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1 / 1)
警察最后把酒店里里外外的封锁了,他们把酒店里的每一个人都监视起来了,里面的人不能出,外面的人也不能进。
赵秦早就知道林博会让警察这么做,所以早就做好了万全准备。这个酒店当时建的时候,他就在地下建了一条通道,可以最快到达五十米以外的女装店,众所周知那家女装店的衣服出了名的难看且贵,那个审美,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愿意多看一眼,所以平时得生意可以说是十分惨淡,几乎连续几周都是无人问津。
巧的是,这家店也是赵秦开的,地下有一条密道,直通酒店地下室。
所以,虽然酒店被封锁了,赵秦也还是能够进的去,他连续给林洋洋注射了两天那个药,林洋洋已经成功的从最开始还能保持清醒,到清醒的时候已经越来越少,她已经好久好久没吃过东西没睡过觉了,但是整个人兴奋的不得了,林洋洋瘦了很多,躺在那里的时候看上去单薄的像纸片一样。
这些天她一直时不时的胃疼,后来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整个人一直都是亢奋的状态,她轻轻的伸出手,看着手臂上被自己掐出来的一道又一道疤痕,自嘲的笑了笑。
“林博,你废物不废物啊你,这么多天了还没发现老娘,等你找到老娘了,老娘骨头都烂了啊”
林洋洋喃喃自语道,她翻了个身,紧紧的抓着脖颈上的项链,轻声说道“妈妈,如果你在天有灵,求求你保佑我,保佑我平安的从这里出去,救救我妈妈,你救救我,我还不想就这么输了”
这个时候,林洋洋的脑袋里突然想起来了以前妈妈给她讲过的童话故事,那是妈妈以前最喜欢给她讲的
在古老的王国里住着一个长相甜美的小男孩。
小男孩的父亲是个裁缝,他们一家住在裁缝店里,母亲照顾他的两个妹妹和刚出生弟弟。
小男孩这几天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盯着父亲的布料看。这些布料是用来给城里的年轻人举行订婚仪式用的,
但这些布料却不是用来做那些精美的衣服的。而是做成尾巴,一条一条不同颜色的布尾巴。
红色火浪般的尾巴代表对一段热情似火的恋爱的向往,蓝色大海的尾巴代表希望找到能让自己沉淀下来的恋情,紫色薰衣草颜色的尾巴代表对恋情浪漫的向往
订婚仪式上每个年轻人都可以挑选自己的布尾巴。然后去寻找那些属于自己,跟自己尾巴相配的那个人。红色尾巴可以跟一样的红色尾巴配,也可以跟代表浪漫的紫色尾巴配。然而只有一个颜色的尾巴例外。
就是黑尾巴,黑暗的颜色。空洞,无物。选这个颜色尾巴的人就代表今年自己不愿去恋爱。其他的年轻人看到别人带这个颜色的尾巴的人也一般不会去招惹他。
小男孩成年了,他今年第一次可以参加订婚仪式,小男孩盯着这些尾巴发神。
因为是由父亲制作这些布尾巴的缘故他每次都会去看订婚仪式。每个人都会去找与自己尾巴相符的颜色的尾巴。绿配蓝,黄配橙,红配紫
但,小男孩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小男孩从小跟她一起长大,他喜欢她,但他不知道她喜不喜欢他。
他当然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的布尾巴。
小男孩望着这些布尾巴发呆。他不知道该选那一条。他不知道她喜欢什么。
“她可能喜欢蓝色的布尾巴,她总是叫我多看那些看不下去的书。不不不,她喜欢红色的,她拉着我去偷隔壁翠花姐家母鸡的鸡蛋嘞。不对,她喜欢紫色的她说她以后长大了在家吃晚饭不开灯只点蜡烛的。”
小男孩纠结了一晚上还是没想出来她喜欢哪个布尾巴。第二天他顶着小熊猫眼,去到订婚仪式。订婚仪式跟往常一样,一样的音乐,一样的小蛋糕,甚至连桌布都是一样的小条纹。但是今年的订婚仪式却有不一样的小裁缝参与。他带着黑色的尾巴。
小裁缝怕猜错尾巴。怕极了,怕他一猜错就错过了她。所以他宁愿错过一年。
小裁缝带着小黑尾巴,低着头坐着。他想着那个女孩,想着女孩劝他读书时只有父母眼中才能看到的眼神,想着女孩把偷来的鸡蛋全都给他时脏兮兮的样子,还有女孩说起自己的远大前程时自豪的憨劲。小男孩眼睛架不住的泪水掉了出来。掉在了盘曲在他身上的尾巴上。
童话故事般的情节发生了,小黑尾巴被男孩的眼泪碰上之后在太阳底下竟然发出了彩虹般的颜色。黑颜色褪去,七彩的颜色蹦了出来。小男孩惊呆了,他看着小黑,不,小彩尾巴许久。
小男孩抱着自己的小尾巴,跑到女孩的住所,他看到了顶着黑眼圈脸颊上还残着泪珠的小女孩对着自己的彩虹尾巴惊讶。
他看着她笑了,她也在看着他傻笑。
原来,最美好的话,不是“我喜欢你”,而是“我也喜欢你”。
林洋洋想到这里,眼泪突然汹涌,她低头擦了擦眼泪,想到每次这个时候,母亲总会讲的自己痛哭流涕,哀伤不已,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可是现在她知道了,母亲那个时候,大概是很难过的吧,赵秦并不再爱她,只是贪图她林氏集团千金的身份,而她却一厢情愿的爱了她这么久。
她突然想到了陈泽旭,又想到了林博,突然觉得释然了。
不就是,活着或者死去的区别吗活着的话,她可以好好的出去见林博,告诉她,自己愿意和他在一起。如果她不幸死在了这里,是不是可以好好的,心无旁骛的去见陈泽旭了
可是林洋洋,她此时此刻更想活着,她更想活着出去,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她也不忍心让那个一直等着她的人,最后捧着她的尸体离开啊
为了这些,她也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