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 约会吗?送银手镯的那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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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猗,你好狠...”,也不知是因为惊吓还是失血过多,孙文怡还没说完,就晕了过去。

“不是我,我什么也没做!”

面对周南三人的震惊目光,林清猗觉得自己的解释非常没有说服力,尤其是...当她顺着三人目光看到自己手中那柄带着血迹的刀时。

“哐啷啷”...林清猗刷的一下松开了手,水果刀跌落地面。

顾不得研究发生了什么,周南快步上前,动作熟稔的查看起孙文怡伤势。

一向爽朗的沈思说话都不利索了,“清猗,你,你...哎!”

余明健也不见了往日的随和,神情凝重的拿出手机准备拨120。

“沈思姐,电话你打,健哥帮把手。”

随手抽了条浴巾绑住伤口,周南尽量放轻动作抬起伤者,向外走去,“这里位置有点偏,可能等不及救护车,直接送吧。”

......

周南是真心没料到,半夜三更的,他又回到了支队。

只不过这次不是作为支队长,而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证人。

就挺一言难尽的...

此刻,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距离孙文怡被送往医院就医,也有一个多小时了。

案情似乎很明朗,孙文怡与林清猗因故发生争吵,进而冲突升级,林清猗愤怒之下将孙文怡刺伤。

至于到底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亦或是故意杀人(既/未遂),不但取决于医院的手术结果,还要由警方进行调查判断。

周南现在比较莫名其妙的是,面对一个血迹斑斑的伤者,他好像没啥不适了,尤其不像第一次见那个坠楼女那般“惊恐”,莫非是因为对方还没死?

罪过罪过。

希望孙文怡平安无事,性格再不讨喜,那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而且林清猗这小姐姐,虽说算不上熟识,但接触下来为人确实不错,起码不是每个人见到走丢的小孩啊,遭抢的金店啊,都会那么上心的。

至于这次事件...

“周队。”

“周队好。”

过路警员们的招呼,打断了周南的思绪,也终于让余明健和沈思相信,这位他们以为的“初出道小新人”,真是个警察,还是个貌似“官儿”不小的警察。

倒是做了伪装,本身又不是啥流量明星的余明健,没有被人认出,省了不少麻烦。

“老大。”再度“被迫”加班的老左心态平和,只是透过玻璃看到讯问室里那妹子时,有点懵逼。

说好的花前月下呢?

老大这约会约的就是与众不同。

不愧...算了编不下去,就离谱,怎么还把人家妹子弄这来了?

“找几个人给我们仨做笔录,这案子你来办,我就不参与了,”周南吩咐着。

他虽然不知道《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关于回避的对象、方式与事由的具体规定,但也知道断没有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道理。

好吧似乎不太贴切,反正是那么个意思。

大致了解事件经过后,老左的表情一言难尽,脑海里不由回荡起一句话,约会吗?送银手镯的那种。

“老大,要不您以后还是老老实实在队里待着得了。”

这特玛三天两头的往队里领人,铁人也受不了!

周南,“???”都哪跟哪呀?

“你是余...余...”

旁边一办公室传出声响,看来派去那边做笔录的警员终于发现了余明健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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