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糖衣囚笼(五一上架求首订,双倍期求月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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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签到奖励是【空间瞬移术】。

马云腾有点懵了。

他在空间里可以随意瞬移?

他的睡意全无,赶紧穿好了睡衣和鞋子。

试验是成功的,他一下子就抵达了桑奇岛。

然后又瞬移到了海底观光隧道内,隧道的电梯是日夜都运行的。

电力足够吗?

空间的发电厂给力吗?

马云腾没有过多纠结这个问题。

然后他直接出了空间,回到了自己家的破烂砖瓦房。

他再次进入空间时,果然是在别墅外的沙滩上,那是他自己意念所想的地方。

原来,并非每次都必须出现在空间的别墅大厅里。

只要有了【空间瞬移术】,进入时出现在哪里,进入后想去哪里,随心所欲。

关键是,不需要任何灵力体力精力加持,完全不费神。

他一下子更喜欢这个系统了,当然也超级喜欢【获取空间】和【签到奖励】功能。

令他秒变超级欧皇。

他仿佛浑身充满了征服未来的力量。

星期天一大早,天还没亮,三人没吃早餐就回到了现实世界。

因为地里还有不少农活儿要干,不可能就此荒废了。

父母坚持不让他参与田地里的劳动,马云腾只得放弃了,改为晨跑。

马云腾在村道里晨跑时,遇见了金明辉和他的两个孩子金琳金煜,以及他的侄女金以涵。

在村道晨跑的人,一共也就他们五个,所以特别打眼。

金家人在整个市里都算得上顶级富豪,其实没必要住在这个有些偏僻的小山村里。

金明辉觉得市区甚至是郊区的空气质量不好,自己从小长大的山村的空气反而更加新鲜。

四个金家人显然比他跑得早,金明辉都已经汗流浃背了,衣服已经湿透了,能看到明显的湿印。

这天气确实热的反常,一大早就格外闷热,而且没有一丝风。

金明辉的一双儿女,儿子金煜在读小学六年级,女儿金琳已经读初二了,全都喘着气,两小只神兽白嫩的脸庞都有很明显的红晕。

越跑越近,刚好要汇合了,近在咫尺。

“金大哥!琳琳!小煜!……以……涵……”

初中毕业后,他就没和金以涵联系过,每次回村,也没遇见过。

他即使去金明辉家,也从来没有碰见过她,甚至这个周末之前,他都不知道初中曾经的同桌金以涵就是金大哥的侄女。

初中毕业后再次看到金以涵,马云腾着实被惊艳到了。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有魅力。

金以涵初中时就是个公认的美女,但那时候仍然很青涩,和当时那些影视明星是不能比的。

而现在的金以涵,比如今最当红的几个影视明星都要吸引人,给人一种静水流深之感。她身材高挑,重点突出,近距离看过去,白皙的皮肤上看不到任何瑕疵,只有一层淡淡的红晕,恬淡自然。

一眼望过去,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和嘴唇,似乎有一种魅惑人的神秘力量,让人忍不住会多望几眼,继而沉醉其中。

但她的气质并不妖媚,反而有一种文艺女青年的清新脱俗之感,很难让人想到她是一个学历不高的精明商人。大约那套极为别致的有一种改良旗袍风韵味的运动短装,给她增添了不少雅致飘逸的气息。清淡的刺绣恰到好处,既有青春的动感,又有知性的女人味。这是大学校花也不具备的独特气质。

马云腾一时间,竟然不由自主地看痴了。

金琳咧着嘴贼笑道:“马云腾哥哥!你的眼睛珠子掉在地上了!”

金煜也跟着哈哈大笑。

金明辉是过来人,见马云腾竟然愣在那里,赶紧打圆场:“马云腾!听以涵说,你们是初中同学,好久不见,一定有许多话要说吧,我和琳琳小煜先走一步。”

说完,他强行拉扯着还想继续看八卦热闹的一双儿女走远了。

金以涵倒是落落大方,柔柔一笑。

“马云腾!好久不见!”

马云腾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有些尴尬,他竟然在最熟悉的村道上翻船了……

高中和大学时,不记得曾经有多少校花对他芳心暗许,面对那么多顶级美女,他从来没有失态过,即使是在程悠悠面前也没有。

没想到,一遇到在社会大学进修过的美女,他就马上举了白旗。

最厉害的大学,果然是社会大学。

“是啊!好久不见!以涵,我这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让你见笑了……你,越来越漂亮了,实在是太惊艳了!”

金以涵抿唇轻笑,“你太谦虚了,大家都说,你是咱们村长得最好看的小伙子!我觉得,你可以去参加选秀节目,或者在网上开直播,一定会吸粉千万!”

马云腾这时候也平定了心绪,很自然地笑道:“咱们就别再互夸了,再夸下去,大家都要找不到北斗星了!”

金以涵的笑容,给人一种恰到好处很舒服的感觉,她指着即将升起来的太阳道:“也是!再互夸下去,太阳都要不好意思沉下去了!虽然它沉下去更凉快一些,但太阳要是真的东落西升,倒真是咱们俩的罪过了!”

随即,金以涵提议道:“那咱们一起跑一段吧!边跑边说!不过,要跑慢点!我可做不了追赶太阳的人。”

马云腾朗朗笑道:“我也真不是夸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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