那他就一个一个的打回去。别人丢他的作业本,他就将那人的书本全部毁了。装作不小心将热水倒在他的身上,他就将那人拎到水龙头下好好醒醒脑袋。
那些事他确实做过,直至现在也没后悔。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反之十倍返还。他就是这样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以往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现在却担心阮软质疑的目光。
还好,他放在心尖的女孩儿没有讨厌他。
沈凛妄图让阮软疏离沈殷,可惜这事办得如同投石子入湖,“咚”的一声沉入了湖底,连一丝水花都没有掀起。他十分懊恼,可又无可奈何,低沉的心情持续到了他的十八岁生日宴上。
十八岁最美好的年纪,作为主角的沈凛本该是宴会上最闪耀的那颗星。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阮家就不用说了,收到请柬的大部分商圈老总要么推脱家里有急事,要么干脆直接没了音讯,都没能来到生日宴的现场。赏面子来光顾的都是一些小企业家,跟沈家的家业相比还是不成气候。
风光大办的生日宴现场稀稀落落二三十人,原先准备的食物与酒水大多都没人碰,整个现场萧瑟得很。别说作为主角的沈凛感到难堪,沈家人面色更是黑如锅底,脸上的假笑都没了。
一场以结交朋友为目的的宴会匆匆收场。沈家当然没能在宴会上寻找到新的商机,沈氏企业苦苦支撑月余,还不等有机会交到沈凛的手上,就草草宣告了破产。
靠着阮家提携成长起来的沈氏企业如同地基未打好的房子,经不起半点的风吹雨打,稍有不慎就会坠毁。
沈家破产的消息传出来,最不敢相信的人是陆嫣。因为在她的梦里,沈氏企业是扶摇直上的,别说破产了,连个小小的亏损都不会发生。而现在它偏偏就破产了,打了陆嫣一个措手不及,以至于她听到消息的当场就呆滞了。
沈家破产了,沈凛也不再是豪门小少爷,家里更没有家业等待着他继承。这让想要靠着沈凛嫁入豪门的陆嫣懵了。现实怎么跟她梦境里发生的相差十万八千里呢?
此时的陆嫣终于尝到了后悔的味道。她就不该轻易地将梦境当作会发生的未来,更不该将希望全部放在一个沈凛身上。她长得漂亮,学校的富二代也不少,暗中追求她的也有好几个。
以前还盼着沈凛同她好,现在沈家破了产,陆嫣又庆幸自己还没跟沈凛在一块儿。于是甩开沈凛这个心理包袱,陆嫣火速与本校一个风评极差的富二代在一起了。
那富二代天天上学给她带一束红玫瑰,周末带着她去专柜买衣服、买化妆品。买完东西又去高档餐厅吃饭,最后又开着名车送她回家。
逐渐迷恋上这样的生活,陆嫣一再放低自己的底线。甚至在那富二代表示想要有更进一步的亲密关系时,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这一同意就出了事。反正在高三下学期的几个月里,陆嫣的身影彻底消失在了学校。听三班的学生说是因为她生了一场大病,回家养病去了。也有知道她跟那富二代交往那点事的人用着讲笑话的口吻,说出了实情:陆嫣怀孕了。
她家里人知道这事的时候又惊又怒,陆嫣的妈妈当时眼泪就出来了,还扛不住打击晕了过去。陆嫣的爸爸决绝地给她办了退学手续,想要将人带回小县城做手术打掉这个孩子。
陆嫣自己不愿意,跟家里人闹,将她爸妈气得不轻。陆父陆母失望之下自己买车票回了小县城,那个小小的出租屋现在只有陆嫣一个人居住着。
在高考前夕,阮软意外地在学校门口瞧见了陆嫣的身影。那时她的肚子已经大了起来,走路也有些笨重。阮软看见她拦在一辆小车前,手不停地拍打在车窗。只是任她怎么嘶喊,车上的人都没有理会的意思。小车很快开走了,喷了她一身的尾气。
忽地,阮软的眼前一黑,一双手遮住了她的眼睛。少年清冷的声音吐在她的耳畔:“别看。”
将那双手扯了下来,阮软无奈回道:“不看。爷爷让我问你,高考这两天要不要住在我家?这样去考场的时候,就可以将我们一块儿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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