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百灵化形,玄鹰护道(2 / 2)
【还有一个最主要的问题。】
“什么?”
【宿主,你碰过女人吗?】
红云满头黑线。
关于这个问题,似乎……好像……没有?
【叮!】
【宿主不会还是个雏吧?】
滚粗!
……
红云摇了摇头,将那些‘孩子的名字’‘埋在哪儿’的想法强行从脑海中驱除,然后看向邋遢男伏羲。
“你想要跟我探讨乐理?”
邋遢男伏羲点头,“正是!”
“吾自化形以来,便对乐极为痴迷。”
“多年以来,吾在乐理一道上自问颇有一番造诣,刚刚听了道友的乐理,所以……”
“行了!”
红云打断了邋遢男伏羲的话。
现在很明显了。
眼前的这个邋遢男伏羲是个乐痴。
注意。
这里的痴并非是白痴的痴,而是痴迷的痴。
这厮刚刚在布道弹琴的时候,被红云那首《最炫民族风》给惊艳到了。
节奏欢快、乐理成熟。
这是洪荒中从未出现过的音乐,所以邋遢男伏羲迫不及待的想要前来交流。
“想探讨乐理是吧?”
伏羲点头,“可以吗?”
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红云一指旁边的百灵鸟,一道白光没入百灵鸟的体内。
只见那不足巴掌大的小百灵瞬间在空中化为了人形,成了一个眉清目秀、面容姣好的小少女。
缓缓来到红云面前,屈身行礼道:“百灵见过主人!”
声音清脆,宛如天籁,无比动听。
红云点了点头,随即道:“百灵,你且去和邋遢……伏羲道友交流一下乐理,万不可藏私!”
随即又对伏羲道:“伏羲道友,百灵通晓我所知的所有乐理,且更胜我三分。”
“若是想要交流乐理,百灵再适合不过了。”
“多谢道友,不知道友如何称呼?”
“吾乃红云!”
红云一端架势,展现出了高人气质,引得一旁的女娲侧目连连。
百灵向着红云行礼之后,便转身向邋遢男伏羲走去,“百灵见过道爷。”
“这声音……”
听着百灵的声音,邋遢男伏羲眼睛顿时一亮,低沉着声音道:“这,就是我要的声音!”
“这,就是我追求的天籁!”
百灵被邋遢男伏羲的眼神看得不由往后退了两步,刚化形的她还有些害怕。
伏羲身上的威压有些重了。
“百灵等等!”
红云见这情形有些不对,又一指指向另一边的黑鹰。
白光没入。
那黑鹰顿时展翅飞翔天空。
唳!
一声嘹亮的鹰啼之后,那黑鹰化作了一个身影魁梧的黑衣男。
面容冷峻、鹰勾鼻十分酷炫。
黑衣男三两步走到红云面前,抱拳跪道:“玄鹰见过主人。”
“嗯,你且随百灵一道,去与伏羲道友交流乐理吧!”
红云挥了挥手。
“是,主人。”
玄鹰站起身,走到百灵的面前,躬身向邋遢男伏羲道:“请!”
不卑不亢。
风范十足!
“兄长……”
女娲见伏羲还在那种诡异的状态中,十分痴迷的看着百灵,旋即隐晦的拉了拉伏羲的衣衫。
红云看得抽了抽嘴角。
“那黑油袍子,女娲也下得去手!”
他准备重新估量一下女娲在他心中的形象了!
不过,他高估了自己的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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