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百灵化形,玄鹰护道(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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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最主要的问题。】

“什么?”

【宿主,你碰过女人吗?】

红云满头黑线。

关于这个问题,似乎……好像……没有?

【叮!】

【宿主不会还是个雏吧?】

滚粗!

……

红云摇了摇头,将那些‘孩子的名字’‘埋在哪儿’的想法强行从脑海中驱除,然后看向邋遢男伏羲。

“你想要跟我探讨乐理?”

邋遢男伏羲点头,“正是!”

“吾自化形以来,便对乐极为痴迷。”

“多年以来,吾在乐理一道上自问颇有一番造诣,刚刚听了道友的乐理,所以……”

“行了!”

红云打断了邋遢男伏羲的话。

现在很明显了。

眼前的这个邋遢男伏羲是个乐痴。

注意。

这里的痴并非是白痴的痴,而是痴迷的痴。

这厮刚刚在布道弹琴的时候,被红云那首《最炫民族风》给惊艳到了。

节奏欢快、乐理成熟。

这是洪荒中从未出现过的音乐,所以邋遢男伏羲迫不及待的想要前来交流。

“想探讨乐理是吧?”

伏羲点头,“可以吗?”

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红云一指旁边的百灵鸟,一道白光没入百灵鸟的体内。

只见那不足巴掌大的小百灵瞬间在空中化为了人形,成了一个眉清目秀、面容姣好的小少女。

缓缓来到红云面前,屈身行礼道:“百灵见过主人!”

声音清脆,宛如天籁,无比动听。

红云点了点头,随即道:“百灵,你且去和邋遢……伏羲道友交流一下乐理,万不可藏私!”

随即又对伏羲道:“伏羲道友,百灵通晓我所知的所有乐理,且更胜我三分。”

“若是想要交流乐理,百灵再适合不过了。”

“多谢道友,不知道友如何称呼?”

“吾乃红云!”

红云一端架势,展现出了高人气质,引得一旁的女娲侧目连连。

百灵向着红云行礼之后,便转身向邋遢男伏羲走去,“百灵见过道爷。”

“这声音……”

听着百灵的声音,邋遢男伏羲眼睛顿时一亮,低沉着声音道:“这,就是我要的声音!”

“这,就是我追求的天籁!”

百灵被邋遢男伏羲的眼神看得不由往后退了两步,刚化形的她还有些害怕。

伏羲身上的威压有些重了。

“百灵等等!”

红云见这情形有些不对,又一指指向另一边的黑鹰。

白光没入。

那黑鹰顿时展翅飞翔天空。

唳!

一声嘹亮的鹰啼之后,那黑鹰化作了一个身影魁梧的黑衣男。

面容冷峻、鹰勾鼻十分酷炫。

黑衣男三两步走到红云面前,抱拳跪道:“玄鹰见过主人。”

“嗯,你且随百灵一道,去与伏羲道友交流乐理吧!”

红云挥了挥手。

“是,主人。”

玄鹰站起身,走到百灵的面前,躬身向邋遢男伏羲道:“请!”

不卑不亢。

风范十足!

“兄长……”

女娲见伏羲还在那种诡异的状态中,十分痴迷的看着百灵,旋即隐晦的拉了拉伏羲的衣衫。

红云看得抽了抽嘴角。

“那黑油袍子,女娲也下得去手!”

他准备重新估量一下女娲在他心中的形象了!

不过,他高估了自己的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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