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好奇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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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卡挺长时间没有这么喝酒了。

不过今天倒是开心,因为他没想到智秀的性格很有反差感,本以为是一个稳重的性格,没想到这么活泼。

想想也是,之前每一次和智秀见面,原因都是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智秀只是性格好,又不是缺心眼,遇见事情怎么可能活泼得起来?

现在还是第一次私下的接触,王太卡才真正了解了智秀的性格,越了解,就越觉得“金几岁”的名字太适合这个憨憨了。

智秀也是差不多,原本她对王太卡心底里始终是有些敬畏的,现如今倒是感觉亲近很多了,一口一个“年卡欧巴”叫的可顺口了。

金鱼在旁边听的心惊胆战的,虽然知道王太卡不会在这种事上多想,但她的性格却习惯性的忧虑。

哦,还有一件事。王太卡点了外卖鸡肉串,把智秀刚刚第一个小愿望给满足了。

智秀借着微醺的醉意,开心的对王太卡竖起大拇指:“超棒的!”

烤肉、炸鸡、鸡肉串,今天点的东西有点多。好在点的量都不是很大,三个人还是可以消灭的。王太卡不差钱,但是他不喜欢浪费。

为了感谢王太卡专门点的鸡肉串,智秀特意用生菜和苏子叶包了一大块肉,但是没有直接给王太卡,反而对着王太卡张开嘴,发出“啊~”的声音。

该死,有点像哄小孩。这是小孩子不吃饭的时候家长才会这么干吧。

可见智秀是真的喝醉了,这个尺度感已经彻底忘了。如果只有智秀和王太卡两个人,她都不会这样。但旁边有金鱼,智秀其实安心不少,防备心也没有那么多。所以开心起来之后,就有些跳脱了。

但这么张嘴“啊”的样子也实在太哄人了,王太卡肯定拒绝:“你直接给我好了。”

智秀还不开心的哼唧道:“不行,这是感谢。而且只是喂一口牛肉嘛,干嘛要鼓励别的?又不是做什么奇怪的事情。来,啊~!”

“你别‘啊’的叫,我就吃。”王太卡说道。

“行行行。喏,张嘴吧。”智秀笑嘻嘻的把菜包肉塞到王太卡嘴里,还习惯性的拿起纸巾给王太卡擦擦汗。

智秀这是习惯了,她和金鱼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这么照顾金鱼的。现在喝的迷糊,也就没注意这些。

金鱼在旁边心力憔悴,她虽然希望两个人有点什么,但是现在的速度太快了。金鱼是聪明人,知道什么叫欲速则不达,要是一下子太亲近,只会让两个人以后见面会尴尬,反而会疏远。

阿爸呀阿爸,欧尼啊欧尼,你们两个可真让鱼鱼操心!算了,谁让你们有我这样一个小棉袄呢?

“您好,这里再来一份大酱汤,一份冷面,冷面要加冰块。”

金鱼知道两个人的性格,所以大酱汤是给智秀醒酒的,冷面是让王太卡冷静的。随后金鱼故意挤到两个人中间,转移话题:“阿爸,你之前不是做纪录片摄影师的吗?应该会有很大有趣的经历吧,能不能给我们讲讲?”

“唉?”智秀对于这件事只是略有耳闻,但是没有详细了解过,此时也表现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王太卡不是一个很喜欢怀旧的人,而且那些回忆并没有很快乐,都是遭受病魔折磨的经历。思来想去,想到一个有趣的事情。

“你们知道秃鹫吗?电视里应该看得到,辨识度很好的。皮肤是黑褐色,头是秃的,只有身上才有短的黑褐色绒羽,哦,它的后颈也是完全没有毛的,颈基部有黑色或淡褐白色羽簇形成的皱翎。”王太卡形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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