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当众证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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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话还没说完,手腕就被人在半空中按住了。

那只手手指修长骨节明晰,生得惊才艳艳却十分有力,捏着他手腕的手指就像是铁钳,逐渐收紧恍若能把人的腕骨捏碎。

宿清晖一抬眼,就看见一个五官精致眉目张扬的男孩子,正一脸不好惹的看着自己。

这张脸视觉冲击力极强,而且接下来这男生开口说话不光嗓音苏,最令人咋舌的是,态度奇差。

“是不是你的就乱伸狗爪子?怎么着臭流氓是吧?”

根本一点儿都不给脸。

宿清晖自然不认识沈颂,但是沈然第一眼就认出了宿清晖。

这老男人就是那天在餐馆里摸云凛头发的男人。

还挺会趁人之危的。

简直不知死活。

“捡人之前也不看看有没有人护着,瞎了狗眼了。”

云凛是单身,沈颂听得真真的。

反正云凛说什么,他就信。

所以对咸猪手也手狠心黑的不客气。

宿清晖着实是个要脸的人,他那么好面子,不能在人前让别人看出来自己力气不济,怎么说他也是天天健身的商务精英人设。

“你是谁啊?”宿清晖瞪着身高一米九的沈颂,活动了一下手腕,看起来并不想输了气势。

沈颂冷笑:“我?”

他一副“你不配”的表情。

“我也不介意你叫我一声爸爸。”

关键是说出这么“呲儿”的话,用的语气竟然还很大度。

宿清晖差点气得心肌梗死,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哪里吃过这样的亏,压低了声音恫吓:“你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兔崽子,说什么呢?别自找麻烦。”

毕竟宿清晖身后还有很多朋友,他不想动手,丢了风度。

可也确实失了几分风度,从刚刚的搂腰开始,他整个人都不对劲。

因为云凛。

宿清晖有几分气急败坏地说道:“云凛是我的朋友,我现在要带他走,有你什么事儿?”

“只是朋友啊?”这个尾音被拉长了两秒,“哦,那不巧了,他是我男朋友呢。”

全过程沈颂笑得挑衅又不屑。

宿清晖一下子懵了,“男朋友?”

他没想到自己出国这么些年,云凛竟然真的找了男朋友。

不对!

那天在餐厅,他明明否认了!

“放你的屁。”宿清晖几乎是嚼碎了这几个字,然后才从齿间挤出来的。

沈颂:“怎么,还要我当众证明一下?”

宿清晖气得脸色铁青,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比起宿清晖,更加震惊不已的是云凛。

沈颂竟然说是自己的男朋友……

吓得云凛酒都快醒了。

沈颂歪了一下脑袋,偏头看着身侧的人,“你刚刚不还说我屁股翘,对吧?”

作者有话要说:云凛:“这一part过不去了是吧?”

沈颂:“老婆我不光屁股翘,真的,不信你看。”

云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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