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八章 大印不如破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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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陆四微微皱眉。

“一人贪污,杀子灭妻!”

说出这八个字时,王化龙压根不理会周遭脸色都有些异样,甚至难看的官员。

“当官的为啥贪银子?还不是要给自个,给老婆孩子捞好处。律法要是定了他敢贪污,就把他老婆孩子都宰了,他贪再多的银子留给谁用?”王化龙愤愤不平,略微弯曲的驼背亦在微微颤动,看来是是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

“布使此言未免过激了,官员贪污自当问罪,可妻子又未贪污,岂可一并治罪。”

贾汉复听不下去了,他过去做明朝副将时没少捞银子,当了行营参军、大顺的兵政府侍郎后也没少收银子,这要按王化龙的说法岂不自个要被杀头,还连带着断子绝孙?

监国那里,向来是重才不重德。

谁能替大顺办事,谁能给监国解决问题,才是合格的大顺臣子,而不是光说要杀人而不能干实事。

“妻子或许没有贪污,但却享了那贪污得来的银子好处!俺虽大字不识一个,但俺就知道一个道理,谁得了好处谁就该担责。”

王化龙在西营就以正直闻名,如今虽是降臣,但说到他最痛恨的事情,那却真是天王老子来了都不怕。

“歪理,”

贾汉复刚想驳斥王化龙是不是在西营呆傻了,才建议株连子女这等荒谬之事,却见监国若有所思。

一人贪污,祸及妻子。

谁得利,谁担责。

两句话联系在一起,让陆四有点茅塞顿开。

是啊,你贪官的老婆孩子因为你贪官大食其利,大得好处,东窗事发之后将你们一并问罪,有什么问题?

符合逻辑。

不过,全部杀头肯定不现实。

陆四寻思是不是回京之后亲自过问一下律法修订,如官员贪污这块要明律祸及子孙,贪污重的老婆孩子一块宰了,轻些的则给予刑罚,取消子孙两代或三代的科举权,便如从前顺军所到对于拒不投降的汉奸必株其亲族,连根拔起一般。

为人父者,有几个不爱子女?

不想子女因为自己的贪赃枉法被牵连,自当要守法。

律法配套,再施以监察、审计等手段,当能使大顺的吏治良性运转几十年。

当然,陆四不喜欢胡乱施政。

株连当仅限于“治官”,而非“治民”。

百姓犯法,只问其身,株其无辜子女却是没有道理的。

当然,不让官吏贪污的前提是大顺也要保证这些官吏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家庭财富能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否则,落差太大,官吏心态肯定会不平衡。

便同朱元璋给官员定的极低俸禄一样,这当官的连老婆孩子都养不知,如何能安心替朝廷办事,替百姓做事呢。

陆四让王化龙将他的想法抽空写成奏疏递交行营,又问王应元延安府具体情况,如人丁多少,耕地多少,市面是否恢复等。

王应元一一作答,称前番大顺光复延安及西军入侵延安都没有造成延安大的破坏,现在延安府连同各县百姓黄册上的人丁有五十多万人,躲避兵灾的流民大概也有十几万人,初步统计延安府总人口当有七八十万。

大顺监国同延安知府的安民榜文已相继颁发,府县衙门成立之后便当以劝民耕桑之事,免以三年赋税当能休生养息。

不过王应元却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延安虽未经大的兵灾,但府县妇女流失率却是极大,现人口中半数以上都是男性,女性只占了不到三成。

这个问题不是延安一府,而是西北乃至整个北方的问题。

原因当然是兵灾造成的。

妇女由于身体构造原因于天灾人祸中生存能力本就不及男人,而无论是当年的明军还是清军,亦或顺军、西军,无论军纪如何都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所经之地的妇女流失及死亡,背后也一定是斑斑血迹,难以直书。

而妇女的大量死亡及流失必然会造成当地性别失衡,性别失衡造成的后果肯定是娶不到老婆,生不了孩子,如果不能及时“止损”,当地的人口也休想恢复。

贾汉复低声提醒:“甘陕总督奏称西军方面可裁撤十余万人,这些人安于各地,如果不能成家,恐成当地不安因素。”

“女人嘛,想办法就是。”

陆四问贾汉复孔有德部的家眷大概有多少人,贾汉复说万余人左右,内中大半都是女性。因为男的基本被顺军杀光了。

“少了,这样,传我谕令,叫北京将孔有德部家眷中年满14岁未满40岁的女眷全部送来西安,另外再选两万名满洲女子一并送来。由甘陕总督孟乔芳予以分配各府,六成发西营降卒,四成发当地婚配。”

陆四转头对王应元道:“多了我也给不了太多,你延安府分4000,其他的你这个知府自己想办法。”

4000妇女说多不多,却能让4000个光棍有老婆,有了老婆这心思就安了,便能本份种地,4000个光棍也代表4000户家庭,怎么也是他这延安知府为治下百姓带来的一大“福利”,王应元当然喜出望外,赶紧谢恩。

陆四让他好生当差,用心为百姓谋利,正欲回去时,他最亲密的老伙计、那位险些被他装麻袋扔运河淹死的大柱子来了。

望着大柱子背上插着的几根杨树枝,陆四真是哭笑不得,打仗嘛胜负兵家常事,有什么大不了的,但一听这家伙连提督大印都丢给别人弃了大军跑来时,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上前拿了一根树枝就狠狠抽了一下,骂道:“你他娘的真是活德性!老子给你的提督大印难道还不如要花饭花子的破碗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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