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痴……汉曹孟德(1 / 2)
关于断粮这件小事,其实一开始是冀州牧韩馥提出来,并且当时袁绍是拒绝的。
至于后来为什么同意,当然是因为作为联军先锋的孙坚太猛了,捷报频传之下,看得袁绍心惊肉跳。
此次酸枣会盟他来得最晚,已经失了先机,若再让袁术把董卓给剿灭了,那他的声望绝对会反超自己,成为天下诸侯第一人。
而自己,不仅声望一落千丈,连带他在诸侯之间的地位也会随之下滑,之前许攸为他制定的,吞并冀州的战略计划,更是无从实施。
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身处被动之中的袁绍,自然不想袁术讨董成功。从他被袁术留守酸枣大营,调度粮草的那一刻起,就满腹心思想搞点小动作。
然后,韩馥就提出了断粮计划。
这波纯粹属于传统艺能……
在原本历史上,袁绍成为盟主后势力骤然变大,他名义上的顶头上司,韩馥内心顿时满了害怕,便经常克扣军粮,想要盟军撑不下去自行败亡。
如今袁术当盟主,孙坚连战皆胜,他又在线害怕,强烈建议袁绍断粮。
韩馥属于那种典型的胸无大志,却喜欢高谈阔论的名人雅士。此时他坐拥一州之地,既不愿锐意进取,也不想丧权失地,只图苟安现状。
在韩馥看来,讨董可以,但是当下的格局不能变。无论到什么时候,自己这个冀州牧,依旧得是诸侯中的顶流才行。
现在你袁术居然有打败董卓的征兆,这可不行啊!
等你携大胜之势归来,我韩馥还能保住如今的地位吗?
嗯,先怂恿袁绍把你粮草断了再说。
袁绍闻言大喜,当即表示赞同,同时心里冷笑不止。
你韩文节想让联军战败,却拿我袁本初当出头鸟,真是瞎了你的狗眼!
于是袁绍当着韩馥的面下令断粮,然后在数日之后,却背着韩馥重新给联军供粮。而面对袁术派来问责的马腾,袁绍表示他对此事一无所知,都是韩馥私自妄为。
袁绍此举,堪称一石二鸟。
其一,所有人都知道前方战事吃紧,哪怕仅断粮数日,对战事影响也是极大。袁术若因此败退,袁绍目的达成的同时,还可以把黑锅扣到韩馥头上。
就算袁术没有因此战败,也会对韩馥恨之入骨,袁绍则可以以退为进,表示自己办事不利,请求率兵去前线作战,伺机立功。弥补之前失去的先机,同时巩固声望地位。
其二,断粮的帽子一旦扣给了韩馥,那他无异自绝于众诸侯。等讨董之战后,自己谋夺冀州的计划,会走得更加悠然。
不管你们谁血赚,我袁本初永远不亏!
所以,袁术令大军拔营回师的第二天,就迎面碰到了从酸枣押运粮草而来的马腾。
听马腾复述了一遍袁绍对他说的话后,袁术的满腔愤怒顿时转移到了韩馥身上。虽然袁绍所言他不怎么相信,但此次断粮的罪魁祸首,明显是韩馥无疑。
袁术为人,向来喜欢凭义气行事,此时听罢马腾所言,便当着众诸侯的面大声喝道:“韩文杰枉有贤名,行事却如此下作!某率大军拼杀在前,为国尽忠,他却在后方断我大军粮草,以至功败垂成。如此狼心狗肺之徒,诚可杀也!”
闻言,孙坚当即抱拳,大声附和道:“盟主所言有理,等回转大营后,某愿为盟主诛杀此贼!”
作为此次断粮的头号受害者,孙坚差点就败在西凉军手里,自然对韩馥恨之入骨。
至于韩馥冀州牧的身份,在孙坚看来,压根没什么大不了的。
类似太守、刺史之类的高官,他孙坚又不是没杀过,早就习惯了。
州牧这玩意不过听起来唬人而已,真要下手,也就是一刀的事。
不仅孙坚如此,就连马腾与公孙瓒也是一脸愤怒,抱拳齐声道:“愿为盟主诛杀此贼!”
“愿随盟主诛杀此贼!”
以刘岱为首的骑墙派,也随大流抱拳道。
不过这句话到了他们口中,却改了一个字。
场中没有开口附和的,除了刘备之外,就只有曹操和张燕而已。
曹操的心思很简单,韩馥怎么说也是袁绍阵营的人,袁绍没明确表态之前,他不好多说什么。
至于张燕,他对林朝有很深的恐惧与怨念,早就打定主意唯刘备马首是瞻。刘备没说话之前,他绝不表态。
袁术见刘备沉默,便开口问道:“某欲以军法诛杀韩文节,以正视听,使君以为如何?”
刘备却有不同看法:“盟主,韩文节诚可恨,然此时董贼未灭,若先除此人,恐人人自危。还请盟主息怒,等诛灭董贼后,再赏功罚过。”
“这……”
闻言,袁术有些迟疑。
刘备的意见不管有没有道理,袁术都得重视。
就在袁术游移不定之时,林朝站了出来,对袁绍拱手一礼道:“盟主,在下有一言,不知当不当讲?”
“子初有话,尽可直说。”袁术开口道。
林朝淡淡一笑道:“韩文节确实该死,不过盟主可曾想过,等韩文节死后,何人可领冀州牧?”
听了这句看似不相干的话后,袁术皱起了眉头,心中有些困惑。
眼下是在议论如何处置韩文节之事,林子初为何扯上了冀州牧的位置?
笑话,等他韩文节死后,冀州牧当然该……
一想到这里,袁术脑中如柯南般闪过一道亮光,顿时明白了林朝的意思。
韩文节若死,冀州牧之位,必然是那庶子家奴的!
该死,若非林子初出言提醒,某险些助长了那庶子家奴的声势!
不,此时韩文节还不能死!
一念及此,袁术强行压制住了心中的愤怒,开口对刘备说道:“使君方才所说,乃是老成谋国之言,是某冲动了。既如此,那便暂且寄下他韩文节的性命,等诛杀董贼后,再行发落!”
刘备拱手笑道:“盟主英明,某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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