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请城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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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大人物相招,去是一定得去的,又不知对方品性,要是礼备的轻了,又担心得罪人。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礼,我可以不要,但是你不能不送’。

城隍也属阴神,故而白天一般只能在城隍庙内活动。

唯有等到了夜晚,太阳的阳火不再笼罩大地,城隍方可出行,在所管辖的地界巡游。

由于有常城隍在,金陵城夜晚的治安,反而要比白天更好一些。

至少,几乎没有什么妖魔,敢在夜晚胡乱放肆。

常城隍不仅是一人得道,他麾下的精兵悍将,也都在城隍阴府之中,充当衙役、阴差。

往往出行猎魔,都是大军齐动,等闲哪里敢招惹?

只是今夜,常城隍出行,却显得格外的‘简陋’。

唯有十几位亲卫相随。

等到了城西的松林,隔着老远,便嗅到了浓郁的饭菜香味。

寻常的阴魂无法吃东西,只能闻闻味道。

但是城隍是地祇,某种意义上,也是具备身躯的,只是不同于人的身躯,他所有的是功德之身。

同样可以用来享用人间美食。

常城隍还未至,便听到曹柘在篝火旁招呼道:“可是城隍到了?”

“且快快过来,贫道家的厨子,正做好了叫花鸡,用的是三头花鸡精烹饪的,肚子里塞的都是名贵灵药,食之有助于修行。”

常城隍立马加快了脚步。

走到篝火旁,便见一切明亮。

周遭半空中,凭空悬浮着火把。

一只返还原身,手腕上戴着佛珠手串的红毛狐狸,正在忙碌的烹饪美食。

丑陋的女尼,正听从她的指挥,同样忙的脚不沾地。

而一个长着狐狸耳朵、嘴巴以及尾巴,背着鳖壳的怪人,正盘腿坐在一旁,用功修炼。

唯有一道人,瞧着剑眉星目,坐在枯树干上,一手拎着酒壶,一手拿着炙烤的羊腿,正吃的欢畅。

虽然说是宴请···但是这主家好像也并没有等客人来了,再一道开席的意思。

“来!来!来!坐!”

“别客气,这些都是刚猎的野味,趁新鲜的吃。”曹柘递给城隍一块野猪肉。

常城隍看着手里这块猪肉,有些哭笑不得道:“如果牛蟒山的撞山大王,就只是野味的话,那某家怕也算不得什么了。”

曹柘闻言,摇头说道:“它们生前是什么身份,那都是过去式了,现在它们就是一盘菜,不是么?”

“少说闲话,先吃···我这身边几个,可都是吃货。”

“等这厮休息好了,消化了增长的法力,只怕是要再来胡吃海塞的。”曹柘指着冯生说道。

一个队伍里,总会出现一个对象,被当做活跃气氛,进行调侃的道具。

他们往往工作并不出众,品貌也很一般,除了心胸宽广些,几乎没有什么大的特点了。

但是领导却总喜欢把话题往这个人身上引,显得似乎很得领导的欢心。

其实就是有时候打开话题,需要一个脚垫子。

这类角色,也偶尔出现在联谊场上,或是同学聚会中。

或许···冯生在队伍里存在的必要性,这也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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