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四九 再推一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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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遗毒子孙的策略,万万不可答应。”御前会议上,乌以风在听完李昭睿的介绍后,立刻表态。

李君华问:“乌大人何意?”

乌以风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算盘来,又打开他要递上去的报告,一笔笔的算起来:“皇上,我们就拿吉林绥靖区顺义郡王领地来算,如果废除外藩,改制旗佐,把全领地百姓都改为生产旗佐,而仅顺义郡王一家就取用赋税之十分之一,若其余属官、贵族待遇一应与海内贵族同等,那么.........。”

噼里啪啦的一阵算盘打下来,得出的结论是,仅仅是给这些外藩贵族支出俸禄,其数目就已经超出了所有领民所产出的赋税。

而实际上,如果这么办,真是情况肯定更糟糕。乌以风是把全部领民按照生产旗佐来计算的,这些生产旗佐不用承担军事义务,只负担赋税和徭役,实际与海内诸行省的百姓无异,但在理藩院治下的土地,生产旗佐占比例最大的云中绥靖区,也只占了六成左右,其余都是要承担军事义务,但又被免去赋税责任的内藩旗佐和外藩旗佐。

而外藩改制是大事,为了避免地方发生变乱,最好还要配合免税、分田、整军等政策,这些政策无一例外都是要花钱的。

“......草草一算,如果按照这样的方案改制外藩,前三年的投入绝对会超过四千万元。卑职说的这四千万,可是理藩院全力负担之外的差额,请问这笔钱从何处而来,内阁会出吗?”乌以风说到最后,问了一个问题。

几个人相互看看,已经担任内阁首辅的陈平说道:“事关帝国大业,内阁责无旁贷,但预算案是要议院那边通过的,想来.......。”

“想来那群孙子,肯定会答应承担,第一年,你要多少他给多少,第二年,就给不全,之后就不给了。”李君威不客气的说道。

林君弘接口说:“那接下来,差额就要被理藩院承担,理藩院怎么办?说来说去,只有出售国有资产,土地、矿山........。”

李君华的眉头皱起来,他已经认识到,这应该不是外藩贵族自导自演的,而是有高人指点。

而实际上,帝国现在主要的政治斗争是实权贵族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前者拥有元老院和理藩院,后者执掌议院,管控最高法院,而在重要的行政总院之中,资产阶级也渐渐占据上风。实权贵族最大的依仗是皇帝,皇帝还是倾向于贵族的。

但是,如果刨根问底的说起来,这就是国有制和私有化的一场斗争。

资产阶级支持私有化,而皇帝则坚持国有制为主。

在李明勋时代,帝国的前身,社团、合众国阶段,就建立了非常多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最早是军工企业、造船和远洋航运,把持的都是当时的国家命脉。随着经济的发展,模式的转变,诸如航运、造船逐渐向民间开放,实际已经形成了私有为主体,国有为骨干的局面。

但是国有企业之中又诞生了诸如钢铁、矿业、铁路等新兴的企业,依旧管控着国家命脉。

李明勋建立国有企业的初衷是赚钱,比如当年的帝国远洋航运公司,完全把持着帝国势力范围与欧洲的贸易,仅仅是东方黄金与西方白银的兑换业务,就能为帝国每年创收百万两白银。也正是这些高利润行业的垄断,为帝国对付海陆两个方向的挑战提供了诸多资源。

当帝国建立之后,国有企业非但没有消亡,反而得到的加强,并且诞生了更有资产。李君华登基之后,强化了李明勋的国有化策略。

其中最不容挑战的就是土地,要知道,在帝国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过程中,旧有的地主士大夫群体已经被消灭殆尽,但是他们的土地却没有被简单的出售或者分给百姓,帝国把这部分土地全部收为国有,只是出租给民众使用。

江南、湖广、中原和西北这些地方,土地的国有化程度很高。别的不说,申京所在的长江三角洲,只有部分勋贵的宅子是私有的,其余全都是国有土地。

但这些同样是帝国最为富庶,发展最快的地方,无论是豪富起来的资本家,还是工商业发展崛起的中产阶级,都对土地有着剧烈的渴望。但李君华一直顶住压力,只出售有时限的使用权,而绝对不变更所有权。

可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土地的私有化并非只是一些资本家的诉求,而是帝国的大部分百姓的形成的民意,甚至可以说,是历史的潮流。

为了抵抗这种潮流,李君华做了两件事,一是分化对手。无论是教育还是社会传媒,帝国都不遗余力的宣传私有化的害处。把土地兼并当成文明兴衰,国家存亡的重要标志。帝国毫不犹豫的告诉百姓,你即便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但也会被资本家们所兼并。只有土地掌握在帝国手中,才是绝对的安全。

所以,普通百姓支持土地私有化是鼠目寸光的,最终得利的只有大资本家。

而在另外一个方面,皇权积极的寻求更多的盟友。这就是帝国的实权贵族。

帝国国有的土地、矿山和牧场,都掌握在两个衙门手中,一个是理藩院,另外一个行政总院的国有资产局。而前者就是贵族们的自留地,而后者也由贵族大体把控。此外,帝国那些数量巨大的国有企业也更多的向贵族阶层开放。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国有化越推进,国有资源就越多,那么贵族得到的利益和机会就越多,贵族也就成为了皇权的最大盟友,联合起来,对付那些崛起的资本家们。

而这次外藩改制,虽然具体的方案没有公布,但这次参加御前会议的几个人都已经大体清楚。

其中对于外藩所拥有的土地等资产的处置尤为重要,李君华兄弟三人已经决定,外藩领地内,上至藩主贵族下到普通平民,他们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做变更。其余资产,起义率收归国有。

那么什么叫合法的私有财产呢,就是向理藩院报备过、缴纳过税款的资产才叫合法的资产。

要知道,在扎萨克制度实行的三十年里,理藩院每年都会组织会盟,会盟期间,都要进行报备,起先报备最重要的是本藩的军事力量,但后来领民人口、土地多少等等也要报备,而外藩扎萨克是不允许种地、开矿、办理工厂的,在帝国十八年时,为了边疆区的发展,这些有所松动,但新的经济活动更要报备和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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