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咎由自取(2 / 2)
“结果她没有见到公子,却见到了弟弟你。”
万贞儿点着头说道,“所以小弟说——那个乔小姐就是杀人凶手。她的丫鬟翠珠,也是帮凶。说到底,是那个赖大娘多年以来,骄纵儿子,放任他行凶,最后害人害己……”
“应天府最后定了刑。乔小姐和丫头翠珠失手杀人,属于杂犯死罪。按律,要仗一百,判刑五年。但是顾及其是女子,又有自卫的情况,所以允许父母赎铜带回家。”
这是邱子晋翻阅了历年的典籍后,最终央求着判官做的裁定。
说起来乔小姐也是受害者,不得已杀人也是为了自卫。不然那个“癞子头”真的攀窗入户,不但小姐和丫头贞洁不保。那无赖说不定还会杀人夺财呢。
“赖大娘骗良为奸,仗一百……老太太年纪大了,没熬住,死在应天府堂上了。她家两个人都死光了,连个收尸的都没有,还是义庄帮忙收敛的尸体。至于郑公子,私通未婚女子,按律也是仗一百。有违伦常,打回白身。翠珠是从犯,现在已经收入官衙,等待发卖。”
反正万达手里过的这个第一个官司,关系人死的死,亡得亡。
乔老爷卖了绒线铺才凑起了赎买乔小姐的赎铜,搞得一贫如洗。如今这家人在京城是过不下去了,只能回老家过日子。
美貌的乔小姐,恐怕下半生也只能嫁给村中某个莽夫,草草一生了。
不管怎么说,万达第一次办案,不得不说还是干的漂亮。
前后不过三日,也不能动用大刑就将案子查的清清楚楚。
姐夫朱见深对于自己人一向很大方,本来想要再给万达升个官的,但是考虑到他进入锦衣卫不过才三个月不到,而且千户对他这个年纪来说已经是个很高的官职的。于是改为赏赐白银百两,加一等禄米。
“二公子,之后要再接再厉啊。”
覃昌亲自将万达送到了顺贞门外,笑眯眯地说道,“这个案子办的好,二公子在外头长了脸,就是给娘娘和陛下长脸。尤其是娘娘……”
“我姐怎么了?”
上回前排围观了万贞儿的宫斗表演,眼睁睁地看她把皇后扳倒,万达可算领略到了这个女子的手段了。
不愧是独霸成化朝后宫的女人,战斗力no1!
“告诉二公子也无妨。明年三月,杂家要去江南一次,为陛下物色女子,充掖内廷。毕竟如今除了王皇后,紫禁城内只有万妃和栢妃两位娘娘。”
“其实有我姐姐一个就够了。”
多了也没用的,她们搞不过我姐的。
这不是我说的,这是历史书说的。
听到万达“大逆不道”的说辞,吓得覃昌一把捂住他的嘴。
“二公子慎言!”
这话他听过就算了,万一给别人听去了怎么办。
“唔,唔。”
万达无辜地眨眨眼。
“总之,您就是娘娘在宫外的助力。之后多办几个案子,给娘娘长脸,陛下也高兴,您兄长在军中的地位也能提高,懂么?”
懂,懂,我懂。
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呗,
如今万达已经很有“外戚”的自觉了。
走过安乐堂,出了北安门,已经是黄昏时分。
下午来的时候,万达没有骑他的小毛驴,如今也只好走着回去。
还没走两步,就听见前头一阵兵荒马乱的声响。男人的呵斥声,还有女人的哭声,在这深秋的街巷中,听起来格外凄惨。
冲着发出声响的地方寻摸了过去,远远地,居然看到一帮官兵打扮的人,明火执仗,在一家大宅门前呼号着。
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呢,正拿着鞭子,抽的地面“啪啪”作响。男人,女人们排成两队,从那宅门的垂花门里走了出来,都是一边走一边哭,走的慢的,背上就会挨上一鞭子。
旁边更有一排的小兵,流水般的从那宅门里搬出一件件的东西,放进门口马车拉着的大箱子里,贴上封条。
“这是,干什么啊……”
万达走了上去,不解地问道。
“谁啊……啊,是锦衣卫大爷啊。”
那拿着鞭子的官兵,一回头就看到头戴乌纱帽,穿着大红织金云纻丝裙,系着忍冬花鸾带,打扮得一身隆重的万达,一脸堆笑——为了进宫面圣,万达每次都是身着礼服入宫的。
“北镇抚司的杨千户,还有邓总旗就在里面呢。您是来找他们的么?”
“不是,我……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说话间,一脸肃杀的杨休羡,和同样面目严肃的邓翔、高会,带着一大队的人马从垂花门里走了出来。
今晚是初一,没有月色。只是三人的佩刀,却比月色更加寒凉。
从万达的角度看过去,只看到在连城片的火炬照耀下,那三个他算起来已经很是熟悉的“同僚”像是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杨休羡的眼睛里是一片杀意,凉薄的嘴唇朝下撇着,让人不敢直视。
从来和他嘻嘻哈哈的邓总旗一手握刀,正用手缓缓地抹去脸上的点点血渍。
至于木讷的吃货高会,虽然还是和平日一样垮着一张脸,但是怎么看都是杀气腾腾,生人勿进的模样。
“里面有几个试图逃跑的,砍断手脚。所有人带回去,不分男女,全部上一遍大刑再说。马大人和他的几个儿子,投入诏狱。”
因为万达站在背光的暗处,所以杨休羡等人并没有看到他。
杨休羡走到那几车箱子旁,对着邓翔吩咐道,“三天之内,我要看到所有人的供词。”
“是,大人!”
邓翔抱拳。
“你们……是在抄家么?”
终于,万达鼓起了十分的勇气,提起已经被吓得发软的腿肚子,从暗处走了出来,对着这三人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里的刑罚都是我瞎编的,毕竟我也没研究过《大明律》。大家不要当真,本文在法律方面不具有任何考证价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