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反问(1 / 2)
柳瑟不由狠狠的痛斥了内心深处摇摆的自己,她才不帮那个恶人,可是,喀伦山位于苍洱的地界,她也不算是帮他。慕容洱,这个许久未见的人,他现在隐居在洱海,应是不会再想从前的事了吧。
“舅舅什么事非要此时见不可?我刚归朝,本应择日带上礼物去参军府拜会,不想舅舅自行先来一步。”马云鸿伸手示意参军李荣落座,顺便招来一个侍婢奉上了茶。
“殿下,难道不知苍洱王的三万大军已然集结在喀伦山的南面了吗?”李荣正是皇后的亲弟。
“舅舅身居要职,又是国相大人最为看重的军事参谋,我以为,舅舅越职透露给外甥这个消息,是想卖给我一个人情,只是不知道,舅舅想要的是什么。”马云鸿处事不惊,轩字军团的斥候早已刺探到最新的后宋线报,这也是他方才为何准了让宝桐丫头带着柳瑟先去召物宫避避风头。
“哈哈,太子果然是性情中人,李荣也就一个女儿,只希望以后能找个合适的人家,可是陛下他老人家前不久才把李惜指给了西蜀的都李王,你舅母见识粗浅,不愿李惜嫁去太远,说实话,我也颇为不忍,所以希望太子能帮忙说说情。”李荣道,面上渗出了微微的细汗。
马云鸿却是抬眼看了看参军李荣,他作势站起来,诚恳道,“此事我记下了,只是舅舅你不用太过忧虑,西蜀的十一皇子生性喜静,李惜也是个静性子,论理,父皇此番也是考虑良久,再者,南周与西蜀历来有贸易往来,李惜能作为和亲的郡主,我想,参军应是倍感荣耀,若是,实在不肯,我自是能跟父亲说情的。”
李荣只知那日离开凌霄轩的时候一脸冷汗,他收到来自边境的飞鸽传书之时,是考虑过要不要先知会国相大人,但是一想到国相大人的千金与太子的纠葛,他就还是冷静的压了下来,本以为,这次太子凯旋归来,他不用再被董国昌压在脚下,但是,太子自带回来一个异国的女子,心思就没有放在朝政中,良禽择木而栖,如今的皇后是没有半分大权的,也就只有太子还能暂且靠一靠。
他此番前来,一是为自己,二也是为了提醒太子目前朝中的局势。
“殿下就这么应承了李参军。”副统领陆呈从屋外走来,他面不改色看向一脸沉着的马云鸿,激动的话语立刻言出,”李荣身为李家人,简直就是不知廉耻!“
“不要这么说,他会用关心李惜的借口来试探本宫的态度,也不失为一个不小的进步。“马云鸿一改往日温婉的态度,他坚定地一字一顿道,“只是两边倒的草终是会被任何人踩到脚下,本宫倒希望李惜妹子能够嫁离这个地方,南周,从来就是野兽生存的地方,不管是人,还是兽。”手中的茶盏忽而捏碎,第一年被送至瀚海野原历练的情景历历在目。
董国昌作为南周之相,半跪在大皇马斩律的马下,“臣以为,只有天险的战斗才能磨砺皇子的性格,而大皇子作为太子更应该为众皇子典范。”
瀚海野原,绿草茵茵,能够淹没十岁孩童半身之金的青草在远处肆意招摇。孩子紧张地扶着皇后的衣角,李真想开口劝阻,可是那一句又一句的附议声此起彼伏,无奈她压了下去,令她最为震惊的,恐是决定陛下挥手的那一个人。
李荣讪讪上前,那时的他并没有因为家姐是皇后身居金位,顶多只是一个小小的皇家执事,只见他上前附议道,“龙生九子,性格迥异,陛下今日决定乃是太子之福,臣以为,国相大人正是为御马族富强而提议。”
自此,孩子乘坐在幼年的白虎之上,一虎一人消失在瀚海野原之上,后面秘密跟着的,正是一群不知来历的黑衣卫。
往事每每想起,马云鸿难以琢磨的笑容就会顷刻浮现,他是要生气,还是要感谢呢,若是没有国相跟参军的煽风点火,他又怎么遇见命定的女子,又怎么能将她带回凌霄轩,又怎么在未来的日子跟她生生世世。
只是,在这之前,他似乎需要亲自去会会这一个闻名不如一见的曾经战神,苍洱王。因为,他也是最近从获取的后宋秘闻中隐隐得知,后宋如今的皇位仿佛不是锦宫那位的,正主应是早已淡泊名利的慕容洱。
柳瑟走在宝桐丫头的后面,也是直到召物宫正门的时候,才被一个宫里侍卫拦了下来。
“里面正在举办宴会,奴才不能随意进入,请回吧。”
“你说什么呢,这是凌霄轩的主子,你可不要乱说,是雪妃娘娘差牟公公送的帖子,给你看看!”宝桐凌厉的气势不输任何人,但柳瑟瞧了瞧自己的打扮,甚是寒酸,也不能怪人家眼拙,将自己也看成了丫鬟。
侍卫没有立刻放行,只是看着宝桐丫头也不是特别顺眼,就从内里唤来一个人,示意她们二人先等一下。
不出小会儿,一个看似熟悉的小丫头从殿内跑来,她倒是没有奔向宝桐,而是面朝宝桐身后的柳瑟微微欠身,“怠慢柳主子了,雪妃娘娘特意让夜之来接二位。这边请。”
柳瑟抬眼看向这个名叫夜之的丫头,咦,是她,那日躲在召华宫立柱后偷偷观望她的人。
夜之一身淡绿色的宫装在红砖黑瓦的召物宫里尤为醒目,宛若一郑扁舟游走在色彩缤纷的女眷群中,跟在夜之身后的两人,也没有空闲顾及投射在他们身上异样的眼光。特别是一脸镇定的柳瑟,作为太子府中的客人,关于她的传闻更是在天水城的贵族皇族中间,不胫而走。
然而,在来往的宾客中,总有几个习惯昂着头走路的贵家小姐,只见柳瑟三人方行到一张柳木雕花摆着茶盏的桌前,桌旁坐着的女子,就在互相用谁都能听见的音量咬着耳朵。
“太子府中的那位女子,可是后宋的通缉犯,据说还是绝色飞贼,诗诗第一次听说太子竟是喜欢贼子的,难怪他对千山姐姐从来不闻不问,姐姐的才气当然能比拟东鱼河畔的桦甸王,飞贼万万是不能对等的。”彭诗诗手执一柄花骨小扇,眉眼轻佻,细眉细眼,小女子的神态一览无余。
“人家只听得太子在召华宫与大皇翻了脸,倒不是因为那飞贼说了什么,因她那张脸吓坏了在场的官员,想必也不是诗诗口中的绝色飞贼。”黄云落生的一副落进人堆也不能发现的寻常面孔,倒是配极了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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