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0章:赶集归来走夜路遇“马尾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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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讲到邹君的亿万分之二缕神念附体了一对“野人夫妻”生了9个孩子后还要生,导致生活困难,只能选择举家迁移卖艺讨活。

就在“穷光蛋”老汉儿憧憬自己一家美好的未来时,美中不足的不幸之事发生了。半年后,坚持“存钱不如存人”的“富家女”终于如愿以偿地顺利分娩,并产下了一对“龙凤双胞胎”,顿时把“穷光蛋”老汉儿乐得像个小孩儿,又蹦又跳,高兴地狂呼大喊。

发泄完了兴奋后,“穷光蛋”便手脚麻利地架起柴火用石锅烧热水给娃儿们洗澡,又叫大娃子去“仓库”即“溶洞”角落中挑选两张小的干爽兽皮过来给刚出生的弟弟妹妹们裹上。但由于正值夏末初秋,天气还热,所以裹兽皮反而不合适,只能弄一些从镇上换来的麻布先裹上得了,待入冬以后再裹兽皮。就这样,原本一家11口的“野人家庭”又增加了新成员,变成了全家13口,其乐融融。

喜庆过后,众人就得面对现实,毕竟那两张嘴巴虽最小,但也是要吃东西的,尽管吃的是母乳,但也间接刺激了“富家女”的胃口,简直好得不得了,无论是野鸡、野鸭、野兔、还是乌龟、王八、狗鱼皆来者不拒,即便是以前想想都觉得恶心至极的野味“老鼠干”、“蛇肉干”、“蛤蟆干”,也照样一个劲儿往嘴里塞,小嘴大张后狠狠咬去,嚼的嘎嘣响。当然了,像野果、菌类、蜂蜜等营养丰富的食物,也首先要供给母体,才能产生足够多奶水来喂养那两张刚出生的小嘴巴。如此一来,全家食物供应就变得紧张起来。

因此,年纪最大的大娃子就顺理成章地得跟上“老阿大”的脚步,不仅要学会上山打猎,下河摸鱼,山沟捉鳖,树洞掏蜜,而且还要学会炼制剧毒“见血封喉”,来涂抹箭簇以便猎杀大型猛兽。也就是说,“老光棍”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打算尽快把自己的“长子”锻炼成一个合格的猎人,才能在自己撒手人寰后能为家庭提供更多的食物和庇护,尽管他今年未满13岁,但也不得不委屈他了。

大娃子从小在山里长大,又习得一身武艺,尤其是攀爬绝壁的轻功更是比起现在“夕阳西下”的“老阿大”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平日里伙食基本以野生动物、野果、野菜、菌类、蜂蜡等为食,故生命力极强且体格健壮,看起来就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前后不到一年时间,就把自己“老阿大”一生的狩猎绝技和生存本领学到手了,并且因年轻力壮而主动把狩猎范围从方圆百里扩大到了方圆二百里,终于在短时间内解决了全家人食物来源不足的问题,算是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毕竟老二、老三都是女孩,怎么搞?

要知道想在深山老林中生存下去,猎人必须具备生存经验、强大体能、敏锐反应、狩猎技巧、生理顽强、心理过硬,而这些东西对于女人来说,似乎要求太高了,无论是体能、生理、心理还是临场反应,都难以胜任独自猎杀大型猛兽的重任,因此依旧留在洞中照顾母亲和弟弟妹妹,或是出来洞口附近的暗河边浣洗衣物,或练习攀岩。当然了,暗河中有“盲鱼”生存,也可以尝试钓鱼充饥。

就在最小的“龙凤胎”弟弟妹妹满周岁后到处会爬学走路之际,“穷光蛋”老阿大决定亲自出马去镇上给娃儿们各自扯上三尺布来缝衣裳,毕竟将来举家搬迁到镇上卖艺乞讨也得像个人样,否则若仍以“原始人”的模样出现,那岂不是与禽兽、畜牲无异?当然了,像自己这样年近古稀且行将朽木之人就不必要再去裁缝店里浪费本就不多的铜钱了,直接去埋死人的乱葬岗捡两套死人的衣服来穿就行了,反而能剩下不少钱来给“贼婆娘”和孩子们添新衣,何乐而不为?于是,穷光蛋想到就做,因为他活了几十年还没怕过!

由于老“穷光蛋”经常往来于深山与镇上,因此多多少少也知道几家主要裁缝铺的大概位置所在,便如同往常一般背着皮囊,拄着拐杖,径直前往。经过货比三家和讨价还价之后,直到夜幕降临,这老“穷光蛋”才依依不舍地从一家铺面简陋的小裁缝店中退出身来,求爷爷告奶奶地把自己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当出之后,才换回了两套大人衣服和11套小孩的衣服。给“贼婆娘”换了一套最便宜的“旗袍”,给大娃子换一件清朝男人穿的长袍马褂,老二、老三楚楚动人可穿丫头软坎下裙上袍,剩下的小家伙们直接裹布!

夕阳西下,眼看就要天黑了,自己还要饿着肚子走七八十里山路赶回家,这“穷光蛋”老阿大不免真有点心虚起来,毕竟年纪大了,体力、眼力、精力都已经大不如从前,这一走若是遇到晴朗夜空还好,否则碰到下雨天,估计得走个通宵达旦才能到家,而最要命的是,在半路上离镇上约么十多里的地方有一处乱葬岗,是镇上百姓们专门集中埋葬死人的地方,平日里连出来打柴也不愿意涉足此地,据说经常闹鬼,并且有人赶夜路还被吓死过。那被吓死的人叫做“鬼司佬”,就是专门给镇上办丧事者超度亡魂的“神汉”。

这恰好又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已年满66岁的“穷光蛋”老阿大一边拄着拐杖赶路,一边背着一个装满衣裳和布料大皮囊,正忍受着腹中饥饿,艰难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心中正想着“贼婆娘”和11个娃儿们晚餐吃什么时,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传说中的“乱葬岗”附近。忽然一阵阴风吹来,顿时让“老汉儿”不禁打了个哆嗦,便习惯性地伸手去摸了摸腰间的匕首,此乃淬了剧毒的近战利器,凭借自己矫健的身手,即便遇上财狼虎豹也有一战之力。然而,借着朦胧的月光,“老汉儿”一双朦胧眼睛果然发现前方有异。

只见这大半夜里的路边,竟然站着一个“人影”,映着月光看过去像是坐在椅子上且戴着帽子,却怎么也看不清脸,不知道哪个道上的“朋友”,莫非是想拦路抢劫不成?于是,“穷光蛋”老汉儿便壮着胆子吼一嗓子“天王盖地虎?”吼完后一两分钟没反应,于是又吼一嗓子“宝塔镇河妖?”又等了两三分钟还是没反应,索性一双灰蒙蒙的眼睛咕噜一转,再吼一嗓子“小鸡炖蘑菇?”还是没反应,于是心中大急,不禁喝骂道:“朋友,你是哪条道上的?可曾听说过‘江湖人称四脚蛇’?那可是有毒,根本碰不得呀!”

然而,对方依旧毫无反应,顿时惹恼了“穷光蛋”老阿大,于是气提丹田,脚下一撩就从路边勾过来一块拳头大的石块,握在手中后便使出全力朝前方几十丈远扔出,嘭的一声过后便砸得那“人影”应声栽倒,接着发出了“嗷呜——嗷呜”的惨叫声撒腿就跑,一溜烟就不见了。到了这时候,“穷光蛋”老阿大才反应过来,那“人影”哪里是什么“道上的朋友”?纯粹就是一条“马尾狗”!

在“湖广填四川”的客家人看来,此处所谓的“马尾狗”其实就是“孤狼”或曰“大灰狼”,乃是脱离狼群后自主谋生的公狼。这种狼喜欢出没在乱葬岗附近,盗挖死人的尸体来吃,同时受到死尸身上怨念、煞气、晦气、戾气等萦绕,久而久之会产生精神异常,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就是被“朊病毒”入侵神经系统后容易产生幻觉,用迷信思想来解释就是被“鬼魂附体”变成了“狼妖”,于是产生一些“灵智”后便学会了穿死人的衣服和“炼精化气”,类似于走上了“修真之路”,亦即“邪魔外道”中的“妖鬼之道”。

虽然这时的“狼妖”最多只能勉强“引气入体”,但所引之气也只不过是尸臭、晦气、怨气、戾气和阴魂鬼气而已,还不能完全实现“狼鬼变身”或“狼妖化形”,除非能坚持盘膝打坐吐纳炼气满三个甲子并成功渡过“天罚雷劫”不死,才能幻化成狼头人身的妖怪。所以,那骗人钱财的“鬼司佬”即“神汉”被这“马尾狗”装神弄鬼吓死也就不足为奇,毕竟“马尾狗”已属于“修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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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多谢各位书友关注,收藏,推荐,订阅和评论本书!身为作者,我很高兴也很荣幸能为各位读者提供一部符合大众口味的“都市异能”兼“修真玄幻”小说。常言道“人生苦短,笔尖修长。”是故,修真路漫漫,何处觅长生?烦恼无去处,且看书中人!

本故事纯属虚构,若有雷同实属巧合!道友们:打工辛苦,时间紧迫,创作不易,点赞收藏,顺便转发,欲知情节?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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