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吴用的金手指(1 / 2)
默默吐槽了一下燧人人高器大之后,吴用转头看向石壁上的菇凉。
算起来,这菇凉其实应该算是他的姐妹,而他是这菇凉的兄弟。
为什么这么说?
那是因为大家都是混合了女娲和那个白衣男人的精血,造出来的人,大家都属于同一批次。
不管是从血脉,还是情理来说,大家理应是兄弟姐妹才是。
所以……
昨天那个壮观的景象,实际上是一出大型近亲现场?
想到这里,吴用顿时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崩塌了。
人类的伊始之初,原来是从礼乐崩坏开始?
吴用不敢相信……
过了好一会儿,吴用慢慢接受了这个不可思议的现实。
试想一下。
如果没有先辈的辛勤劳动,也没有后世人类欣欣向荣的景象。
非是礼乐败坏,而是现实所逼。
这种情况放在现在看来,是大势所趋,只是也不知道会产生多少残缺后代了。
苦了这些人二代,人三代了。
只要过了两三代之后,人类的情况就会好很多了。
“只不过,那个男人竟然会是人族圣父!”
吴用有些接受不了!
在昨晚上,他的脑海中又多了一段记忆,是关于那个白衣男人的。
据记忆中呈现,那个白衣男人在女娲造人的时候,也付出了自身的精血,所以人族称呼他为圣父。
那如此看来,女娲和镇元子走到一起了?
在吴用的推测中,那个男人是镇元子的可能性极大。
镇元子:“弟妹,你看……”
“……”
“滚!”
“好嘞!”
……
在想通这些初代人类和自己的近亲关系之后,吴用就愈发的对管鲍之交没有想法了。
他好歹是受过义务教育的人,知道近亲不能相亲,这是礼乐的崩坏!
所以,他打算封金存库了。
等个几十年,然后去幼儿园找你们孙子辈的小丫头去。
果然,机智如我!
只是……
不知道我能不能等到那个时候?
吴用心中有些担忧。
传说中。
洪荒金仙不如狗,大罗金仙遍地走。
以人类这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特性,他还真没把握活那么久。
说不定哪天就来了一头大狮子,就把这青丘山的人全给一口吞了,直接给灭族可还好?
那个名字叫青丘雨桐的小狐狸也不知是什么境界,也不知道能不能护住青丘山的人族。
还有……
你他么不是说人族是你罩的么,你怎么就把人丢这儿就不管了?
昨天下那么唬人的雨,还有轰隆隆的雷声,宝宝吓得都快尿了,你怎么不来庇佑我?
……
吴用一阵天马行空之中,慢慢收回思绪,看着眼前的美得不可方物的女人。
不管她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姐妹,但她终归是一条生命,吴用没办法视而不见。
可是他又能做什么呢?
他大学走不是学的医药专业,别说草药了,就算是那些大名鼎鼎的灵药,诸如灵芝、人参、当归长什么样,他都不知道。
更遑论治感冒发烧的药了……
有什么成分都不知道!
“早知道会来到洪荒原始求生,就多看一些求生节目了,也不至于现在两眼摸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