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疯半山(1 / 1)
李忠信在逛集市的时候觉得他花钱有些过了,真要是给大舅他们留下一个乱花钱的印象,到时候汇报给母亲,他今后的日子将会不好过。
有三舅王波这样的一个土豪挡箭牌不用,留着当门神多闹心。
王波抽巴个脸,一脸抑郁地翻了李忠信一眼,十分不情愿地掏钱道:“卖炮的,按我外甥的,把那些花样和呲花全部给我装起来。”
大舅王志脸上的表情转换了几次以后,才慢慢开口道:“老三,你怎么能和孩子一样胡闹呢?现在赚钱你知道有多不容易,按我的买,你把钱也收起来,到集市上购买年货你就不要花钱了。”
李忠信的大舅王志虽然清楚自己的三弟今年应该是赚到钱了,要不然的话,回家的时候不会带来那么多的好东西。可是,这年头赚钱不容易,三弟还没有结婚,这个时候要是大手大脚地花钱,今后娶媳妇的钱上哪里弄,总不能让大家给他拿钱结婚吧!
王波苦着脸陪笑着对王志道:“大哥,这也花不了几个钱,孩子们过年高兴就好,你就别管了。”
就在王志教育王波的时候,李忠信突然间发现卖鞭炮的后面有一个卖野味的。
李忠信重生回来之后,一直还没有吃上一顿野味,突然看到那边有个卖野鸡之类的摊子,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了过去。
李忠信见到摊子上面野味很多,有野鸡,有野兔,还有飞龙。
飞龙鸟学名为花尾榛鸡,在东北算得上是顶级的食材了。东北人这老人常,上龙肉,地上驴肉.地上龙肉中的龙肉,指的就是飞龙。
据这种传言是从清朝时候乾隆年间传下来的,东北这边到年跟前的时候给皇宫进贡的就有飞龙。
只不过和传言名不副实的是,飞龙的肉并不好吃,和东北的家鸡的味道比起来还有所不如。
但是,飞龙做出来的飞龙汤是一绝。
李忠信后世的时候是八十年代末的时候在亲属家喝过飞龙汤,当时他觉得舌头都要鲜得掉下来了,现在突然遇到飞龙和一些野味,整个脸笑得像一朵盛开着的狗尾巴花。
“这飞龙怎么卖的,还有这些野味,都给我报报价,如果合适的话,我包圆了。”李忠信吞了一口**以后,满脸兴奋地道。
卖野味的是一个典型的东北大汉,方脸,大连毛胡子,身高在一米八十以上,在整个集市当中是鹤立鸡群存在。
就在李忠信问的同时,李忠信居然看到这个大连毛胡子的耳朵少了半边,就好像是黑猫警长当中的一只耳一般。看到李忠信望向他的耳朵,大汉眼珠子一瞪,一种浓浓的肃杀之气便涌了出来,让李忠信有了一种看到了土匪座山雕的感觉。
“孩子一边玩去。”连毛胡子用张开眼皮瞪了李忠信一眼,看到李忠信吓得后退之后,圆睁的眼睛重新半眯了起来。
李忠信的心头对自己一阵鄙夷,他的身体里面装着的可是四十多岁的灵魂,咋就能被这个大胡子的一个眼神给吓退了呢!
李忠信定了定神,又看了看眼前那个气定神闲的连毛胡子,觉得心中还是有一些胆气不足,他立刻就回头喊道:“三舅,买完东西没有呢!你快过来这里,我在这边发现了一堆好东西。”
在李忠信的大呼叫声中,王志和王波两个人快速挤过鞭炮摊的位置,走到了李忠信这边。
王志走过来看到李忠信前面的那个连毛胡子,先是楞了一愣,然后很是夸张地道:“半山,你居然出来卖年货了。”
就在王志和封半山打招呼的时候,王波靠近李忠信身边声嘀咕道:“大外甥,咋,看见野味了,想要买点回去呗?”
李忠信点零头,却没有答话,而是饶有兴趣地看着大舅和那连毛胡子叙旧。听了几句以后,侧过头声地问王波道:“三舅,这个人是什么人,我看和大舅很熟悉啊!”
“这是头林镇周边的第一猎户封半山,和你大舅妈家里面有着亲戚关系,头些年的时候,你大舅帮他送老妈去过县医院,还特意到江城那边托你母亲买过一些县医院没有的药。”王波简单地了一下王志和封半山的关系以后继续声道:“这个人退伍以后,在兴林镇里面没人敢招惹,就是镇长见到他都礼让三分。看到他那耳朵没有,前些年猎杀山里面的野熊的时候,被熊瞎子给舔没的,他一个人和熊硬是打一块了,把熊都打跑了,这个人疯起来,连熊都怕,正是因为这样的一个原因,镇子里面的人还管他叫疯半山。”
李忠信听王波完封半山的光辉历史之后,他立刻就想明白了,这个封半山绝对是一个有故事的兵,如果能够把封半山请出山,到时候他和三舅王波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现在他的财富已经够多了,想要找一个这样可靠的人才还找不到呢!简直就是打瞌睡送枕头,从而降地掉下来了一个大馅饼。
封半山和李忠信的大舅王志聊了几句以后,很是随意地伸手在李忠信的身上拍了一下,并开口道:“这个是你大姐家里的孩子吧!看起来挺有出息的,刚才他想要吃野味,等下你看看,我这里的野味你挑几只回去,就当孝敬老妈老爸了。”
李忠信正听王波着封半山的光荣历史,就看到那蒲扇一样的大手拍到了他的肩膀,要不是大舅王志和他详谈甚欢,就这一下子,就能把李忠信吓坐到地上。
不他那和熊瞎子一般强壮是身体,就是那右手食指上厚重的老茧,还有身上那种肃杀之气,就知道这个人整个就是一个凶兽。
“不好意思啊!大志,一个没注意,把你外甥吓到了,这个给你外甥做见面礼,就当做我给的惊吓费了。”封半山一边着,一边从兜里掏出来一颗足有七八里面长的拴着红绳的牙齿,向李忠信递了过去。
狼牙?!!不,是极品的狼牙?!!!
李忠信心中清楚,这种七八里米长的狼牙可以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在后世的时候,这样的一颗好品相的头狼的狼牙,至少能够买到十万块钱以上。
这种用狼牙制作出来的项链,挂在胸口,不但可以当做保平安化吉祥的护身符,同时也是一种独特的装饰品,原始自然,粗犷豪放,给佩戴着增添一种野性的魅力,更会吸引很多女性的目光。
李忠信心中清楚,这个封半山外表粗犷,却极有内秀,拍他那一下子是有着很大的寓意,看似不经意地把李忠信吓了一跳,却大有深意。
送一件礼物给李忠信,也算是给李忠信压惊,实际上就是要创造出来这样的一个机会,还人情。
现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对于狼牙这种好东西不认可,可是,李忠信却是知道这个狼牙的价值。
后世那大金链子貂皮袄和这个狼牙比较起来,那简直就是弱爆了。
他扬起脑袋,十分认真地从上到下又打量了封半山上一遍,慢悠悠地道:“这份大礼实在是太重了,子我可收不起,要不这样,我把你这边的东西买下来以后,我请你到镇上我二姨家里喝好酒,咱们爷两个聊聊。”
“什么?你要请我到你二姨家里面喝好酒?”封半山的眼睛半眯起来,开始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起来李忠信。
对于李忠信的把他的那些野味都买下来,封半山并没有多大的惊讶,毕竟之前他就已经听到李忠信对王波过,要把东西买下来。
可是,要邀请他到他二姨家里面喝酒,这个就有一些猫腻了。
“咋,半山舅,难道你还怕到亲戚家里串个门?咱们今喝洋河大曲,您放心,我就是想和您聊一聊。”李忠信笑嘻嘻地完之后,转头对他二姨王雅琴道:“二姨啊!我邀请半山窘家里做客,您那边没有意见吧!”
王雅琴对于这个大外甥这个决定没有任何意见,她最近一段时间也是看出来了,李忠信不但手中有钱,而且能够做王波的主,也就是,李忠信这个大外甥她是看不明白的。
她的这个大外甥在昨聊的时候也是和她了,想要到江城那边发展的话,可以把全家搬到江城那边,到时候房子之类的事情王波全都给解决。
要是不想到江城那边去呢!要好好想一想在头林这边卖什么东西,等他和王波回到江城那边以后,派人给她托越这边来卖,卖完以后再把本钱给王波返回去。
再一想到,邀请封半山到家里吃顿饭,根本就算不得什么,李忠信给她家里带过去的东西那么多,别是招待封半山喝酒了,就是再叫上个十个八个人,她都不会有任何反对。
王雅琴和大弟弟王志的关系很好,间接地也认识封半山,她笑着道:“半山到家里吃饭,我举双手欢迎,封燕现在就在我家呢,我现在就回去和兄弟媳妇做饭,到时候一起喝点。”
王雅琴也是看明白了,这个大外甥就是想招呼封半山到家里喝酒了,她应该满足大外甥的这个要求。
更何况封半山这些年二姐二姐的叫着,有好的野味啥的还给她拿过几次,请他到家里吃饭也算是应该应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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