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堕落邪神的圣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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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贵族们大多不以为意,但这并不妨碍复仇天使的传说在王都范围内快速流传。

孩童们传唱着歌谣,收集乌鸦掉落的羽毛,用竹条做成简易的弓箭,和小伙伴们一起在街头巷尾玩角色扮演的游戏。虽然很快就被家中的大人们喝止,但随着吟游诗人将歌谣传唱出王都,越来越多在教会高压统治下的百姓开始相信了这位“复仇天使”的存在。

传说,他是光明神派来的使者,手持审判之弓,所到之处所向睥睨;

传说,他拥有无与伦比的俊美容颜,不仅长着一双如星辰般明亮璀璨的双眸,就连头发,也如霜雪般无暇。

传说,他身高三米,一箭能射/穿巨石,拥有排山倒海的神力;

传说……

“停停停,打住,”林小冬无奈地看着兴致勃勃地向他汇报着民间舆论情况的艾克,叹气道,“怎么越传越离谱了?我虽然让你争取一下平民们的支持,但可没让你瞎编故事啊。”

“传说就是要夸张一点儿才会有人相信,”从小在平民中长大的艾克对此表示接受良好,他甚至还觉得完全可以再夸张一些,“不过听说一些居住在西城区附近的贵族们也在庄园里加强了戒备,圣子殿下,您行动时请务必要小心。”

林小冬点头:“我知道。”

他停下了手上擦拭的动作,对着天空中的太阳调校了一下弓/弩的准头,唇角微微拉大:“之前都是小打小闹,趁着那些贵族还没有把我们当一回事,我今晚就行动。”

深夜,万籁俱静。

菲力伯爵在泡完澡后,换上一身暗红色的浴袍,打着哈欠回到了卧室。

仆人恭敬地为他擦拭头发,还有另一位则端着刚烤好的小牛排切成块状,用叉子一口一口地喂进男人的嘴中,甚至吃完后还有专门的人为他用帕子擦去嘴角的酱汁。

从头到尾,他只需要动嘴就行了。

而等享用完夜宵后,菲力伯爵的床上也已经多了一位被捆绑着手脚送来的小男孩,他拼命挣扎着,用黑发分明的大眼睛怒视着在床边宽衣解带的中年男人,却引得对方兴奋地哈哈大笑起来:“不错!这次的货不错!”

他就喜欢这种有脾气的小男孩,这样玩起来才带劲!

菲力伯爵命令全部仆人都退出去,还熄灭了卧室内的蜡烛,房间内顿时黑暗下来。

但今夜的月光十分明亮,菲力伯爵挑选好一根鞭子,在男孩由愤怒变为惊恐的目光中朝着空气响亮地甩了两下,满意地走向大床。

外面,听到动静的仆人叹了一口气。

看来今晚伯爵的兴致不错,也不知道那孩子还能不能撑到明天哦。

但屋内的大床上,原本拼命“呜呜呜”喊叫着的小男孩却突然停止了挣扎。

菲力伯爵有些不满,刚想抽几鞭子让这小鬼动弹起来,突然感觉到身后呼啸而过一阵冰冷的夜风,像是窗户被风吹开了。他下意识转过头,却看到在月光下,一袭随风飘扬的白色长发,和那双灿若星辰的漆黑双眸。

白发青年站在窗台上,居高临下地望着他,黑色的羽翼猛地展开,飘落的羽毛被风卷起,落在床头小男孩的枕边。

伯爵刚要呼喊的声音被卡在了喉咙眼内。

“你,你就是那个……复,复仇天使?”他瞪大双眼,哑着嗓子问道。

“天使”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面无表情地抬起手中的弩/箭,对准了他的心脏。

“菲力·尤瑞克斯,曾参与奴隶贸易,杀死奴隶二十余人,平民七人,其中包括了十四名儿童,”他冷冷地宣布道,“经审判,你有罪。”

“等等一下!先听我解释!”菲力伯爵大叫起来,“我是有苦衷的,我,我……”

见他绞尽脑汁半天,连个狡辩的借口都说不出来,白发青年嘲讽地勾了一下唇角,直接扣动手中的扳机。

一声闷响,菲力伯爵死不瞑目地倒在了床边,赤/身裸/体,手里还握着他最爱的“宝贝鞭子”。

林小冬轻巧地跳下窗台,像是无视垃圾一样跨过菲力伯爵的身体,走到表情惶恐的小男孩身边,一把扯去堵在他嘴里的绢布。

“你还有家人吗?”他问道。

男孩急促地喘了两口气,小心翼翼地看着他,摇了摇头。

“那就跟我走吧。”林小冬给他松绑,让他抱紧自己的脖子,重新从大敞的窗台上振翅飞向了夜空。

“你是恶魔吗?”男孩搂着他,小声问道。

白发青年垂眸看了他一眼,唇角勾起一丝弧度。

“对于某些作恶多端的人来说,我的确是的。”他回答道。

第二天,来叫伯爵起床并打扫卧室的女仆发出一声响彻府邸的尖叫。

匆匆赶到的教会只在伯爵的枕边发现了一根黑色的羽毛,而在他们试探性地想要触碰它时,这根羽毛突然又变成了幽蓝的火焰瞬间燃烧起来,把在场所有人都吓得魂不附体。

“我奉行神明的意志……进行世纪末的审判……”

听着这仿佛是从深渊之底传来的低沉回声,北城区的教会主教浑身汗出如浆,差点儿一屁股瘫在地上。

完蛋了!

王都北城区,子爵府。

斯密特子爵在家中举办了一场“宴会”,邀请附近的几位贵族们都来参加。因为最近发生了不少意外事件,很多贵族们为了避风头都暂时停止了举办宴会,好不容易有个胆子大的,自然引来了一帮同好前来捧场。

“要我说啊,他们就是胆小鬼,”斯密特子爵摇晃着玻璃杯中的红酒,轻蔑地对身边的一位男爵说道,“一个个亲王公爵,每年光是靠收租就能躺着收入大几百万金,结果却因为一场谋杀案吓成这样,真是可笑。”

“没错,”男爵应和道,“谁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我要是他们,攒了那么多钱,肯定想怎么花怎么花。先去拍卖会买上十几个奴隶享受享受再说!”

正说着,伴随着一阵哭喊和尖叫声,几位看上去年龄只有十三四岁的少女被几个身强力壮的仆人连拖带拽地关进了台上的笼子里。她们个个面黄肌瘦,衣不附体,看上去瘦弱得就像是小鸡崽一样。

但观众席上却想起了此起彼伏的惊叹声,男爵更是用敬佩的目光望向斯密特子爵:“您可真是大手笔啊!”

“哪里,这只能算是助兴而已。”斯密特子爵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虽然嘴上谦虚,但依然露出了得意的神情,“来人啊,放咱们的‘小宠物’!”

一条饿了快三天的野狗被人用铁链拴着,带到了众人的面前。

为了让比赛更具“观赏性”,那仆人还特意抽了野狗几鞭子,饥饿和愤怒让它从喉咙里发出了低沉的咆哮声,焦躁地俯下身子,露出一口留着涎水的森白犬齿。

女孩们尖叫起来,抱成一团瑟瑟发抖;而台下的贵族们则兴奋地大声叫好起来,还有人迫不及待地问仆人买了一些碎肉,让他们丢在女孩们的身上:“给我撕碎她们!快啊!”

当然,也有比较怜香惜玉的,从身边侍从哪里要来了盾牌和匕首,希望女孩们能坚持得更久一些。但无论是哪一方,最后得利的都是斯密特子爵——看着这些贵族们完全被自己设置的“游戏”吸引了,毫不犹豫地慷慨解囊,他笑得嘴巴都差点儿合不拢了。

这也是为什么在贵族圈中“斗鸡”比赛如此盛行的原因。

就算对这种血腥场面不感冒的人,也会为了凑热闹或者是攀附权贵参加类似的活动;而如果能在家中举办一场比赛,那更是赚得盆满钵满,比当强盗都赚!

在少女们绝望的眼神中,野狗被两个成年仆人强行用拇指粗细的铁链拽到了笼子内。在周遭人群的欢呼声中,它狂躁地甩着自己的脑袋,拼命想要挣脱束缚,把面前的所有人都撕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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