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识字“夏”(1 / 1)
梳妆台前,冯时夏还哼着那调调,她知道小孩儿喜欢,会注意听。这样就行了。
拿起今天刚去脂的羽毛笔,重新掏出账本,蘸墨,写字。果然,能够顺利地看到字迹了,她欣喜不已。
然而,刚写不过几个字,她就发现,几乎是每写两笔就要蘸一次,麻烦极了。另外,这圆头的笔尖并不如圆珠笔一样有滚珠,书写的感觉特别不顺畅,一顿一顿的触感,卡卡的。
她仔细观察蘸墨时羽梗的变化,半透明的羽梗里,有一部分墨汁是被吸附进去了的,只是量太少了。
这样说来,如果能让里面一次性多吸上一些,便能降低蘸墨的频率了。这有点像钢笔的感觉,都是通过先吸附墨汁,再书写。
说到钢笔,她仔细回想了下记忆里那笔头的样子,是一个斜切的弧面,笔尖是有点卷翘并圆滑的,笔尖上还有一条细缝,细缝末端还有一个小圆孔。
这种笔头的样子其实是很特别的,她从没了解过其中的原理,但是用钢笔书写却是很顺滑流畅。
她决定仿照着试一下,至于笔尖包覆的墨黑色的笔舌,现在这羽毛笔管这么细,也用不着那些阻流什么的了。
再怎么说,斜切面总比一个点能吸附的墨汁多是肯定的,另外在没有滚珠的情况下,斜切面的书写感受一定会优于现在的圆头尖端。
退一万步,就算不成功,再把试验的部分切掉还是一样的能用。
如此,冯时夏用菜刀、剪刀和针头将笔尖改造了下,因为并不是金属,想要一个有点卷翘的尖头有点难,只稍微在桌面压了压。
重新试写了下,蘸一次墨终于能写一两个字了,虽然称不上顺滑,书写的感觉却顺手多了。
新增的问题是,因为自己没太注意,切出来的斜面和握笔的弧度面没有对应上。羽毛并不是直挺挺的一根,都是有些弧度的,而且因为左右翅的不同,羽梗两侧的羽绒的长短都不一样。
另一大问题是,细缝切开后,书写时的笔画就粗了很多,稍用力一些,墨汁的量更大,笔画就不均匀了。尤其她写的是小字,这儿的纸张的晕染能力还特别强,这样呈现出的字迹就有点难看了。
她仔细考虑了下,之前那种笔画粗细就刚好了,所以,这样看来,那条细缝倒用不上开。钢笔上的细缝,不仅考虑了笔头本身的材质,还考虑了对应纸张的材质,主要应该是为了增加墨水流出的量,或者说起一个引流作用吧。
想清楚这些,她找准位置重新削了一个斜面出来,比之前还稍小一点,圆孔一样钻好,细缝就不开了,用针头稍微划出一道印痕来,同样压了压笔尖头。
这会再试一下,终于基本达到她想要的效果了。
内心为自己点着赞,却又开始看这根毛发不齐的羽毛不顺眼了,心想着接下来的几根,得让羽毛保持得更完整才是。
当然,如果能找着羽梗更粗大的鹅毛,握感肯定就更好了,捏着这样细的鸡毛笔,羽尾压在虎口根本没有什么力道,写字着实有点费劲。
冯时夏这头专心摆弄着笔,小家伙一会凑过来看看她,一会又跑到那管茶花前品鉴着,嘴里仍就着她这台“点唱机”哼着“小星星”。
她把昨天的账记上,并注明了应给小家伙的大致欠款。
这已经是她来到这儿的第7天了,整整一个星期,明天又将是一个新的轮回。
将账本放在一旁晾干,掏出自己买的空白本子,开始回忆记录这短短几天的经历。
第一天,晴,赶了一天的路,惊惶,害怕又崩溃。可是遇见了长辫子的小姑娘和腿脚不怎么好的大娘,遇见了小家伙。
第二天,大雨,被小家伙领回了家,内心忐忑又希冀。
第三天,小雨,和小家伙披着蓑衣在地里排了一整天的水,又累又新奇。
第四天,小雨,感冒了,去竹林挖了好多笋,第一次凭自己的劳作换回收获,兴奋。
第五天,小雨转晴,没找到出村的路,茫然又泄气。采茶、炒茶忙活一天,却得了个空,挑水还累个半死。
第六天,晴,终于看到外面的世界,它如惊雷一般粉碎了她残余的希望。可,她和小家伙都坚持到了最后,完成了他们的任务。
第七天,晴,开了一畦地,做了好多的手工,终于有了第一支笔,别样又新鲜。
原来真的才七天呢,她却感觉时间过了好久好久,每一次情绪的跌宕,每一回挣扎的无力,每一天现实的打击,都是那么深刻。
任回忆带起的余韵一遍遍冲刷自己,她不知道这是上帝的礼物还是魔鬼的惩罚,只能一步步走下去,直到看到那个结果抑或找到那个出口。
于元看见冯时夏拿着一根鸡毛就在纸上写了好多好多的字,而且全是他不认识的,他被震撼了。
原来夏夏这么厉害,比大哥,不,和大哥一样厉害的。
那些字好小好小,就像小黑豆一样,但都是整整齐齐的,看起来就很舒服。
夏夏会的好多啊!
忽然停下的歌声和小家伙的灼热视线终于引起冯时夏的注意,她偏过头,看着小人儿写了满脸的“你好厉害”红了脸。
写了这么多年的字,第一次被人这样单纯又直白地夸赞,明明就是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跟“书法”二字都沾不上边的字体。
实在太羞耻,就像自己在故意欺骗一个无知小儿一样。
冯时夏眼神躲闪着,忽地抢去了他手头把玩得已经有点蔫的茶花,将它摆放在那朵云纹的木质怪东西旁边,一黑一白倒也相称。
见他喜欢看自己写字,便搬来方凳放在自己身旁,让他和自己并坐着。这个梳妆台下面没有小门柜,两个人很能坐得开。
只是其他的笔还没处理好,她没法同样提供给他写写画画的工具。幸而小家伙并不在意,就静静看她写。
冯时夏并不知道现在具体的日子,只大概猜出是春天,根据温度和农田的耕作情况判断,应该是早春。
日期一处她空着,留待以后补充。
身旁的小人儿还看得津津有味,这种眼神突然令她想起“希望工程”广告中的那双大眼睛。
没多想,她把正要搁置的羽毛笔递到小人儿的手里,拿出一张白纸,垫上已经干透的账本。把着他的手,一笔笔教他写下一个“夏”字。
这是冯时夏的夏,是夏夏的夏,也是华夏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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